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TW202430404A -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 Google Patents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Download PDF

Info

Publication number
TW202430404A
TW202430404A TW112144469A TW112144469A TW202430404A TW 202430404 A TW202430404 A TW 202430404A TW 112144469 A TW112144469 A TW 112144469A TW 112144469 A TW112144469 A TW 112144469A TW 202430404 A TW202430404 A TW 202430404A
Authority
TW
Taiwan
Prior art keywords
glass article
main surface
chamfered portion
glass
less
Prior art date
Application number
TW112144469A
Other languages
English (en)
Inventor
川田達
増田雄一
石野彰久
小野丈彰
穂刈涼
Original Assignee
日商Agc股份有限公司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日商Agc股份有限公司 filed Critical 日商Agc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ation of TW202430404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2430404A/zh

Links

Classifications

    • CCHEMISTRY; METALLURGY
    • C03GLASS; MINERAL OR SLAG WOOL
    • C03CCHEMICAL COMPOSITION OF GLASSES, GLAZES OR VITREOUS ENAMELS; 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SURFACE TREATMENT OF FIBRES OR FILAMENTS MADE FROM GLASS, MINERALS OR SLAGS; JOINING GLASS TO GLASS OR OTHER MATERIALS
    • C03C17/00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not in the form of fibres or filaments, by coating
    • C03C17/34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not in the form of fibres or filaments, by coating with at least two coatings having different compositions
    • CCHEMISTRY; METALLURGY
    • C03GLASS; MINERAL OR SLAG WOOL
    • C03CCHEMICAL COMPOSITION OF GLASSES, GLAZES OR VITREOUS ENAMELS; 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SURFACE TREATMENT OF FIBRES OR FILAMENTS MADE FROM GLASS, MINERALS OR SLAGS; JOINING GLASS TO GLASS OR OTHER MATERIALS
    • C03C19/00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not in the form of fibres or filaments, by mechanical means
    • GPHYSICS
    • G09EDUCATION; CRYPTOGRAPHY; DISPLAY; ADVERTISING; SEALS
    • G09FDISPLAYING; ADVERTISING; SIGNS; LABELS OR NAME-PLATES; SEALS
    • G09F9/00Indicating arrangements for variable information in which the information is built-up on a support by selection or combination of individual elements

Landscapes

  •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AREA)
  • Chemical & Material Sciences (AREA)
  • Materials Engineering (AREA)
  • Life Sciences & Earth Sciences (AREA)
  • Chemical Kinetics & Catalysis (AREA)
  • General Chemical & Material Sciences (AREA)
  • Geochemistry & Mineralogy (AREA)
  • Organic Chemistry (AREA)
  •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AREA)
  • General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Mechanical Engineering (AREA)
  • Surface Treatment Of Glass (AREA)
  • Devices For Indicating Variable Information By Combining Individual Elements (AREA)
  • Surface Treatment Of Optical Elements (AREA)

Abstract

本發明之玻璃物品具有第1主面、第2主面、及連接第1主面與第2主面之端面,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側面部與第1主面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且於第1主面及第1倒角部具有抗反射層,於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中之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於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之平均值Ra 2滿足式(1):0.2≦(Ra 2-Ra 1)/(Ra 3-Ra 1)≦0.8。

