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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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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张** 重庆-万州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01 10:09:37 352人阅读

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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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未对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比如只是偶尔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并未引发大规模的混乱或他人的恐慌。
其次,主观上没有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恶意,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或玩笑之举,并非出于报复等不良动机。例如,因与他人发生小摩擦而一时情绪激动,做出一些看似出格但实际危害不大的行为。
再者,行为的持续时间较短,没有形成持续性的扰乱社会秩序的状态。就像只是在某个特定时间点发生了短暂的冲突,而不是长期在多个场所进行寻衅滋事行为。
最后,没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仅为单次或少数几次的轻微举动,尚未达到犯罪所要求的严重程度。综合这些条件,若行为符合,一般可认定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但仍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处理。

2025-02-01 14: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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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即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但从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等方面综合来看,其对社会秩序的危害程度极其微小,不足以达到犯罪的程度。
其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里的严重后果主要指对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等造成较为重大的损失,或者引发了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等情况。如果仅仅是实施了一些较为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且未引发上述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犯罪。
其三,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意。即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恶劣目的,而是由于一时冲动、情绪失控等原因实施了相关行为,且在行为过程中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性并加以改正。总之,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寻衅滋事行为才可能不构成犯罪。

2025-02-01 13:5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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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通常有这样一些条件。
首先,要是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没有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等造成严重的危害。比如说,只是偶尔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几句,或者跟人稍微拌拌嘴,这种程度的行为就可能不构成犯罪。
再者,得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只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或者是对一些事情不太懂法而做出了一些看似出格的行为,但并没有故意去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目的,那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另外,要是行为发生的场景比较特殊,比如只是在自己家里或者很私人的场合跟人有点小摩擦,没有扩散到公共领域去影响到更多的人,这种情况也可能不算犯罪。
总之,判断寻衅滋事是否构成犯罪,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情节、主观故意以及发生的场景等多方面因素。不能仅仅因为有一些看似寻衅滋事的行为,就直接认定为犯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5-02-01 12:0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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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说,员工在公司内部与同事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只是互相推搡了几下,并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或者对公司的正常秩序产生重大影响,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其次,行为必须是偶发的、临时性的,并非基于某种特定的犯罪故意而实施。例如,当事人在街头偶遇一个陌生人,因一时冲动对其进行了辱骂和轻微的殴打,事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道歉,这种偶发的行为就可能不构成犯罪。
再者,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通过寻衅滋事达到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其他严重目的的意图。比如,员工在下班路上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的自行车,对方态度恶劣,员工一时气愤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但并没有进一步的恶劣行为,这也可能不构成犯罪。总之,要综合考虑行为的各种因素,判断其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

2025-02-01 10:43:56 回复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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