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补偿金的支付,并不仅仅依据于员工的基础薪资标准。
通常而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约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获得的平均薪酬。
在此种情况下,所谓的平均薪酬不仅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这两种形式,还包括了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类货币性质的收入。
然而,值得重点关注的是,若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向该名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来执行,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