Description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本發明關於一種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先前,具有玻璃、配置於玻璃之第1主面上之抗反射膜、及配置於玻璃板之第2主面上之相框狀之印刷部的玻璃物品於車載用顯示裝置等之顯示裝置中作為蓋玻璃使用。近年,於此種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蓋玻璃中,自衝擊耐性提高或設計性之觀點而言,要求接近第1主面之側之端部被倒角之形狀。此時,已知若倒角部為曲面,則產生端部看起來為紅色之現象(以下表現為赤化等)(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因紅色為警戒色,故此種赤化不被顯示裝置之使用者青睞,亦有顯示裝置之使用者將赤化誤認為例如顯示裝置之異常或故障之虞。因此要求避免赤化。例如於專利文獻1中,藉由調整抗反射層之構成,避免端部之赤化。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國際公開第2021/161879號
[發明所欲解決之問題]
然而,於專利文獻1記載之技術中,因需要調整抗反射層之構成本身,故可能縮小抗反射層之設計寬度,要求替代方案。
本發明係鑑於上述問題而完成者,其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以與專利文獻1不同之新方法抑制端部之赤化之玻璃物品。 [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
本發明之玻璃物品之特徵在於,其係具有第1主面、第2主面、及連接上述第1主面與上述第2主面之端面者,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1主面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且於上述第1主面及上述第1倒角部具有抗反射層,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下述式(1)。 [發明之效果]
根據本發明之玻璃物品,可提供一種抑制端部之赤化之玻璃物品。
以下,參照圖式說明本發明之實施形態之細節。
<車載用顯示裝置> 圖1係顯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被用於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蓋材時之車載用顯示裝置之模式圖。如圖1所示,車載用顯示裝置2係設置於車輛之顯示裝置,例如於車內設置於轉向軸1之前側。車載用顯示裝置2具備顯示器面板3與玻璃物品100。於顯示器面板3顯示例如汽車導航畫面、或速度計等之各種儀表等及開始按鈕等之圖像。玻璃物品100用作顯示器面板3之前表面之蓋材(顯示器蓋材)。但,圖1之構成為一例,應用玻璃物品100之車載用顯示裝置可為任意構成。又,玻璃物品100不限於用作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表面之蓋材,亦可為用於智慧手機等之顯示裝置之蓋材等任意用途者。
<玻璃物品> 圖2係顯示玻璃物品100之剖面之模式圖。如圖2所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100具有玻璃10、第1主面11、第2主面12、及連接第1主面11與第2主面12之端面13。端面13包含側面部14、及連接側面部14與第1主面11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15。另,端面13可遍及玻璃物品100之周之全域形成如圖2所示之形狀之側面部14及第1倒角部15,亦可僅於周之一部分形成。且,於第1主面11及第1倒角部15之玻璃10之表面上形成有抗反射層20。
此時,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且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下述式(1)。
第1倒角部15藉由對玻璃10之端面13進行倒角而形成,側面部14係端面13中未被倒角之區域。於將玻璃物品100作為蓋玻璃安裝於車載用顯示裝置2之情形時,因第1倒角部15亦由駕駛員視認,故有時出於提高美觀之目的,藉由研磨玻璃10之第1倒角部15而減小表面粗糙度。另,於玻璃10之表面設置抗反射層20及其他加飾層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形狀追隨玻璃10之表面形狀,玻璃物品100與玻璃1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大致一致。
此時,於下述(研磨步驟)說明之先前之倒角方法中,一般研磨包含側面部14之端面13整體,減小表面粗糙度。然而,有因將第1倒角部15形成為曲面狀,減小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端部之赤化之問題。
本發明人等研究之結果發現,於駕駛員最易視認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藉由將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設為0.20 μm以下,可提高自駕駛員觀察時之美觀,且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中,藉由將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設為0.30 μm以上,可無損美觀地抑制端面13之赤化。
以下,對可抑制赤化之機制進行說明。另,可抑制赤化之機制並不限定於下述,亦可以下述以外之原理成立。
於端面13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粗糙度較小之情形時,因不易發生表面粗糙度之散射,故駕駛員尤其強烈地觀測入射至端面13之光中之正反射光。此處,較佳為第1主面上之反射光之色調為白色。此時,若以第1主面上之反射光之色調變為白色之方式調整抗反射層之構成,則端面13上之正反射光之色調成為紅色,藉由強烈辨識紅色而產生赤化。 另一方面,若於端面13中增大玻璃物品100之表面粗糙度,則入射至端面13之光被散射。因此,駕駛員觀測以各種角度入射至端面13之光被散射而累加後之光,於該情形時,反射光之色調接近白色。 因此,藉由於駕駛員比較不易視認之、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中增大表面粗糙度,而使散射光增加,使端部之色調接近白色。
但,當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急劇變化時,其邊界部分被視認為線狀。因此,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設為所成之角為40°以下之區域、與所成之角度大於80°之區域之表面粗糙度之中間之表面粗糙度。
此處,使用圖3,對第1倒角部15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之求法進行說明。另,於圖3中省略顯示抗反射層。例如,任意點P4處所成之角由下述方法求出。 藉由數位顯微鏡(例如KEYENS公司製VHK-6000),觀察玻璃物品100之剖視圖、即自垂直於厚度方向之方向觀察玻璃物品100之剖面。 此時,將側面部14及第1倒角部15上之任意點設為P1,將以點P1為中心之半徑3 mm之圓弧與第1主面11之交點設為位置P2,將以點P1為中心之半徑5 mm之圓弧與第1主面11之交點設為位置P3,將連結位置P2與位置P3之直線設為基準線LA。 任意點P4處所成之角被定義為任意點P4之第1倒角部15上之切線LB、與基準線LA所成之角α。
根據本方法,不僅於第1主面11為平面狀之情形,且於第1主面11為彎曲狀之情形時,亦可定義第1倒角部15上之點、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
接著,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由例如下述方法求出。 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定義依照JIS(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日本工業標準) B 0601:2。 由雷射顯微鏡(例如使用Olympus公司製LEXT OLS5000、50倍透鏡)測定玻璃物品100之端面13。此時,以端面13之測定點之垂線、與雷射顯微鏡之透鏡之光軸一致之方式設置玻璃物品100。 測定縱256 μm×橫256 μm之區域,於測定區域之縱向中央,於縱50 μm×橫256 μm之區域中於整個橫向之長度以5 μm間隔算出10條算術平均粗糙度Ra,並採用其平均值作為該測定點之粗糙度。
各區域中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由上述方法對各區域內之複數個測定點算出算術平均粗糙度Ra並採用其平均值。例如,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亦可以於10°、20°、30°、40°進行測定並算出各測定點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之方式,於區域內所成之角按每10°測定1點,使用各測定點之平均。
另,於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100作為車載用顯示裝置2之蓋材使用之情形時,較佳為於玻璃物品100作為車載用顯示裝置2之蓋材安裝之狀態下,第1倒角部15之至少一部分保持露出。 此時,於玻璃物品100中,較佳為測定露出狀態之第1倒角部15之區域中大致均等分散之任意10點,該10點中5點以上滿足本發明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要件。藉由10點中5點以上滿足本發明之要件,可有意減少使用者感到顯示裝置端部之赤化。
以下,對玻璃物品100之較佳樣態說明細節。
(端面13) 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更佳為0.15 μm以下,進而較佳為0.10 μm以下。若為上述範圍,則可提高自駕駛者觀察時之端面13之美觀。
此處,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相對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及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中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滿足下述式(1)。 藉由如此,因可將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設為相對於所成之角為40°以下之區域與所成之角為80°以上之區域具有中間之表面粗糙度之過渡區域,故邊界區域不會被視認為線狀,可提高美觀。 較佳為,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大於0.10 μm、且未達0.35 μm。 更佳為,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大於0.10 μm、且未達0.30 μm。 另,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40°、且為8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較佳大於0.10 μm、且未達0.35 μm。
又,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40°之點處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40°、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60°、及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80°之點處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80°之關係較佳為Ra 40°<Ra 60°<Ra 80°。若為上述範圍,則因自所成之角為40°以下之區域、至所成之角為80°以上之區域,表面粗糙度逐漸變大,故邊界區域不會被視認為線狀,可進一步提高美觀。 更詳細而言,所成之角為80°之點處之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80°較佳為0.25 μm以上。藉由Ra 80°於上述範圍內,散射光容易進入駕駛員之眼睛,容易抑制赤化。
