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674463B - 顯示裝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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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顯示裝置之第一基板與第二基板具有多個子畫素,且子畫素包含第一電極、第二電極以及第三電極。第一電極設置於第一基板上,且第一電極係為塊狀電極。第二電極位於第一電極之上,其中第二電極包括第一主幹及第一分支,第一分支之一端與第一主幹之側邊連接,且第一主幹之延伸方向與第一分枝之延伸方向交錯。第三電極設置於第二基板上,第三電極包括第二主幹及第二分支,第二分支之一端與第二主幹之側邊連接,且第二主幹之延伸方向與第二分支之延伸方向交錯,且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方向上,第二分支任一者位於兩相鄰之第一分支之間。
Description
本發明是有關於一種顯示裝置,且特別是有關於一種包含三個電極的顯示裝置。
近年來,人們對於顯示裝置的需求隨之增加,且對於顯示裝置之顯示品質的研究亦日趨進步。為了追求優良的顯示品質,液晶的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皆為顯示裝置在設計上的考量因子,然而,上述兩個因子卻很難取得平衡,故仍亟需開發兼具液晶反應時間快速及高液晶效率的顯示裝置。
本揭露係有關於一種顯示裝置,可較佳地控制液晶的偏轉情形,不但可維持液晶快速的反應時間,亦可提升液晶效率。
根據本揭露之一種顯示裝置。顯示裝置包括第一基板以及第二基板。第二基板與第一基板相對應設置,以容納一顯示介質層。其中,第一基板與第二基板具有多個子畫素,且子畫素至少一者包含一第一電極、一第二電極、至少一絕緣層、一第三電極以及至少一切換元件。第一電極設置於第一基板上,且第一電極係為塊狀電極。第二電極位於第一電極之上,其中第二電極包括一第一主幹及多個第一分支,其中各個第一分支之一端與第一主幹之一側邊連接,且第一主幹之一延伸方向與各個第一分枝之一延伸方向交錯。絕緣層設置於第一電極與第二電極之間。第三電極設置於第二基板上,其中第三電極包括一第二主幹及多個第二分支,其中各個第二分支之一端與第二主幹之一側邊連接,且第二主幹之一延伸方向與各個第二分支之一延伸方向交錯,且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方向上,第二分支任一者位於兩相鄰之第一分支之間。切換元件設置於第一基板上,且切換元件電性連接於第一電極與第二電極其中一者,以作為一畫素電極,而第一電極與第二電極其中另一者作為一共用電極。
為了對本發明之上述及其他方面有更佳的瞭解,下文特舉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詳細說明如下:
在附圖中,為了清楚起見,放大了層、膜、面板、區域等的厚度。在整個說明書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件。應當理解,當諸如層、膜、區域或基板的元件被稱為在另一元件”上”或”連接到”另一元件時,其可以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或與另一元件連接,或者中間元件可以也存在。相反,當元件被稱為”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或”直接連接到”另一元件時,不存在中間元件。如本文所使用的,”連接”可以指物理及/或電性連接。再者,”電性連接”或”耦合”係可為二元件間存在其它元件。
本文使用的”約”、”近似”、或”實質上”包括所述值和在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確定的特定值的可接受的偏差範圍內的平均值,考慮到所討論的測量和與測量相關的誤差的特定數量(例如:測量系統及/或製程系統的限制)。例如,”約”可以表示在所述值的一個或多個標準偏差內,或±30%、±20%、±10%、±5%內。再者,本文使用的“約”、”近似”或“實質上”可依光學性質、蝕刻性質或其它性質,來選擇較可接受的偏差範圍或標準偏差,而可不用一個標準偏差適用全部性質。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使用的所有術語(包括技術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發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相同的含義。將進一步理解的是,諸如在通常使用的字典中定義的那些術語應當被解釋為具有與它們在相關技術和本發明的上下文中的含義一致的含義,並且將不被解釋為理想化的或過度正式的意義,除非本文中明確地這樣定義。
本文參考作為理想化實施例的示意圖的截面圖來描述示例性實施例。因此,可以預期到作為例如製造技術及/或公差的結果的圖示的形狀變化。因此,本文所述的實施例不應被解釋為限於如本文所示的區域的特定形狀,而是包括例如由製造導致的形狀偏差。例如,示出或描述為平坦的區域通常可以具有粗糙及/或非線性特徵。此外,所示的銳角可以是圓的。因此,圖中所示的區域本質上是示意性的,並且它們的形狀不是旨在示出區域的精確形狀,並且不是旨在限制申請專利範圍的範圍。
第1A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10的上視圖。第1B圖繪示第1A圖之A-A’連線的剖面圖。請同時參照第1A及1B圖,顯示裝置10包括第一基板110及第二基板115。第二基板115與第一基板110相對設置,以容納一顯示介質層160。顯示介質層160例如包括液晶材料(不限於此),且其具有多個液晶分子,填充於第一基板11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的容置空間之中。本發明之實施例,以第一基板110與第二基板115具有至少一個子畫素PX為範例,但不限於此。於部份實施例中,第一基板110與第二基板115可具有多個子畫素PX。本發明之實施例中,子畫素PX之顏色例如包括紅色、綠色、藍色、黃色、白色、或其它合適顏色的子畫素。
多個子畫素PX之中的至少一個子畫素可包含一第一電極130、一絕緣層140、一第二電極150、第三電極190以及一切換元件T。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電極130、絕緣層140及第二電極150可形成於第一基板110上。第三電極190可形成於第二基板上115,此後對組第一基板110及第二基板115,再於第一基板11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容納顯示介質層160,但不限於此。顯示裝置10可選擇性的更包括色彩轉換層180與覆蓋層170其中至少一種。舉例而言,色彩轉換層180與覆蓋層170可設置於第二基板115上,且色彩轉換層180設置於覆蓋層17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但不限於此。於其它實施例中,色彩轉換層180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且可選擇性的設置於第一基板110與第二電極150之間;或者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與第一電極130之間;又或者是,設置於第一電極130與第二電極150之間。同理,覆蓋層170可選擇性的可存在於第二基板115上或第一基板110上。色彩轉換層180可為單層或多層材料,且其材料包含彩色色阻、量子點(桿)、螢光材料、或其它合適的材料。覆蓋層170與絕緣層140其中至少一者可為單層或多層材料,且其材料包含無機材料(例如:氧化矽、氮化矽、氮氧化矽、或其它合適的材料)、有機材料(例如:光阻、聚醯亞胺、苯並環丁烯(benzocyclobutene, BCB)、聚丙烯、或其它合適的材料)、或其它合適的材料。
