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需依照法定程序在与
劳动者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向其发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者
个人档案及其
社保关系的迁移手续。
相应地,劳动者也应该本着诚信原则,依照双方事前已约定的相关条款,认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对于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情形,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只有当所有涉及工作方面的交接事宜全部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开始执行支付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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