於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較佳為0.35 μm以上。若為上述範圍,則藉由上述效果,可有意抑制端部之赤化。
第1倒角部15之寬度較佳為0.5 mm以上且5.0 mm以下。第1倒角部15之寬度更佳為1.0 mm以上,進而較佳為1.3 mm以上,尤佳為1.5 mm以上。若為上述範圍,則即使於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蓋玻璃中亦容易視認端部之曲面形狀,設計性優異。 另,第1倒角部15之寬度係剖視圖中沿主面之方向上之距離,例如可使用圖4之寬度A。
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寬度較佳為0.43 mm以上且4.8 mm以下。上述寬度更佳為0.5 mm以上,進而較佳為0.75 mm以上,且上限更佳為4.0 mm以下,進而較佳為3.0 mm以下。若為上述範圍,則容易視認第1倒角部15中之倒角之形狀,於美觀優異。
第1倒角部15為曲面形狀。曲面可具有單一之曲率半徑,亦可為具有複數個曲率半徑之曲面組合之形狀。此時,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45°之點處之曲率半徑較佳為0.05 mm以上,更佳為0.1 mm以上。若為上述範圍,則側面部14與第1倒角部15平滑連接,有助於提高美觀或防止缺口。另一方面,第1倒角部15之平均曲率半徑較佳為10 mm以下,更佳為6 mm以下,進而較佳為4 mm以下。若為上述範圍,則第1倒角部15容易被視認為曲面,於美觀優異。另一方面,因於上述範圍內容易產生抗反射層之厚度之變化,故容易產生赤化,本發明之防赤化較為有效。
如圖4所示,端面13亦可進而於第2主面12側具備第2倒角部16。另,於圖4中省略顯示抗反射層。第2倒角部16連接第2主面12與側面部14。於圖4中,第2倒角部16為平面,但亦可與第1倒角部15同樣為曲面。
此時,端面13可以下式(2)表示之參數R成為滿足式(3)之範圍之方式設計。藉由參數R成為指定範圍,因可提高端面13之耐衝擊性而抑制裂紋,故較佳。
此處,式(2)中之E cg指玻璃物品100之楊氏係數(GPa),A為第1倒角部15之寬度(mm),為沿基準線LC之方向上之自邊界位置F1至邊界位置F2之距離。又,式(2)中之B為第2倒角部16之寬度(mm),為沿基準線LC之方向上之自邊界位置F3至邊界位置F4之距離。又,式(2)中之C為側面部14之厚度(mm),為自邊界位置F2至邊界位置F3之距離。又,式(2)中之D為第1倒角部15之厚度(mm),為端面13之最外位置之切線方向上之自邊界位置F1至邊界位置F2之距離。又,式(2)中之t為玻璃物品100之厚度(mm)。又,式(2)中之「・」意指積,亦記作「×」。
藉由玻璃物品100之參數R滿足上述式(3),而可提高端部耐衝擊性。此處,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或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越大,參數R之值越低。即,藉由擴大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衝擊器之接觸部位離開端面13,並藉由以第1主面11吸收衝擊器之衝擊,可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又,藉由擴大第1倒角部15與第2倒角部16之寬度,端面13之厚度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變薄,藉此於端面13產生之彎曲應力降低,可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又,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越大,參數R之值越低。即,藉由端面13之厚度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變薄,於端面13產生之彎曲應力降低,可提高端面13之耐衝擊性。又,側面部14之厚度C越低,參數R之值越高。即,藉由減小側面部14之厚度,而擴大第1倒角部15之區域,端面13之厚度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變薄,藉此於端面13產生之彎曲應力降低,可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
此處,第1倒角部15、第2倒角部16及側面部14之位置可由邊界位置F1、F2、F3及F4特定。具體而言,於玻璃物品100之端面13中,自邊界位置F1至邊界位置F2之區域為第1倒角部15,自邊界位置F2至邊界位置F3之區域為側面部14,自邊界位置F3至邊界位置F4之區域為第2倒角部16。
邊界位置F1~F4可如下規定。 於藉由數位顯微鏡(例如KEYENS公司製VHK-6000)觀察玻璃物品100之剖視圖、即自垂直於厚度方向之方向觀察玻璃物品100之剖面之情形時,於第1主面11為平面之情形時,將通過上述位置P2、P3之直線設為LC,於第1主面11為曲面之情形時,將通過位置P2、P3、及位置P2與位置P3之間之任意中間點該3點之圓弧線設為基準線LC。於使基準線LC向較位置P2靠玻璃物品100之外側延長之情形時,可將線LC之與延長線之距離成為50 μm之第1主面11上之點且最接近位置P2之點設為邊界位置F1。
將與通過邊界位置F1之線LC垂直之線設為線LC1。此處,將與線LC1平行之線、與端面13以1點相接之點設為端面13之最外位置(即端面13中最向玻璃物品100之外側突出之位置)。於該情形時,可將使端面13之最外位置處與線LC1平行之線於垂直於該線之方向移動50 μm之線與端面13之交點中、靠近第1主面之交點,設為邊界位置F2。另一方面,可將使端面13之最外位置處與線LA1平行之線於垂直於該線之方向移動50 μm之線與端面13之交點中、靠近第2主面之交點,設為邊界位置F3。
將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方向使線LC移動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量之線設為線LD。線LD亦可稱為沿第2主面12之線。於使線LD向端面13側延長之情形時,可將線LD之與延長線之距離成為50 μm之第2主面12上之點且最內側之點設為邊界位置F4。
自提高端部耐衝擊性之觀點而言,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較佳為2.0 mm以下,更佳為0.5 mm以上且2.0 mm以下。又,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A/t)較佳為0.77以上,更佳為1.15以上。藉由將寬度A設為該範圍,可更適當地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
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較佳大於0 mm且為2.0 mm以下,更佳為1.0 mm以上且2.0 mm以下。又,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B/t)較佳為0.77以上且4.0以下,更佳為1.15以上且2.86以下。藉由將寬度B設為該範圍,可更適當地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
側面部14之厚度C較佳為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以下,更佳大於0 mm且為2.0 mm以下,進而較佳為0.25 mm以上且2.0 mm以下。又,側面部14之厚度C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C/t)較佳為0.6以下,更佳為0.4以下。藉由將厚度C設為該範圍,可更適當地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
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較佳大於0 mm且為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以下,更佳大於0 mm且為2.0 mm以下,進而較佳為0.1 mm以上且2.0 mm以下。又,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相對於玻璃物品100之厚度t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D/t)較佳為0.2以上,更佳為0.4以上,且上限較佳為0.7以下。即,比(D/t)較佳為0.2以上且0.7以下。藉由將厚度D設為該範圍,可更適當地提高端面13之衝擊性。
即,舉出下述作為倒角部之較佳之一實施形態。 (i)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2.0 mm以下,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0.77以上,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之玻璃物品板厚比(B/t)為0.77以上且4.0以下,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6以下,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之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2以上且0.7以下。 (ii)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2.0 mm以下,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1.15以上,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之玻璃物品板厚比(B/t)為1.15以上且2.86以下,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4以下,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之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4以上且0.7以下。 (iii)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2.0 mm以下,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0.77以上,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為1.0 mm以上且2.0 mm以下,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6以下,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之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2以上且0.7以下。 (iv)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2.0 mm以下,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1.15以上,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為1.0 mm以上且2.0 mm以下,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4以下,第1倒角部15之厚度D之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4以上且0.7以下。此外,第2倒角部16為C倒角之形狀。
