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债务人欠钱不还,
债权人的
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
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
担保人或保
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
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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