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必须签订协议在此特别强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之初,必须先确保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纷争。而这种劳动纷争得以存在的首要条件就是双方均已取得实际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员工之日起便与每位员工自动建立了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与所有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以确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暑期打工需重视劳动合同签署,确保权益。劳动合同应包含:用人单位信息(名称、地址、负责人)、劳动者个人信息(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劳动期限、工作职责和地点;工作时间、休假规定;薪资待遇、社保缴纳;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内容。这为暑期打工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入职前,员工必须签署劳务合同,拒签者将被书面告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补偿。雇佣首月未签合同,单位可单方解除;超过一个月未签,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计算基数为实际服务收入,总额不超过十一个月。
由于实际情况中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社会保险缴纳地往往不一致,导致存在差异。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决策。若用人单位选择在特定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便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同,也不会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在决策时需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并不必然是无固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次签订并不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通常,若无特别要求,第三次合同多为无固定期限。但双方需明确同意,非自动转换。签订后,劳动关系更稳定长期,除非法定或约定情形,否则不易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