(反射光之色調) 自正確辨識映現於顯示裝置之圖像之顏色之觀點而言,第1主面之反射光較佳為白色。然而,例如於專利文獻1之方法中,藉由以使第1主面11之反射色接近藍色之方式調整抗反射層20之設計,即使端部相對帶有紅色,亦可藉由被視認為白色而防止赤化。因此,難以於將第1主面11保持為白色之狀態下抑制端部赤化。然而,根據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即使將第1主面11設為白色,亦可抑制端部之赤化。
第1主面11之反射光之色調於L*a*b*表色系統中較佳為-3<a*<3且-3<b*<3,更佳為-2.5<a*<2.5且-2.5<b*<2.5。若為上述範圍,則反射光之色調被充分辨識為白色。此處,可由分光測色計(例如柯尼卡美能達公司製CM-2600D)之SCI(Specular Component Include:包含鏡面反射成分)模式測定第1主面11之反射光之色調。
另一方面,藉由下述測定方法測定之第1倒角部15之各測定點之反射光之L*a*b*表色系統之色調於滿足L*≧5之測定點處之a*之平均值較佳為0以上且15.0以下。
(測定方法) 於第1倒角部15中,以上述第1倒角部15之與上述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45°之點之垂線為基準,使白色光以10°之角度入射至側面部14側,於第1主面11側以10°之角度由二維分光放射計(例如Topcon Technohouse公司製「SR-5000」)取得分光頻譜之圖像。 於上述取得之圖像中,按每1個像素劃分測定點,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測定點之色調。另,L*a*b*表色系統之算出依照JIS Z 8781-4。
發明人等發現,於滿足L*≧5之點上,因明度較高而尤其容易強烈辨識紅色,於滿足L*≧5之點上優先減小a*於使紅色不顯眼之觀點而言較為有效。因此實驗之結果表明,當滿足L*≧5之測定點處之a*之平均值為0以上且15.0以下時,可有意減少自視認者觀察時之紅色調。 此外,若滿足L*≧5之測定點處之a*之平均值更佳為10.0以下,進而較佳為8.0以下,尤佳為6.0以下,則更為有效。
(玻璃) 作為玻璃10,可使用無鹼玻璃、鈉鈣玻璃、鈉鈣矽酸鹽玻璃、鋁矽酸鹽玻璃、硼矽酸鹽玻璃、鋰鋁矽酸鹽玻璃、硼矽酸玻璃等,較佳為即使厚度較薄,亦可容易藉由強化處理而加入較大應力並獲得高強度玻璃之鋁矽酸鹽玻璃或鋰鋁矽酸鹽玻璃。
玻璃10例如較佳為藉由化學強化處理而強化之化學強化玻璃。 對玻璃10實施化學強化處理而獲得化學強化玻璃之方法,典型而言,舉出將玻璃浸漬於KNO 3熔融鹽,並於進行離子交換處理後冷卻至室溫附近之方法。KNO 3熔融鹽之溫度或浸漬時間等之處理條件,可以表面壓縮應力及壓縮應力層之厚度成為所需值之方式設定。
壓縮應力層之表面壓縮應力(CS:Compressive Stress)較佳為500 MPa以上,更佳為600 MPa以上,進而較佳為700 MPa以上。另一方面,CS較佳為1300 MPa以下。即,壓縮應力層之表面壓縮應力(CS)較佳為500 MPa以上且1300 MPa以下之範圍。
壓縮應力層之厚度(DOL:Depth of Layer)較佳為10 μm以上,更佳為15 μm以上,進而較佳為20 μm以上,尤佳為25 μm以上。又,DOL較佳為50 μm以下,更佳為40 μm以下。即,壓縮應力層之厚度(DOL)較佳為10 μm以上且50 μm以下之範圍。
於實施化學強化之情形時,作為玻璃種類,例如舉出鈉鈣玻璃、鋁矽酸鹽玻璃(SiO 2-Al 2O 3-Na 2O系玻璃)等。其中,自強度之觀點而言,較佳為鋁矽酸鹽玻璃。 作為玻璃材料,例如舉出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含有50%以上且80%以下之SiO 2、1%以上且20%以下之Al 2O 3、6%以上且20%以下之Na 2O、0%以上且11%以下之K 2O、0%以上且15%以下之MgO、0%以上且6%以下之CaO、0%以上且5%以下之ZrO 2之玻璃材料。 亦適當使用以鋁矽酸鹽玻璃為基礎之化學強化用玻璃,例如舉出AGC公司製「Dragontrail(注冊商標)」。
更具體而言,舉出以下作為玻璃之更佳組成。另,例如,「包含0~25%之MgO」意指MgO雖非必須但亦可包含25%。下述(i)之玻璃包含於鈉鈣矽酸鹽玻璃,下述(ii)及下述(iii)之玻璃包含於鋁矽酸鹽玻璃,下述(iv)~(vi)之玻璃包含於鋰鋁矽酸鹽玻璃。 (i)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包含63~73%之SiO 2、0.1~5.2%之Al 2O 3、10~16%之Na 2O、0~1.5%之K 2O、0~5.0%之Li 2O、5~18%之MgO及1~10%之CaO之玻璃。 (ii)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含有50~74%之SiO 2、5~15%之Al 2O 3、10~20%之Na 2O、0~8%之K 2O、0~5.0%之Li 2O、2~15%之MgO、0~6%之CaO及0~5%之ZrO 2,且SiO 2及Al 2O 3之含有量之合計為65~85%,Na 2O及K 2O之含有量之合計為12~25%,MgO及CaO之含有量之合計為1~15%之玻璃。 (iii)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含有68~80%之SiO 2、4~10%之Al 2O 3、5~15%之Na 2O、0~1%之K 2O、0~5.0%之Li 2O、4~15%之MgO及0~1%之ZrO 2之玻璃。 (iv)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含有67~75%之SiO 2、0~4%之Al 2O 3、7~15%之Na 2O、1~9%之K 2O、0~5.0%之Li 2O、6~14%之MgO及0~1.5%之ZrO 2,且SiO 2及Al 2O 3之含有量之合計為71~75%、Na 2O及K 2O之含有量之合計為12~20%,含有CaO時其含有量未達1%之玻璃。 (v)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含有50~73%之SiO 2、5~20%之Al 2O 3、0~6%之B 2O 3、0~10%之P 2O 5、4~12%之Li 2O、3~20%之Na 2O、0~5%之K 2O、0~8%之MgO、0~2%之CaO、0~5%之SrO、0~5%之BaO、0~5%之ZnO、0~2%之TiO 2、0~4%之ZrO 2之玻璃。 (vi)以氧化物基準之摩爾%顯示之組成,含有58~80%之SiO 2、13~18%之Al 2O 3、0~5%之B 2O 3、0.5~4%之P 2O 5、3~10%之Li 2O、5~20%之Na 2O、0~2%之K 2O、0~11%之MgO、0~20%之CaO、0~20%之SrO、0~15%之BaO、0~10%之ZnO、0~1%之TiO 2、0~2%之ZrO 2之玻璃。
玻璃之厚度無特別限制,但為了有效進行化學強化處理,較佳為5 mm以下,更佳為3 mm以下。又,於用於汽車導航等之車載用顯示器裝置之蓋玻璃之情形時,自強度之觀點而言,玻璃之厚度較佳為0.2 mm以上,更佳為0.8 mm以上,進而較佳為1 mm以上。另,玻璃之厚度意指玻璃10之第1主面10A與第2主面10B於法線方向上之距離。即,玻璃之厚度較佳為0.2 mm以上且5 mm以下之範圍。
玻璃10之尺寸可根據用途適當選擇。作為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蓋材使用之情形時,短邊之長度例如為50 mm以上且500 mm以下,較佳為100 mm以上且300 mm以下,長邊之長度例如為50 mm以上且1500 mm以下,較佳為100 mm以上且1200 mm以下。
玻璃10之形狀可為平坦之形狀,但亦可為包含具有一處以上之彎曲部或撓曲部之3維曲面之形狀。 此處,本實施形態中之曲面意指曲率半徑為10000 mm以下,相反,平面意指曲率半徑超過10000 mm。 於玻璃10具有曲面之情形時,曲面之曲率半徑較佳為50 mm以上,更佳為100 mm以上,進而較佳為200 mm以上。曲率半徑例如為10000 mm以下,較佳為5000 mm以下,更佳為3000 mm以下。
玻璃10之楊氏係數(E cg)較佳為60 GPa以上,更佳為70 GPa以上。又,玻璃物品100之楊氏係數(E cg)較佳為90 GPa以下,更佳為80 GPa以下,進而較佳為75 GPa以下。即,玻璃10之楊氏係數較佳為60 GPa以上且90 GPa以下,更佳為70 GPa以上且80 GPa以下,進而較佳為70 GPa以上且75 GPa以下。玻璃10之楊氏係數可藉由拉伸試驗(JIS K7161・JIS K7113)求出。
(抗反射層) 於玻璃物品100之第1主面11側形成有抗反射層20。於圖2中,抗反射層20形成於玻璃10之表面上。 抗反射層意指帶來減少視感反射率之效果,且除減少因光之映入而產生之眩光外,於使用於圖像顯示裝置之情形時,亦可提高來自圖像顯示裝置之光之透過率,且可提高圖像顯示裝置之視認性之層。
抗反射層20例如包含金屬氧化物。作為抗反射層20之構成,只要為可抑制光之反射之構成即可,例如可為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9以上之高折射率層、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6以下之低折射率層交替積層之構成。對低折射率層與高折射率層之層數無特別限定,例如為1層以上且30層以下,低折射率層較佳為1層以上且6層以下,高折射率層較佳包含與低折射率層相同之層數。
作為抗反射層20,於低折射率層與高折射率層分別由複數層、例如6層構成之情形時,將離開玻璃10最遠之層設為最表層,於將最表層設為第1層而向玻璃基體側數層時,包含最表層之奇數層、即最表層、第3層、第5層由低折射率層構成。若將較最表層更與玻璃基體側相鄰之層設為第2層,則包含第2層之偶數層、即第2層、第4層、第6層由高折射率層構成。離開最表層最遠之高折射率層即第6層與玻璃10相接。 於低折射率層與高折射率層分別各由1層構成之情形時,低折射率層為最表層,高折射率層為第2層。
低折射率層包含例如含有矽之材料。例如可為氧化矽,亦可為於氧化矽摻雜有鋁之摻雜鋁之氧化矽,又可為於氧化矽添加有錫或氧化鋯之材料。
構成第2層之高折射率層之主要成分例如較佳為選自氮化矽、氧化鈦、氧化鈮、氧化鉭、氧化鋯之1種以上。再者,於該等材料中,自生產性、或折射率之觀點而言,更佳為氮化矽、氧化鈮、氧化鉭,最佳為氧化鈮。
第4層以後之偶數層、例如第4層與第6層之主要成分可與第2層之主要成分同樣,亦可為與第2層不同之材料。於構成第2層之主要成分為氧化鈮之情形時,該第4層以後之偶數層可與第2層同樣為氧化鈮,亦可為與第2層不同之材料。
另,抗反射層20之高折射率層與低折射率層之總數亦可不同,於總數不同之情形時,例如最表層及與玻璃相接之層較佳為低折射率層,與玻璃相接之低折射率層之主要成分較佳為氧化矽。
抗反射層20之總厚度例如為100 nm以上且1000 nm以下,較佳為150 nm以上且550 nm以下,更佳為190 nm以上且510 nm以下,最佳為195 nm以上且506 nm以下。 最表層之厚度例如為60 nm以上且130 nm以下,較佳為70 nm以上且100 nm以下,更佳為75 nm以上且90 nm以下,進而較佳為77 nm以上且88 nm以下。 第2層之厚度例如為15 nm以上且200 nm以下,較佳為20 nm以上且150 nm以下,更佳為25 nm以上且115 nm以下。
另,於第1主面11上測定抗反射層20之厚度。厚度之測定舉出利用SEM(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y:掃描電子顯微鏡)或TEM(Transmission Electron Microscopy:穿透式電子顯微鏡)之剖面觀察之實際厚度之測定、或利用偏光解析法之光學測定。於進行防眩處理之情形時,較佳使用SEM或TEM測定實際厚度。又,於各層之折射率已知之情形時,可自分光反射率或透過率導出厚度(參考文獻:「薄膜學與成膜技術」,作者李正中,譯者阿爾巴克,出版社阿格涅技術中心,出版年2002年)。尤其,於各層之折射率已知之情形時,較佳由分光反射率測定厚度。
(其他加飾層) 此外,雖未圖示,但亦可於玻璃物品100之第1主面11側設置防眩層、防污層等之加飾層。下述防眩層、防污層為一例,亦可於具備各層之功能之範圍內適當變更。又,防眩層、防污層並非必須之構成,亦可不根據玻璃物品100之構成設置一部分。
防眩層設置於第1主面11側,對玻璃10賦予防眩性。防眩層包含例如形成於第1主面11側之凹凸形狀。凹凸形狀可為於玻璃10表面直接形成凹凸者,亦可為由與玻璃10不同之其他層形成者。又,亦可設置於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兩者之側。該凹凸形狀之均方根粗糙度(RMS:Root Meam Square)較佳為10 nm~1000 nm,更佳為15 nm~500 nm。防眩層可藉由對玻璃10之表面實施防眩處理及蝕刻處理而賦予之凹凸形狀實現。又,亦可於玻璃10之表面上使用分散有具有任意折射率之粒子之塗膜,或於貼合之透明樹脂薄膜之主面形成凹凸形狀,並藉由該凹凸形狀實現。
