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受伤谁负责

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受伤谁负责

朱** 福建-福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2.25 11:35:18 341人阅读

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受伤谁负责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福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就受伤了,一般由下面这些主体负责:
1.用人单位。要是工人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得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职工因为工作受伤了,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工程要是实行施工总承包,那总承包单位得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而且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得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分包单位。如果是劳务分包关系,劳务分包单位得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要是因为劳务作业让劳务作业人员受伤了,劳务分包单位得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谁来承担责任,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和认定。要是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这些办法来解决。

2025-02-25 16:51:05 回复
咨询我

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就受伤了,一般来说,有这些主体得负责:
1.用人单位。要是工人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得负责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职工因为工作受伤了,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工程要是实行施工总承包,那总承包单位得对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而且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得一起承担责任。
3.劳务分包单位。如果是劳务分包关系,劳务分包单位得保障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是因为劳务作业让人员受伤了,劳务分包单位就得赔偿。
具体谁担责任,得看实际情况来判断和认定。要是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不同意见,可以协商、调解或者通过诉讼来解决。

2025-02-25 15:37:36 回复
咨询我

在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就受伤这种情况下,责任承担主体通常有以下几方:
1.用人单位:若工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担起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当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时,就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用人单位要负责受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相关支出。
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工程若实行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需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若分包工程出现安全事故,二者都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3.劳务分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关系中,劳务分包单位要保障劳务作业人员安全。若因劳务作业使人员受损,劳务分包单位要担赔偿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要结合实际判定。若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2025-02-25 13:47:43 回复
咨询我

进工地第一天干活就受伤了,一般由下面这些主体负责:
1.用人单位。要是工人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得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职工因为工作受伤了,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工程要是实行施工总承包,那总承包单位得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而且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要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分包单位。如果是劳务分包关系,劳务分包单位得保障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是因为劳务作业让劳务作业人员受到损害了,劳务分包单位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谁来承担责任,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和认定。要是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这些办法来解决。

2025-02-25 12:33:1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保留好诊断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是因为打工劳动而造成的,这是前提条件。如果情况属实,构成工伤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先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如果双方是雇佣关系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以工伤十级为例,此例中职工最少可评为工伤十级)
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七)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第
(一)
(二)
(三)
(四)
(五)
(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

(六)
(八)项由单位支付。

(七)
(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保留好诊断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是因为打工劳动而造成的,这是前提条件。如果情况属实,构成工伤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先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如果双方是雇佣关系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以工伤十级为例,此例中职工最少可评为工伤十级)
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七)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第
(一)
(二)
(三)
(四)
(五)
(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

(六)
(八)项由单位支付。

(七)
(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
8093人阅读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标准
21248人阅读

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综合,劳动能力的分类也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
9315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劳动保护法
235487人阅读

劳动保护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护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保护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
24344人阅读

大多数人都需要工作来进步和生活,这就和劳动法有所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法全文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为您专业答疑解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