第一電極130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且第一電極130可為塊狀電極,亦即,第一電極130可沒有分支與主幹,而是整面設置於第一基板110的子畫素PX中。在一實施例中,第一電極130、第二電極150及第三電極190至少一者可由透明或半透明導電材料所形成。較佳地,第一電極130、第二電極150及第三電極190皆由透明或半透明導電材料所構成。透明導電材料可包含銦錫氧化物、銦鎵鋅氧化物、銦鋅氧化物、銦鎵氧化物、奈米碳管(桿)、有機導電材料、小於約60埃之金屬或合金、或其它合適的材料、或前述材料至少一者之組合。
第二電極150可位於第一電極130之上,第一電極130與第二電極150之間可設置一絕緣層140。於本實施例中,第二電極130可包括一第一主幹152、多個第一分支154及多個第三分支156。第一分支154的一端154a可與第一主幹152的一側邊152a連接,第三分支156的一端156a可與第一主幹152的另一側邊152b連接。第一主幹152的延伸方向可分別與第一分支154的延伸方向及第三分支156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interlaced),例如,第一主幹152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154的延伸方向及第三分支156的延伸方向可分別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154可由與第一主幹152之側邊152a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一主幹152的方向延伸,第三分支156可由與第一主幹152之另一側邊152b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一主幹152的方向延伸,第一分支154的延伸方向與第三分支156的延伸方向可彼此不同,亦即可為相反方向,例如第一分支154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第三分支156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
舉例而言,第一分支154的寬度可往第一分支154的延伸方向遞減,第三分支156的寬度可往第三分支156的延伸方向遞減。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一分支154連接於第一主幹15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11,在最遠離於第一主幹15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12。第三分支156連接於第一主幹15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11’,在最遠離於第一主幹15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12’。第一分支154的最大寬度W
11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156的最大寬度W
11’,但不限於此。第一分支154的最小寬度W
12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156的最小寬度W
12’,但不限於此。於部份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一分支154及第三分支156可分別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且部分第一主幹152、第一分支154及第三分支156可共同形成一多邊形(例如是中邊較約為平的八邊形)。
第三電極190可設置於第二基板115上,且可例如具有網狀或格狀結構。於本實施例中,第三電極190可包括一第二主幹192、一第三主幹196、多個第二分支194及多個第四分支198。每個第二分支194的一端194a可與第二主幹192的一側邊192a連接。每個第四分支198的一端198a可與第三主幹196的一側邊196a連接。第四分支198之另一端198b可對應且連接於第二分支194之另一端194b,以構成一連接處199。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連接處199是部份重疊於第二電極150的第一主幹152。亦即,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一主幹152位於第二主幹192與第三主幹196之間,且第一主幹152的延伸方向可經過連接處199。第二主幹192及第三主幹196的延伸方向可分別與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例如,第二主幹192及第三主幹196的延伸方向可分別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的延伸方向可分別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第二分支194可由與第二主幹192的側邊192a的連接處朝向靠近第三主幹196的方向延伸。第四分支198可由與第三主幹196的側邊196a的連接處朝向靠近第二主幹192的方向延伸。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的延伸方向可彼此不同,亦即可為相反方向,例如第二分支194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第四分支198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
舉例而言,第二分支194的寬度可往第二分支194的延伸方向遞減,第四分支198的寬度可往第四分支198的延伸方向遞減。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二分支194連接於第二主幹19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13,在最遠離於第二主幹19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14。第四分支198連接於第三主幹196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13’,在最遠離於第三主幹196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14’。第二分支194的最大寬度W
13可實質上等於第四分支198的最大寬度W
13’,但不限於此。第二分支194的最小寬度W
14可實質上等於第四分支198的最小寬度W
