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1.一般而言,由于继承或者生前馈赠而得来的财产往往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或是双方由于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取到的财物,都应该视作双方共享的财富。2.若父母生前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且明确指示该财产将唯独归其亲生的子女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特定人的私有财产。
看见具体情况。丈夫去世后,应当将丈夫的遗产份额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来,然后再由继承人继承,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要看丈夫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如果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丈夫的父母、子女和妻子都能继承,一般应当均等。
夫妻紧急时需立遗嘱,但单方遗嘱不足决定遗产分配。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共同遗嘱则情况各异:若互为继承人,一方去世遗嘱失效;指定第三者为继承人,需所有人去世后才生效;若双方互为继承人但最终由第三者继承,则分两个阶段生效。
按照法律规定,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序列继承人继承,若无则转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第二序列继承人继承。在分配时,应保证各序列继承人权益均衡,特别关注老人、未成年子女等特殊情况。遗产分配需依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当丈夫去世,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按其规定分配。合法且有效的遗嘱具有优先权。若无有效遗嘱,遗产则按法定继承人顺序分配。对于老年、未成年、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以及主要抚养者,应给予更多关注。特定情况下,如丧偶的儿媳妇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他们可被视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不影响其在亲生父母那里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