防污層係具有抑制指紋痕跡或汗、灰塵等各種污垢之附著,使污垢不顯眼之功能或容易洗淨附著之污垢之功能的防污層,使顯示面保持乾淨。防污層設置於第1主面11側,但自防污層之特性之觀點而言,較佳形成於玻璃物品100之第1主面11側之最表面。例如,防污層設置於抗反射層上。防污層包含可賦予防污性、防水性、防油性之含氟化合物(具有含氟有機基團之化合物)。含氟化合物較佳為含氟有機化合物,更佳為含氟有機矽化合物。
(印刷層) 雖未圖示,但亦可於玻璃物品100之第2主面側設置印刷層。印刷層設置於例如玻璃物品100之外周部,為具有開口部之形狀,發揮對配置於顯示器面板3之周緣部之配線構件等進行遮蔽而使駕駛員無法視認之作用。開口部於顯示器面板3點亮時用作顯示區域。開口部可為1個,亦可為2個以上。印刷層只要可遮蔽可視光即可,無特別限定,例如為黑色或木紋柄。 於第2主面側設置有印刷層之玻璃物品100可用作顯示器蓋玻璃。
<玻璃物品之製造方法> 接著,對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之製造方法進行說明。
(玻璃之準備) 準備具有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之玻璃10。玻璃10之製造方法無特別限定,可藉由例如將所需之玻璃原料投入熔融爐,於1500~1600℃下加熱熔融並澄清後,供給至成形裝置而將熔融玻璃成形為平板狀,進行緩冷而製造。另,玻璃之成形方法無特別限定,例如可使用下拉法(例如溢流下拉法、流孔下拉法、再拉法等)、浮法、延伸法、壓製法等。
又,亦可具有將上述獲得之平板上之玻璃切出為任意形狀、尺寸,一面加熱一面彎曲為3維形狀之成形步驟。藉由成形步驟,於玻璃10形成曲面。
(倒角部形成步驟) 首先,對獲得之玻璃之端面13進行研削加工,形成第1倒角部15之曲面形狀。於圖5(A)模式性顯示藉由研削加工形成第1倒角部15之情況。另,於圖5(A)中,為了說明而省略顯示玻璃10之底紋。如圖5(A)所示,藉由將玻璃10之端面13按壓於旋轉磨石40,而研削端面13,形成如虛線所示之側面部14、第1倒角部15及第2倒角部16。於研削加工,使用例如電沉積磨輪(例如支數為#325以上)等。研削加工可遍及玻璃10之整周實施,亦可於周之一部分區間實施。由上述方法倒角後之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以例如算術平均粗糙度Ra可為0.2 μm~1.0 μm。另,倒角部之形成方法不限於上述,亦可藉由雷射切斷等形成。
(研磨步驟) 接著,藉由研磨第1倒角部15,減少表面粗糙度。 此處,對先前之研磨方法進行說明。先前,於倒角部之研磨,使用不織布刷、或絨毯狀之焊墊(例如國際公開第2015/108076號、及國際公開第2013/031548號)。根據先前之方法,因研磨至包含第1倒角部15之端面13整體、與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之一部分區域,故端面13整體之表面粗糙度減少。
另一方面,於本實施形態之製造方法中,使用如圖5(B)所示之旋轉磨石50研磨第1倒角部15。於旋轉磨石50例如使用包含氧化鈰之磨石。於圖5(B)中,於旋轉磨石50設置槽,槽之下部成為沿第1倒角部15之曲面之形狀。藉由將第1倒角部15按壓於該部分,研磨第1倒角部15之表面。
此時,較佳以重點研磨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方式,調整玻璃10及旋轉磨石50之位置。另一方面,較佳為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14不強烈接觸旋轉磨石50。又,於自所成之角為40°以下之區域至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較佳以粗糙度逐漸變大之方式,適當調整按壓位置或按壓壓力等進行研磨。
藉由以上,以具有上述<玻璃物品>所述之表面粗糙度之方式研磨各區域。
(化學強化步驟) 於將玻璃物品100用作顯示裝置之蓋玻璃之情形時,較佳為對獲得之玻璃10進行化學強化。化學強化處理方法無特別限定,舉出對透明基板之主面進行離子交換,形成壓縮應力殘留之表面層之方法。具體而言,以玻璃轉變點以下之溫度,將基體之主面附近之玻璃所含之離子半徑較小之鹼金屬離子(例如Li離子、Na離子),置換為離子半徑更大之鹼金屬離子(例如對Li離子而言為Na離子或K離子,對Na離子而言為K離子)。藉此,壓縮應力殘留於透明基板10之主面,透明基板之強度提高。
(印刷層形成步驟) 於將玻璃物品100用作顯示裝置之蓋玻璃之情形時,較佳於獲得之玻璃10之第2主面12側形成印刷層。印刷層較佳由例如印刷油墨之方法形成,於第2主面12之外周部,以具有開口部之設計進行印刷。作為印刷法,無特別限定,作為較佳之方法,舉出噴墨法、絲網印刷法、轉印加飾法等。
(抗反射層形成步驟) 於獲得之玻璃10之第1主面11側形成抗反射層20。抗反射層較佳為如上述(抗反射層)所記載之金屬氧化物層之積層構造。金屬氧化物層之製膜方法無特別限定,可使用各種製膜方法。例如,可使用真空蒸鍍法、離子束輔助蒸鍍法、離子鍍層法、濺鍍法、電漿CVD(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化學氣相沉積)法等之物理蒸鍍法。於該等製膜方法中,藉由使用濺鍍法,可形成緻密且耐久性高之膜,因此較佳。尤佳為藉由脈衝濺鍍法、AC(Alternating Current:交流電流)濺鍍法、數位濺鍍法等之濺鍍法製膜。
於藉由濺鍍法製膜金屬氧化物層之情形時,於惰性氣體與氧氣之混合氣體氣氛之腔室內配置玻璃10,按各層選擇成為所需組成之原料之靶材,進行製膜。各層之層厚之調整例如可藉由放電電力之調整、製膜時間之調整等進行。
(其他加飾層形成步驟) 此外,亦可於玻璃10之第1主面11、或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側形成防眩層、防污層等之加飾層。防眩層、抗反射層、防污層適當藉由周知之方法形成。防眩層、抗反射層、防污層之形成順序無特別限定,但較佳為防眩層之形成於化學強化步驟後實施,防污層之形成於抗反射層之形成後實施。
藉由以上步驟,可製造玻璃物品100。
(車載用顯示裝置之製造方法)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具體而言為車載用顯示裝置),其具有使用上述玻璃物品100之顯示器蓋玻璃、與顯示器,玻璃物品100之第2主面側貼合於顯示器。 藉由將上述玻璃物品100用作顯示器蓋玻璃,並將第2主面12側貼合於顯示器面板3,可製造顯示裝置(車載用顯示裝置)。
本揭示記載以下發明。另,並非限定於此。 [1]一種玻璃物品,其係具有第1主面、第2主面、及連接上述第1主面與上述第2主面之端面者,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1主面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且 於上述第1主面及上述第1倒角部具有抗反射層;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 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下述式(1)。
[2]如[1]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為0.5 mm以上且5.0 mm以下。
[3]如[1]或[2]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寬度為0.43 mm以上且4.8 mm以下。
[4]如[1]至[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4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40°、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60°、及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8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80°之關係為Ra 40°<Ra 60°<Ra 80°
[5]如[1]至[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關於藉由下述測定方法測定之上述第1倒角部之各測定點之反射光於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處之a*之平均值為0以上且15.0以下。 (測定方法) 於上述第1倒角部中,以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45°之點之垂線為基準,使白色光以10°之角度入射至上述側面部側,於上述第1主面側以10°之角度由二維分光放射計取得圖像。於上述圖像中,按每1個像素劃分上述測定點,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上述測定點之色調。
[6]如[1]至[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主面之反射光之色調於L*a*b*表色系統中滿足-3<a*<3且-3<b*<3。
[7]如[1]至[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2主面之第2倒角部;且由下式(2)規定之參數R滿足式(3)。 此處,式(2)中之E cg係上述玻璃物品之楊氏係數(GPa),A係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mm),B係上述第2倒角部之寬度(mm),C係上述側面部之厚度(mm),D係上述第1倒角部之厚度(mm),t係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mm)。
[8]如[7]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A為2.0 mm以下,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A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0.77以上; 上述第2倒角部之寬度B為1.0 mm以上且2.0 mm以下; 上述側面部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上述側面部之厚度C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6以下;且 上述第1倒角部之厚度D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2以上且0.7以下。
[9]如[1]至[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抗反射層係包含金屬氧化物膜,且為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9以上之高折射率層、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6以下之低折射率層交替積層之構成。
[10]如[9]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低折射率層為1層以上且6層以下。
[11]如[1]至[1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15 μm以下。
[12]如[1]至[1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10 μm以下。
[13]如[1]至[1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5 μm以上。
[14]一種顯示器蓋玻璃,其使用於上述第2主面側具有印刷層之如[1]至[1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玻璃物品。
[15]如[14]所記載之顯示器蓋玻璃,其於上述第1主面側具有防眩層。
[16]如[14]或[15]所記載之之顯示器蓋玻璃,其於上述抗反射層上具有防污層。