14’,亦可實質上等於連接處199之寬度,但不限於此。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可分別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且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可共同形成一多邊形(例如是中間凹之六邊形)。從另一方面觀之,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兩相鄰的第二分支194與兩相鄰的第四分支198對應且經由部份的第二主幹192與部份第三主幹196連接形成一開口O。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此開口O可為多邊形(例如是六邊形),以容納部分的第一主幹152、第一分支154其中之一及第三分支156其中之一(可視為容納類似之多邊形(例如是八邊形)。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第二分支194之中的任一者可位於兩相鄰的第一分支154之間。於本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第二分支194與第一分支154是彼此錯開(staggered arrangement),並沒有互相重疊,但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兩最相鄰之第二分支194與第一分支154可部份重疊。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分支154的側邊S
154具有一側邊斜率m
154,第二分支194的側邊S
194具有一側邊斜率m
194,第三分支156的側邊S
156具有一側邊斜率m
156,第四分支198的側邊S
198具有一側邊斜率m
198。第二分支194的側邊S
194的側邊斜率m
194對於最鄰近之第一分支154的側邊S
154的側邊斜率m
154的比值(例如:m
194/m
154)可約為-4~4(無單位),較佳可約為-1~1。第四分支198的側邊S
198的側邊斜率m
198對於最鄰近之第三分支156的側邊S
156的側邊斜率m
156的比值(例如:m
198/m
156)可約為-4~4(無單位),較佳地可約為-1~1,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
在本實施例中,相鄰兩第一分支15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各個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各個相鄰兩第三分支156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各個相鄰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較佳地,相鄰兩第一分支15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三分支156之間的間距及相鄰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皆可為實質上相同。然而,本揭露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相鄰兩第一分支15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三分支156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一分支15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三分支156之間的間距及相鄰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其中至少一者可有所不同。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三電極190的第二分支194的另一端194b的寬度W
14對於相鄰的兩第二分支194之間之寬度D
194的百分比比值(例如:(W
14/D
194)*100%)及/或第三電極190的第四分支198的另一端198b的寬度W
14’對於相鄰的兩第四分支198之間之寬度D
198的比值(例如:W
14’/D
198)*100%)可約為11%~67%(沒有單位),較佳地可約為11%~44%,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相鄰的兩第二分支194之間之寬度D
194可為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以及第二分支194與第二主幹192之連接處的寬度W
13的總和,或者為相鄰兩第二分支194之間的間距以及相鄰兩第二分支194與第二主幹192之連接處的各自一半之寬度(例如是相鄰兩個的1/2寬度W
13)的總和。同理,相鄰的兩第四分支198之間之寬度D
198可為相鄰的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以及第四分支198與第三主幹196之連接處的寬度W
13’的總和,或者為相鄰兩第四分支198之間的間距以及相鄰兩第四分支198與第三主幹196之連接處的各自一半之寬度(例如是相鄰兩個的1/2寬度W
13’)的總和。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各個第一分支154、第二分支194、第三分支156及第四分支198可分別具有一長度L
154、L
194、L
156及L
198。第一分支154的長度L
154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156的長度L
156,第二分支194的長度L
194可實質上等於第四分支198的長度L
198。第一分支154的長度L
154及第三分支156的長度L
156可分別小於第二分支194的長度L
194及第四分支198的長度L
198。
切換元件T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且電性連接於第一電極130與第二電極150其中一者作為一畫素電極,而第一電極130與第二電極150其中另一者作為一共用電極。於本實施例中,若以第二電極15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為範例,則第二電極15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一電極13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二電極15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於部份實施例中,若第一電極13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則第一電極13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二電極15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一電極13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切換元件T可以為複數個,但不限於此。於部份實施例中,第三電極190可為可調控之電位,例如:共用電位、浮接電位、或其它合適的電位,較佳地,第三電極190為共用電位,且可與第一電極130或第二電極150之間形成一電壓差。
