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诉讼范畴内,当
当事人对
管辖权存在异议时,务必在提交
答辩状的这段时间内提出。
像同属一个省但不同市的案件,倘若其中一方觉得受诉法院对该案件不具备管辖权,那么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
管辖权异议。
2.提出异议是有法定条件的,例如受诉法院违反了
级别管辖或者地域
管辖的相关规定等。
法院会对异议进行仔细审查,要是异议符合要求,就会裁定把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要是异议不满足条件,就会裁定驳回。
3.不过,提出管辖权异议这件事得谨慎对待,要是无故拖延或者胡乱滥用异议权,很可能会被法院依据法律进行制裁。
总之,同省不同市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过一定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在A市
法院起诉,两人同属一省但不同市。小胡认为A市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遂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应将案件移送至自己所在的B市法院,其理由是
合同履行地在B市,A市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小胡在此期间提出符合程序要求。
2、法院会审查小胡提出的异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受诉法院违反级别或地域管辖规定等。若异议成立,将移送案件;若不成立,则会驳回。同时,若小胡无故拖延或滥用异议权,可能被法院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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