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费用的缴纳,特别强调需在立案之初立即支付。若资金不足,法院将发通知书,并给原告七日筹措时间。逾期未缴者,视为撤诉。立案后五日内,法院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
法院未处理离婚财产诉讼费一般是50元至3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
起诉后未交费撤诉诉讼时效会中断的,因为正常情况下纠纷在由当事人提出诉讼的要求后就会将原本还在计算的有效期限给暂停了,而设定这些时效也是为了催促当事人尽快维权并且让对方能够及时弥补自己,因为未交费属于客观原因而可以中断。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