顯示裝置10之每個子畫素PX可對應於至少一條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之資料線120,亦即多個子畫素PX可分別對應於多條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之資料線120。每條資料線120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相同於第一主幹152、第二主幹192及第三主幹196的延伸方向,例如是Y方向,但不限於此。於其它實施例中,資料線120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沿著X方向。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一部分的第三電極1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主幹192或第三主幹196)可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一部分的第三電極1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分支194及第四分支198)可不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而是對應於相鄰兩資料線120之間,亦即,第三電極190可一部分重疊於對應的子畫素PX,另一部分設置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上及/或對應的黑色矩陣(未標示)所覆蓋之區域上。
第2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另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20的上視圖,且第2圖之A-A’連線的剖面圖類似於第1B圖且可參閱第1B圖。在此必須說明的是,本另一實施例沿用前述實施例的元件標號與部分內容,其中採用相同或近似的標號來表示相同或近似的元件,並且省略了相同技術內容的說明。關於省略部分的說明可參考前述實施例,在此不贅述。本另一實施例與第1圖的顯示裝置10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二電極250及第三電極290的態樣有所不同,可參閱後續描述。
請參照第2圖,顯示裝置20包括第一電極230、第二電極250及第三電極290。第二電極250位於第一電極230上,第三電極290位於第二電極250上。第一電極230可為塊狀電極(可參閱前述實施例描述)。第二電極250與第三電極290可分別為圖案化電極,具有分支狀的結構。第二電極250可僅包括第一主幹252及多個第一分支254。第一分支254的一端254a可與第一主幹252的一側邊252a連接。第一主幹252的延伸方向可與第一分支254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interlaced),例如,第一主幹252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254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254可由與第一主幹252之側邊252a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一主幹252的方向延伸。第一分支254的寬度可往第一分支254的延伸方向遞減。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一分支254連接於第一主幹25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21,在最遠離於第一主幹15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22。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一分支254可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
第三電極290可僅包括一第二主幹292及多個第二分支294。第二分支294的一端294a可與第二主幹292的一側邊292a連接。第二主幹292的延伸方向可與第二分支294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例如,第二主幹292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二分支294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第二分支294可由與第二主幹292的側邊292a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二主幹292的方向(亦即是朝向靠近第一主幹252的方向)延伸。第二分支294的寬度可往第二分支294的延伸方向遞減。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二分支294連接於第二主幹29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23,在最遠離於第一主幹29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24。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二分支294可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第二分支294及第一分支254的延伸方向可彼此不同,亦即可為相反方向,例如第二分支294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第一分支254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二分支294之中的任一者可位於兩相鄰的第一分支254之間。於本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第二分支294與第一分支254是彼此錯開(staggered arrangement),並沒有互相重疊,然而本揭露並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兩相鄰的第二分支294與第一分支254可互相部份重疊。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分支254的側邊S
254具有一側邊斜率m
254,第二分支294的側邊S
294具有一側邊斜率m
294。第二分支294的側邊S
294的側邊斜率m
294對於最鄰近之第一分支254的側邊S
254的側邊斜率m
254的比值(例如:m
294/m
254)可約為-4~4,較佳地可約為-1~1,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
在本實施例中,每個相鄰兩第一分支25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每個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較佳地,相鄰兩第一分支254之間的間距與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皆可為實質上相同。然而,本揭露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每個相鄰兩第一分支25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每個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於部份實施例中,相鄰兩第一分支254之間的間距與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可有所不同。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三電極290的第二分支294的另一端294b的寬度W