[17]一種顯示裝置,其具有上述[14]至[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顯示器蓋玻璃、與顯示器,且上述第2主面側貼合於上述顯示器。
[18]一種車載用顯示裝置,其具有上述[14]至[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顯示器蓋玻璃、與顯示器,且上述第2主面側貼合於上述顯示器。
[19]一種玻璃物品,其特徵在於,其係具有第1主面、第2主面、及連接上述第1主面與上述第2主面之端面者,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1主面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且 於上述第1主面及上述第1倒角部具有抗反射層;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為0.10 μm以下;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40°、且為8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大於0.10 μm、且未達0.35 μm; 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為0.35 μm以上。 [實施例]
接著對實施例進行說明。例1、2、5、6為實施例,例3、4、7為比較例。
(例1、2) 於例1、2中,作為玻璃10,使用AGC公司製Dragontrail,準備短邊50 mm×長邊150 mm、板厚t為1.3 mm之大致矩形狀之主面形狀者。玻璃10為具有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之平面狀,楊氏係數為74 GPa。 以圖5(A)所示之方法研削玻璃10之端面13,形成側面部14、第1倒角部15、第2倒角部16。於研削使用支數#400及#800之金剛石電沉積磨輪。此時,第1倒角部15之曲面形狀中、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度為9°~19°時之曲率半徑為5.5 mm,所成之角度為45°時之曲率半徑為0.4 mm。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1.67 mm,厚度D為0.69 mm,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為0.15 mm,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46 mm。即,由上述式(1)表示之參數R為22.45。又,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寬度為1.96 mm。
接著,以圖5(B)所示之方法研磨端面13。於研磨使用含有氧化鈰之磨石。 最後於玻璃10之表面之第1主面11側形成抗反射層20。藉由濺鍍法形成抗反射層20,各層之構成如下述表1所示。
[表1]
藉由以上,製作玻璃物品100。 以下述方法對獲得之玻璃物品100實施評估。 於例1中,於短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例2中,於長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表2~表4、以及圖6顯示結果。
表面粗糙度之測定方法如下。 由雷射顯微鏡(使用Olympus製LEXT OLS5000、50倍透鏡)測定玻璃物品100之端面13。此時,以端面13之測定點之垂線、與雷射顯微鏡之透鏡之光軸一致之方式設置玻璃。 測定縱256 μm×橫256 μm之區域,於測定區域之縱向中央,於縱50 μm×橫256 μm之區域中於整個橫向之長度以5 μm間隔算出10條算術平均粗糙度Ra,並採用其平均值作為該測定點之粗糙度。另,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定義依照JIS B 0601:2。 另,於玻璃之表面設置抗反射層之玻璃物品之表面形狀追隨玻璃之表面形狀,玻璃物品與玻璃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大致一致。
色調之測定方法如下。 於玻璃物品100之第1倒角部15中,以上述第1倒角部15之與上述第1主面11所成之角為45°之點之垂線為基準,使白色光以10°之角度入射至側面部14側,於第1主面11側以10°之角度由二維分光放射計取得分光頻譜。作為光源,使用對可視光區域具有感度之照明。具體而言,使用白色LED(Light Emitting Diode:發光二極體)照明(OptexFA公司製、OPF-S100X100W-PS)。作為檢測器,使用分光放射計(Topcon Technohouse公司製「SR-5000」)。 於所述取得資料中,按每1個像素對共計10點劃分測定點,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測定點之色調。另,L*a*b*表色系統之算出依照JIS Z 8781-4。
(例3、4) 於例3、4中,除於端面13之研磨中使用刷研磨、亦包含側面部14進行研磨之點以外,與例1、2同樣地製作玻璃物品100。又,作為用於刷研磨之研磨材,使用氧化鈰。
以上述方法對獲得之玻璃物品100實施評估。 於例3中,於短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例4中,於長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表2及表5~6、以及圖6顯示結果。
[表2]
[表3]
[表4]
[表5]
[表6]
根據上述結果,於實施例之例1、例2中,於第1倒角部15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於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式(1),於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中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又,自例1、例2可知,反射光之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中之a*之平均值為0以上且15.0以下,可抑制反射光中之發紅。 另一方面,於比較例之例3、4中,反射光之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中之a*之平均值大於15.0,產生端部之赤化。 又,因例1、例2中之玻璃物品之參數R為22.45,滿足式(3),故於端面13之耐衝擊性亦優異。
(例5、6) 於例5、6中,作為玻璃10,使用AGC公司製Dragontrail,準備短邊50 mm×長邊150 mm、板厚t為1.3 mm之大致矩形狀之主面形狀者。玻璃10為具有第1主面11及第2主面12之平面狀,楊氏係數為74 GPa。 以圖5(A)所示之方法研削玻璃10之端面13,形成側面部14、第1倒角部15、第2倒角部16。於研削使用支數#400及#800之金剛石電沉積磨輪。此時,第1倒角部15之曲面形狀中、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度為9°~30°時之曲率半徑為2.4 mm,所成之角度為45°時之曲率半徑為0.2 mm。第1倒角部15之寬度A為1.48 mm,厚度D為0.65 mm,第2倒角部16之寬度B為0.15 mm,側面部14之厚度C為0.5 mm。即,由上述式(1)表示之參數R為23.07。又,第1倒角部15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寬度為1.60 mm。
接著,與例1、2同樣,研磨端面13,並最後於玻璃10之表面之第1主面11側形成抗反射層20。
藉由以上,製作玻璃物品100。 以上述方法對獲得之玻璃物品100實施評估。 於例5中,於短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例6中,於長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表7~表9、以及圖7顯示結果。
表面粗糙度之測定方法與例1~例4同樣。 色調之測定方法除按每1個像素對共計9點劃分測定點,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測定點之色調,或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測定點之色調外,與例1~4同樣。
(例7) 於例7中,除於端面13之研磨中使用刷研磨、亦包含側面部14進行研磨之點以外,與例1、2同樣地製作玻璃物品100。又,作為用於刷研磨之研磨材,使用氧化鈰。 於例7中,於長邊進行端面13之表面粗糙度及色調之測定。 於表7及表10、以及圖7顯示結果。
[表7]
[表8]
[表9]
[表10]
自上述結果可知,於實施例之例5、6中,於第1倒角部15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玻璃物品100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於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式(1),於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中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反射光之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中之a*之平均值為0以上且15.0以下,可抑制反射光中之赤化。 另一方面,於比較例之例7中,反射光之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中之a*之平均值大於15.0,產生端部之發紅。 又,因例5、6中之玻璃物品之參數R為23.07,滿足式(3),故於端面13之耐衝擊性亦優異。
又,關於上述製作之例1~4之玻璃物品,於表11顯示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之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11所成之角大於40°且為80°以下之區域中之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及第1倒角部之與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側面部中之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
[表11]
雖已參照特定實施形態詳細說明了本發明,但熟知本技藝者應明瞭可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與範圍地施加各種變更或修正。本申請案係基於2022年11月18日申請之日本專利申請案(日本專利特願2022-185227)者,其內容作為參照併入本申請案。
1:轉向軸 2:車載用顯示裝置 3:顯示器面板 10:玻璃 11:第1主面 12:第2主面 13:端面 14:側面部 15:第1倒角部 16:第2倒角部 20:抗反射層 40:旋轉磨石(研削用) 50:旋轉磨石(研磨用) 100:玻璃物品 A:寬度 B:寬度 C:厚度 D:厚度 F1:邊界位置 F2:邊界位置 F3:邊界位置 F4:邊界位置 LA:基準線 LB:切線 LC:基準線 LC1:線 LD:線 P1:點 P2:位置 P3:位置 P4:點 t:厚度 α:角
圖1係顯示車載用顯示裝置之模式圖。 圖2係顯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之剖面之模式圖。 圖3係顯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之剖面之模式圖。 圖4係顯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之剖面之模式圖。 圖5係顯示本實施形態之玻璃物品之製造方法之模式圖,圖5(A)係模式性顯示藉由研削加工形成第1倒角部之情況之圖,圖5(B)係模式性顯示研磨第1倒角部之情況之圖。 圖6係顯示例1~4之玻璃之端面之表面粗糙度之圖表。 圖7係顯示例5~7之玻璃之端面之表面粗糙度之圖表。
10:玻璃
11:第1主面
12:第2主面
13:端面
14:側面部
15:第1倒角部
20:抗反射層
100:玻璃物品

