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车辆的扣押主要用于进行汽车科研鉴定。关于提车问题,其过程包含两种途径可供选择:首先,倘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达成友好和解方案,那么便可通过快速程序处理,签署和解协议之后,便能立马取回所扣押的车辆;其次,若选择正常法律程序,则交警必须在10个工作日期限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旦认定书诞生后的第三日开始,便有权提取车辆。
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凭借扣车时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交警部门取车。具体什么时候完成检验鉴定,可以与交警联系确认。也就是说,一般扣车是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当证据收集完毕后,就可以取走车辆了。
交警扣押车辆后,车主应根据案件性质在相应期限内提交赎回申请。简单事故15日内,一般案件35天内,复杂案件60天内。重检鉴定则期限翻倍。确认无问题后,交警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知提车。逾期3个月未领,车辆将依法处理。费用方面,扣留期间由交警部门承担,逾期则车主自理。
交通事故后车辆取回天数规定:简易程序15天,检验鉴定35天,鉴定30-60天需65天,超60天需上级批准后10天内取回。如一方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扣押期限延长一半,重新鉴定时间与本期相同。交警未按规定扣押属违法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