22’對於相鄰的兩第二分支294之間之寬度D
294的百分比比值(例如:(W
22’/D
294)*100%)可約為11%~67%(沒有單位),較佳地為11%~44%,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相鄰的兩第二分支294之間之寬度D
294為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以及第二分支294與第二主幹292之連接處的寬度W
23的總和,或者為相鄰兩第二分支294之間的間距以及相鄰兩第二分支294與第二主幹292之連接處的各自一半之寬度(例如是相鄰兩個的1/2寬度W
23)的總和。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各個第一分支254及第二分支294可分別具有一長度L
254及L
294。第一分支254的長度L
254可實質上等於第二分支294的長度L
294。第一分支254的長度L
254可大於第一主幹252之側邊252a與第二分支294的間隙長度L
294’。第一分支254的長度L
254對於第一主幹252之側邊252a與第二分支294的間隙長度L
294’的百分比比值(例如:(L
254/L
294’)*100%)可約為0%~24%,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較為優良的液晶效率。若第一分支254的長度L
254對於第一主幹252之側邊252a與第二分支294的間隙長度L
294’的百分比比值(例如:(L
254/L
294’)*100%)可約為0%,代表第一主幹252之側邊252a與第二分支294的間隙長度L
294’約為0微米,仍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較為優良的液晶效率。
切換元件T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且電性連接於第一電極230與第二電極250其中一者作為一畫素電極,而第一電極230與第二電極250其中另一者作為一共用電極。於本實施例中,若以第二電極25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為範例,則第二電極25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一電極23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二電極25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於部份實施例中,若第一電極23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則第一電極23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二電極25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一電極23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切換元件T可以為複數個,但不限於此。於部份實施例中,第三電極290可為可調控之電位,例如:共用電位、浮接電位、或其它合適的電位,較佳地,第三電極290為共用電位,且可與第一電極230或第二電極250之間形成一電壓差。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一部分的第二電極250(例如是部分的第一主幹252)及/或第三電極2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主幹292)可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一部分的第三電極2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分支294)可不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而是對應於相鄰兩資料線120之間,亦即,第三電極290是一部分重疊於對應的子畫素PX,另一部分設置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上及/或對應的黑色矩陣(未標示)所覆蓋之區域上。
第3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又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30的上視圖,且第3圖之A-A’連線的剖面圖類似於第1B圖且可參閱第1B圖。在此必須說明的是,本又一實施例沿用前述實施例的元件標號與部分內容,其中採用相同或近似的標號來表示相同或近似的元件,並且省略了相同技術內容的說明。關於省略部分的說明可參考前述實施例,在此不贅述。本又一實施例與第1圖的顯示裝置10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二電極350及第三電極390的態樣有所不同,可參閱後續描述。
請參照第3圖,顯示裝置30包括第一電極330、第二電極350及第三電極390。第二電極350可位於第一電極330上,第三電極390可位於第二電極350上。第一電極330可為塊狀電極(可參閱前述實施例描述)。第二電極350與第三電極390可分別為圖案化電極,具有分支狀的結構。第二電極350可包括第一主幹352、第三主幹356、多個第一分支354、及多個第三分支358。第一分支354的一端354a可與第一主幹352的一側邊352a連接。第三分支358的一端358a可與第三主幹356的一側邊356a連接。第一分支354之另一端354b可對應且連接於第三分支358之另一端358b,以構成一連接處299。第一主幹352的延伸方向及第三主幹356的延伸方向可與第一分支354的延伸方向及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interlaced),例如,第一主幹352及第三主幹356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354及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354可由與第一主幹352之側邊352a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一主幹352的方向延伸。第三分支358可由與第三主幹356之側邊356a的連接處朝著遠離第三主幹356的方向延伸。第一分支354的延伸方向與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可彼此不同,亦即可為相反方向,例如第一分支354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可標記為+X。