Claims (18)

  1. 一種玻璃物品,其係具有第1主面、第2主面、及連接上述第1主面與上述第2主面之端面者,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1主面之曲面狀之第1倒角部;且 於上述第1主面及上述第1倒角部具有抗反射層;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20 μm以下; 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0 μm以上; 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以上且8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2滿足下述式(1),
  2.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為0.5 mm以上且5.0 mm以下。
  3.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之寬度為0.43 mm以上且4.8 mm以下。
  4.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4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40°、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6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60°、及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80°之點處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 80°之關係為Ra 40°<Ra 60°<Ra 80°
  5.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藉由下述測定方法測定之上述第1倒角部之各測定點之反射光於L*a*b*表色系統中之色調於滿足L*≧5之上述測定點處之a*之平均值為0以上且15.0以下, (測定方法) 於上述第1倒角部中,以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為45°之點之垂線為基準,使白色光以10°之角度入射至上述側面部側,於上述第1主面側以10°之角度由二維分光放射計取得圖像,於上述圖像中,按每1個像素劃分上述測定點,於L*a*b*表色系統中算出各上述測定點之色調。
  6.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主面之反射光之色調於L*a*b*表色系統中滿足-3<a*<3且-3<b*<3。
  7.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端面包含側面部、及連接上述側面部與上述第2主面之第2倒角部;且 由下式(2)規定之參數R滿足式(3), 此處,式(2)中之E cg係上述玻璃物品之楊氏係數(GPa),A係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mm),B係上述第2倒角部之寬度(mm),C係上述側面部之厚度(mm),D係上述第1倒角部之厚度(mm),t係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mm)。
  8. 如請求項7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A為2.0 mm以下,上述第1倒角部之寬度A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A/t)為0.77以上; 上述第2倒角部之寬度B為1.0 mm以上且2.0 mm以下; 上述側面部之厚度C為0.25 mm以上,上述側面部之厚度C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C/t)為0.6以下;且 上述第1倒角部之厚度D相對於上述玻璃物品之厚度之比率即玻璃物品板厚比(D/t)為0.2以上且0.7以下。
  9.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抗反射層係包含金屬氧化物膜,且為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9以上之高折射率層、與在波長550 nm時之折射率為1.6以下之低折射率層交替積層之構成。
  10. 如請求項9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低折射率層為1層以上且6層以下。
  11.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15 μm以下。
  12.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於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0°、且為40°以下之區域中,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1為0.10 μm以下。
  13. 如請求項1之玻璃物品,其中上述第1倒角部之與上述第1主面所成之角大於80°之區域及上述側面部中之上述玻璃物品之表面之算術平均粗糙度Ra之平均值Ra 3為0.35 μm以上。
  14. 一種顯示器蓋玻璃,其使用於上述第2主面側具有印刷層之如請求項1至13中任一項之玻璃物品。
  15. 如請求項14之顯示器蓋玻璃,其於上述第1主面側具有防眩層。
  16. 如請求項14之顯示器蓋玻璃,其於上述抗反射層上具有防污層。
  17. 一種顯示裝置,其具有如請求項14之顯示器蓋玻璃、與顯示器,且上述第2主面側貼合於上述顯示器。
  18. 一種車載用顯示裝置,其具有如請求項14之顯示器蓋玻璃、與顯示器,且上述第2主面側貼合於上述顯示器。
TW112144469A 2022-11-18 2023-11-17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TW202430404A (zh)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2)

