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
2021年12月28日,廖XX的父亲廖X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2023年11月8日,廖XX因“咳嗽、发热6天,鼻衄1天” 住院治疗;
2023年11月28日,廖XX出院诊断为“慢性心功能不全(Ⅳ级)”“肺动脉高压(重度)”;
2023年11月28日,廖XX转入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14天,出院诊断确诊为“肺动脉高压重度Ⅲ级”。
事后,廖XX的父亲代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拒绝赔付,拒赔理由称:廖XX所患疾病未达条款约定责任给付条件,故本次理赔申请不予赔付。
委托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XX律师保险理赔团队)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廖XX感到既愤怒又无助。毕竟保险公司往往有强大的律师团队,甚至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且条款白纸黑字写着,合同又厚又专业,别说一般人了,一般的律师也看不太懂。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理赔的难度实在是太高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朋友推荐,廖XX找到了专注保险拒赔又全国接案的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并且预约了XX律师的电话咨询和直播答疑。
在初次咨询中,廖XX了解了具体的理赔思路,提供了投保过程以及细节。XX律师保险理赔团队的医生、律师和鉴定师从多个角度出发分析了案件和廖XX父亲的病情,并给出了对应解决办法及诉讼策略。这让廖XX看到了理赔希望。
XX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坚持全风险代理,理赔金不到账就不收取律师费,连诉讼费和律师的差旅住宿都由团队事先垫付。这更是给为了治病花费大量积蓄的廖XX一家减轻的理赔负担。更何况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在廖XX所在的贵州省的贵阳、黔东南、黔南、凯里等地区均有保险理赔胜诉判决。
在这之后,廖XX义无反顾地委托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来处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0万元。
律师观点
原告向被告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险单,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保险合同关于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的释义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XX律师保险理赔团律师认为,保险条款对重大疾病释义进行限定性解释,看似合理,但实则是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尽到合理的提示说明义务,且未能举证证明其就该格式条款向投保人进提示说明,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对该格式条款中重大疾病的理解与适用出现分歧,应当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
最终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重大疾病保险赔偿金50万元。
自此,贵州贵阳XXXX父亲的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重疾险拒赔案全额理赔成功。
未来XX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将继续带领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8/01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