第一分支354的寬度可往第一分支354的延伸方向遞減,第三分支358的寬度可往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遞減。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一分支354連接於第一主幹352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31,在最遠離於第一主幹352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32。第三分支358連接於第三主幹356之處可具有一最大寬度W
31’,在最遠離於第三主幹356之處具有一最小寬度W
32’。第一分支354的最大寬度W
31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358的最大寬度W
31’。第一分支354的最小寬度W
32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358的最小寬度W
32’。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一分支354及第三分支358可分別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第一分支354及第三分支356可共同形成一多邊形(例如是中間凹之六邊形)。
第三電極390可包括一第二主幹392、一第四主幹396、多個第二分支394及多個第四分支398。第二分支394的一端394a可與第二主幹392的一側邊392a連接。第四分支398的一端398a可與第四主幹396的一側邊396a連接。第四分支398之另一端398b可對應且連接於第二分支394之另一端394b,以構成一連接處399。其中,第一主幹352之延伸方向與第三主幹356之延伸方向可不經過連接處399。第一分支354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相同於第二分支394的延伸方向,第三分支358的延伸方向可實質上相同於第四分支398的延伸方向。於部份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一主幹352及第三主幹356位於第二主幹392與第四主幹396之間,第一主幹352與第二分支394部分重疊,第三主幹356與第四分支398部分重疊。第一主幹352、第二主幹392、第三主幹356及第四主幹396的延伸方向可分別與第一分支354、第二分支394、第三分支358及第四分支398的延伸方向互相交錯(interlaced),例如,第一主幹352、第二主幹392、第三主幹356及第四主幹396的延伸方向可分別實質上平行於Y軸的延伸方向。第一分支354、第二分支394、第三分支358及第四分支398的延伸方向可分別實質上平行於X軸的延伸方向。
第二分支394的寬度可往第二分支394的延伸方向遞增,第四分支398的寬度可往第四分支398的延伸方向遞增。從另一方面觀之,第二分支394連接於第二主幹392之處可具有一最小寬度W
33,在最遠離於第二主幹392之處具有一最大寬度W
34。第四分支398連接於第四主幹396之處可具有一最小寬度W
33’,在最遠離於第四主幹396之處具有一最大寬度W
34’。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二分支394及第四分支398可分別為一多邊形(例如:梯形,但不限於此),且第二分支394及第四分支398可共同形成一多邊形(例如是中間凸之六邊形)。從另一方面觀之,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兩相鄰的第二分支394與兩相鄰的第四分支398對應且經由部份的第二主幹392與部份第四主幹396連接形成一開口O。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此開口O可為多邊形(例如是中間凹之六邊形),以容納部分的第一主幹352、第一分支354其中之一、部分的第三主幹356及第三分支358其中之一(可視為容納類似之多邊形(例如是中間凹之六邊形)。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第二分支394之中的任一者可位於兩相鄰的第一分支354之間。於本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第二分支394與第一分支354是彼此錯開(staggered arrangement),並沒有互相重疊,但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上(例如是Z軸方向),兩最相鄰之第二分支394與第一分支354可互相部份重疊。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分支354的側邊S
354具有一側邊斜率m
354,第二分支394的側邊S
194具有一側邊斜率m
194,第三分支358的側邊S
358具有一側邊斜率m
358,第四分支398的側邊S
398具有一側邊斜率m
398。第二分支394的側邊S
394的側邊斜率m
394對於最鄰近之第一分支354的側邊S
354的側邊斜率m
354的比值(例如:m
394/m
354)可約為-4~4(無單位),較佳地可約為-1~1。第四分支398的側邊S
398的側邊斜率m
398對於最鄰近之第三分支358的側邊S
358的側邊斜率m
358的比值(例如:m
398/m
358)可約為-4~4(無單位),較佳地可約為-1~1,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
在本實施例中,相鄰兩第一分支35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相鄰兩第三分支358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可為實質上相同。較佳地,相鄰兩第一分支35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三分支358之間的間距及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皆可為實質上相同。然而,本揭露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相鄰兩第一分支35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三分支358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可為不同。相鄰兩第一分支35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相鄰兩第三分支358之間的間距及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其中至少一者可有所不同。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第三電極390的第二分支394的另一端394b的寬度W
34對於相鄰的兩第二分支394之間之寬度D
394的百分比比值(例如:(W
34/D
394)*100%)及/或第三電極190的第四分支398的另一端398b的寬度W
34’對於相鄰的兩第四分支398之間之寬度D
398的百分比比值(例如:(W
34’/D
398)*100%)可約為11%~67%(沒有單位),較佳地可約為11%~44%,如此的設計不但可具有良好的液晶反應時間,亦可具備優良的液晶效率。相鄰的兩第二分支394之間之寬度D