App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itle
JP2022-185227 2022-11-18
JP2022185227 2022-11-18

Publications (1)

Publication Number Publication Date
TW202430404A true TW202430404A (zh) 2024-08-01

Family

ID=91084547

Family Applications (1)

Application Number Title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W112144469A TW202430404A (zh) 2022-11-18 2023-11-17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Country Status (2)

Country Link
TW (1) TW202430404A (zh)
WO (1) WO2024106503A1 (zh)

Family Cites Families (4)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JP6879302B2 (ja) * 2016-05-31 2021-06-02 Agc株式会社 カバーガラスおよび表示装置
JP7275471B2 (ja) * 2017-10-02 2023-05-18 Agc株式会社 透明基体および表示装置
JP7151551B2 (ja) * 2019-02-28 2022-10-12 Agc株式会社 カバーガラスの製造方法、カバーガラスおよび表示装置
JPWO2021161879A1 (zh) * 2020-02-13 2021-08-19

Also Published As

Publication number Publication date
WO2024106503A1 (ja) 2024-05-23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ation Publication Date Title
US10816840B2 (en) Glass plate and display device
US11884577B2 (en) Display cover member and production method therefor
JP7310791B2 (ja) カバーガラス、およびインセル型液晶表示装置
JP7096858B2 (ja) 引っ掻き傷および指紋の視認性が低下した低コントラストの反射防止物品
JP6402772B2 (ja) ディスプレイのカバー部材及びその製造方法
WO2019159981A1 (ja) カバーガラス、およびインセル型液晶表示装置
JP7552322B2 (ja) ディスプレイ用カバーガラス、車載表示装置、および、ディスプレイ用カバーガラスの製造方法
JP6885340B2 (ja) ガラス構造体、金型、及びガラス構造体の製造方法
TW202430404A (zh) 玻璃物品及車載用顯示裝置與其製造方法
TW201704167A (zh) 玻璃板
US11590844B2 (en) Glass substrate and in-vehicle display device
JPH11302037A (ja) 低反射率、低透過率ガラス
JP6164120B2 (ja) 反射防止膜付き基材および物品
WO2014042129A1 (ja) 低反射膜を有する物品
WO2023171519A1 (ja) ガラス
TWI856144B (zh) 具有受控色彩的低反射率、防反射的膜結構及具有該等膜結構的製品
WO2022024744A1 (ja) カバーガラス
TW202110766A (zh) 具有受控色彩的低反射率、防反射的膜結構及具有該等膜結構的製品
TW202406873A (zh) 玻璃積層體、覆蓋玻璃、及顯示裝置
JP2016225225A (ja) 表示装置用の導光板
TW202228099A (zh) 玻璃板、顯示裝置及玻璃板之製造方法
JP2023507757A (ja) 示差的テクスチャ化を有するカバーガラスシート
JP2016225224A (ja) 表示装置用の導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