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之情况下,如若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忙的严重后果,或致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对于肇事后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节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即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对于肇事后企图逃避责任并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将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的重刑。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首先明晰,醉酒驾驶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条件。
假如事实确凿,那么为其提供庇护,假冒司机的个人或组织也会涉嫌构成包庇罪,必将受到刑事诉讼程序的追究。
然而,仅只是针对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除非产生其他恶性事件,否则并不足以构成犯罪。
虽然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未曾明确规制包庇行为,但在实践中,我们可依据妨碍执行职务的相关条款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