394為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以及第二分支394與第二主幹392之連接處的寬度W
33的總和,或者為相鄰兩第二分支394之間的間距以及相鄰兩第二分支394與第二主幹392之連接處的各自一半之寬度(例如是相鄰兩個的1/2寬度W
33)的總和。相鄰的兩第四分支398之間之寬度D
398為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以及第四分支398與第四主幹396之連接處的寬度W
33’的總和,或者為相鄰兩第四分支398之間的間距以及相鄰兩第四分支398與第四主幹396之連接處的各自一半之寬度(例如是相鄰兩個的1/2寬度W
33’)的總和。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各個第一分支354、第二分支394、第三分支358及第四分支398可分別具有一長度L
354、L
394、L
358及L
398。第一分支354的長度L
354可實質上等於第三分支358的長度L
358,第二分支394的長度L
394可實質上等於第四分支398的長度L
398。第一分支354的長度L
354及第三分支358的長度L
358可分別小於第二分支394的長度L
394及第四分支398的長度L
398。
切換元件T可設置於第一基板110上,且電性連接於第一電極330與第二電極350其中一者作為一畫素電極,而第一電極330與第二電極350其中另一者作為一共用電極。於本實施例中,若以第二電極35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為範例,則第二電極35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一電極33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二電極35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於部份實施例中,若第一電極330電性連接於切換元件T,則第一電極330做為畫素電極,且第二電極350作為共用電極。舉例而言,切換元件T之源極S電性連接至對應的資料線120,切換元件T之汲極D電性連接至第一電極330,且切換元件T之閘極G電性連接至掃描訊號。切換元件T可以為複數個,但不限於此。於部份實施例中,第三電極390可為可調控之電位,例如:共用電位、浮接電位、或其它合適的電位,較佳地,第三電極390為共用電位,且可與第一電極330或第二電極350之間形成一電壓差。
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110的方向(例如是Z軸方向)上,一部分的第三電極3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主幹392及/或第四主幹396)可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一部分的第三電極390(例如是部分的第二分支394及第四分支398)可不重疊於對應的資料線120,而是對應於相鄰兩資料線120之間,亦即,第三電極390是一部分重疊於對應的子畫素PX,另一部分設置於對應的資料線120上及/或對應的黑色矩陣(未標示)所覆蓋之區域上。
第4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之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40的上視圖。第5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之另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50的上視圖。第6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之又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60的上視圖。
請參照第4圖,顯示裝置40與顯示裝置10具有類似的結構,其不同之處在於,第三電極490並不是一圖案化電極,而是一塊狀電極(可參閱前述實施例之描述)。顯示裝置40包括第一電極430、第二電極450及第三電極490。第一電極430位於第一基板110上,第二電極450位於第一電極430上,第三電極490形成於第二基板115上,位於顯示介質層16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其中,第二電極450僅包含一主幹電極451與多個分別從主幹電極451兩側延伸之分支電極452,其投影形狀類似於魚骨狀。
請參照第5圖,顯示裝置50與顯示裝置20具有類似的結構,其不同之處在於,第三電極590並不是一圖案化電極,而是一塊狀電極(可參閱前述實施例之描述)。顯示裝置50包括第一電極530、第二電極550及第三電極590。第一電極530位於第一基板110上,第二電極550位於第一電極530上,第三電極590形成於第二基板115上,位於顯示介質層56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其中,第二電極550僅包含一主幹電極551與多個分別從主幹電極551一側延伸之分支電極552。
請參照第6圖,顯示裝置60與顯示裝置30具有類似的結構,其不同之處在於,第三電極690並不是一圖案化電極,而是一塊狀電極(可參閱前述實施例之描述)。顯示裝置60包括第一電極630、第二電極650及第三電極690。第一電極630位於第一基板110上,第二電極650位於第一電極630上,第三電極690形成於第二基板115上,位於顯示介質層160與第二基板115之間。其中,第二電極650僅包含一第一主幹電極651、一第二主幹電極652、多個第一分支電極653與多個第二分支電極654。第一分支電極653從第一主幹電極651往第二主幹電極652延伸,第二分支電極654從第二主幹電極652往第一主幹電極651延伸,且各個第二分支電極654與對應的第一分支電極653連接。
在一實驗例中,同時比較根據本揭露之實施例的顯示裝置10、20、30以及比較例之顯示裝置40、50、60的液晶效率及液晶反應時間,實驗結果顯示於下列表一當中。
表一
實驗組別 | 液晶效率 (無單位) | 液晶反應時間(ms) | |
比較例 | 顯示裝置40 | 15.07% | 3.07 |
顯示裝置50 | 11.02% | 3.08 | |
顯示裝置60 | 11.8% | 2.58 | |
實施例 | 顯示裝置10 | 38.04% | 3.23 |
顯示裝置20 | 28.0% | 3.2 | |
顯示裝置30 | 17.71% | 3.3 |
由表一的實驗結果可知,根據本揭露之顯示裝置10~30相較於比較例的顯示裝置40~60而言皆具有更優異的液晶效率,特別是顯示裝置10的液晶效率相較於顯示裝置50而言更增加約27%,相較於顯示裝置40而言亦增加約23%,顯示裝置30的液晶效率相較於顯示裝置60而言也增加約5.91%。而且,顯示裝置10、20與30不僅具有提升的液晶效率,液晶反應時間亦相當良好,與比較例之液晶反應時間無太大差異,並不會過於增加液晶反應時間而影響液晶分子的零敏度。
第7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例如是10、20及30)的第二電極(例如是150、250、350)與第三電極(例如是190、290、390)之分支的側邊的斜率比值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第7圖中,X軸表示第二分支(例如是194、294、394)的側邊(例如是S
194、S
294、S
394) 的側邊斜率(例如是m
194、m
294、m
394)對於第一分支(例如是154、254、354)的側邊(例如是S
