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733人看过
导读: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一般义务、信息公开义务类型。一般义务主要指的就是物业服务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或者是按照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的保管绿化和经营管理服务区域当中的业主共有部分。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一、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类型包括一般义务、信息公开义务等。

1、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2、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写有哪些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内容具体如下:

1、物业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地绿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服务质量,即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上的具体要求;

3、服务费用,目前主要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来计算,二是按照每户多少元来计算;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物业管理用房;

7、合同期限,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8、违约责任,即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还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物业服务人来说是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的,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规定,从信息公开这个角度上来看的话,必须要及时的透明的公开相对应的信息,比如说定期的将服务的事项,负责的人员质量的要求,还有就是收费的标准来进行公开。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物业纠纷相关

  • 488次阅读
  • 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其职务或业务本身要求他负有某种作为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引起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行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合同行为。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是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2024-12-19 1240次阅读
  • 2024.08.10 2129次阅读
  • 367次阅读
  •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4)恶意串通的合同。
    2024-09-08 939次阅读
  • 2024.02.23 1243次阅读
  • 480次阅读
  •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4)恶意串通的合同。
    2024-10-16 1379次阅读
  • 2024.08.20 1906次阅读
  • 43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物业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物业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