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凡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前提下,由于不良行为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不幸离世,以及公共或私人财产严重受损的情况,都将面临起刑3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处罚;
而对于那些在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有特别恶劣情节的肇事者来说,其可能会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由于肇事逃跑而导致他人失去生命这一极端行为,将会受到最重可长达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
在此,我们需要首先关注酒驾人员是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
若事实如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主动顶替罪责,那么这位顶包者便将涉嫌包庇罪行,并必将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仅仅是涉及到酒后驾车的交通违规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诸多法律文件均未明文规定包庇行为应如何处置,但仍可根据其具体行为性质,依据妨碍执行职务的相关条款施以适当的治安处罚措施。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