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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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三年期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最长限定为6个月。法律明确指出,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类型,试用期应被限制在不超过一个月的范围内;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状况,试用期则有可能长达两个月之久;至于三年以上具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亦被严格控制在六个月之内。
现行法规允许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定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但试用期长度并非法定强制,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并未对是否设立试用期作出硬性规定。
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法规,试用期最长为合同一年内两个月,一般设定一次,但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或为短期任务合同可设两次。试用期包含在正式合同中,单独的试用期协议无效。试用期内薪资须不低于公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下时,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工作年限在三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者,其试用期同样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对于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权益,防止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