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不同国籍之间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争议或
纠纷时,双方
当事人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以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假如和解处理难以实现,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根据其签订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将问题提交给特定的
仲裁机构,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倘若经过
仲裁程序后,仍然不能解决争端或纠纷,此时当事人便有权利诉诸人
民法院,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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