154、S
254、S
354)的側邊斜率(例如是m
154、m
254、m
354)的側邊斜率比值(例如是(m
194/m
154)、(m
294/m
254)、(m
394/m
354),沒有單位)。Y軸左側表示液晶的反應時間(單位為毫秒(ms))。Y軸右側表示以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之比較例的液晶效率為100%,根據本揭露之實施例的相對的液晶效率的百分比(沒有單位)。請同時參照第1~3及7圖,顯示裝置(例如是10、20及30)中第二分支(例如是194、294、394)的側邊(例如是S
194、S
294、S
394) 的側邊斜率(例如是m
194、m
294、m
394)對於第一分支(例如是154、254、354)的側邊(例如是S
154、S
254、S
354)的側邊斜率(例如是m
154、m
254、m
354)的側邊斜率比值(例如是(m
194/m
154)、(m
294/m
254)、(m
394/m
354))是約介於-4~4(無單位)之間時,相較於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的比較例(液晶效率設定為100%)而言,具有至少增加高於約30%的液晶效率,且液晶之反應時間並無太大變化(大約3 ms)。較佳地是,當側邊斜率比值(例如是(m
194/m
154)、(m
294/m
254)、(m
394/m
354))是約介於-1~1(無單位)之間時,液晶效率相較於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的比較例 (液晶效率設定為100%)而言可增加約90%,液晶反應時間仍維持在良好的範圍當中。
第8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例如是10、20及30)的第三電極(例如是190、290、390)之第二分支(例如是194、294、394)的寬度(例如是W
14、W
24、W
34)與相鄰兩第二分支之間的寬度(例如是D
194、D
294、D
394)之間的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第8圖中,X軸表示第三電極(例如是190、290、390)之第二分支(例如是194、294、394)的寬度(例如是W
14、W
24、W
34)與相鄰兩第二分支之間的寬度(例如是D
194、D
294、D
394)之間的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沒有單位)。Y軸左側表示液晶的反應時間(單位為毫秒(ms))。Y軸右側表示以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之比較例的液晶效率為100%,根據本揭露之實施例的相對的液晶效率的百分比(沒有單位)。請同時參照第1~3及8圖,當上述寬度比值(例如是W
14/D
194、W
24/D
294、W
34/D
394)越大時,第三電極的面積越大,液晶效率則越來越低,而當上述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不大於約67%時,其液晶效率相較於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的比較例(液晶效率設定為100%)而言,仍可增加約30%的液晶效率。當上述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越小時,液晶反應時間則減慢,而為了考量維持一定水平的液晶反應時間(例如是約3 ms),可將上述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設定約為11%以上。因此,上述寬度比值或稱為寬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W
14/D
194)*100%)、((W
24/D
294)*100%)、((W
34/D
394)*100%))的範圍可約介於11%~100%之間,較佳地是約介於11%~67%之間。
第9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例如是20)的第一主幹(例如是252)的側邊(例如是252a)與第二分支(例如是294)的間隙長度(例如是L
294’)與第一分支之長度(例如是L
254)的長度比值(例如是L
294’/L
254)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第9圖中,X軸表示第一主幹(例如是252)的側邊(例如是252a)與第二分支(例如是294)的間隙長度(例如是L
294’)與第一分支之長度(例如是L
254)的長度比值或稱為長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L
294’/L
254)*100%),沒有單位)。Y軸左側表示液晶的反應時間(單位為毫秒(ms))。Y軸右側表示以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之比較例的液晶效率為100%,根據本揭露之實施例的相對的液晶效率的百分比(沒有單位)。請同時參照第2及9圖,當上述長度比值或稱為長度比值百分比(例如是(L
294’/L
254)*100%)越大,液晶效率也越高,反應時間卻變慢,故為了維持一定水平的反應時間(約3 ms),上述長度比值(例如是L
294’/ L
254)可約介於0%~24%之間。此外,間隙長度(例如是L
294’)可為0,仍可實現前述之技術效果。因此本實施例亦可運用於,圖1A之實施例中。
第10A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70的液晶偏轉情形的示意圖。第10B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80的液晶偏轉情形的示意圖。
請同時參照第10A及10B圖,顯示裝置70具有類似於顯示裝置10、20、30的結構,第一電極730為塊狀電極,第二電極750及第三電極790皆為圖案化之電極。顯示裝置80則具有類似於顯示裝置40、50、60的結構,第一電極830及第三電極890皆為塊狀電極,第二電極850為圖案化之電極。相較於顯示裝置80的第三電極890為塊狀電極的比較例而言,由於顯示裝置70的第三電極790為圖案化電極,其支狀電極能夠增強約水平方向之電場(例如:箭頭指向),使得液晶分子較易往約水平方向(例如是X方向)偏轉,對於液晶效率有較佳之貢獻度,使得電極邊緣的液晶效率受到提升,顯示畫面較為明亮,液晶反應時間又不會增加太多。
前述實施例之至少一個切換元件T可對應於一個子畫素,但不限於此。於其它實施例中,多個子畫素可對應於及/或可共享於至少一個切換元件T。前述實施例之切換元件T之類型可為底閘型、頂閘型、立體型、或其它合適的類型。前述實施例之切換元件T之半導體層材料可為非晶矽、微晶矽、奈米晶矽、多晶矽、單晶矽、氧化物半導導體材料、奈米碳管(桿)、有機半導體材料、鈣鈦礦、或其它合適的半導導體材料、或前述至述一種材料之組合或堆疊。前述實施例之長度與寬度之單位為微米,且長度與寬度之數值於此並不加以限定前述實施例範圍,但要符合前述實施例所述之比值或百分比比值,以對於前述實施例之顯示裝置10、20、30的液晶效率有較佳之貢獻度,使得電極邊緣的液晶效率受到提升,顯示畫面較為明亮,液晶反應時間又不會增加太多。
由於本揭露的顯示裝置包括具有分支的第三電極,且在垂直投影於第一基板的方向上,第三電極的第二分支是對應於第一電極之相鄰兩第一分支之間,故相較於第三電極為塊狀電極的比較例而言,能夠產生較高之約水平方向的電場,使得液晶分子易於朝約水平方向偏轉,故可藉此提升液晶效率,並維持合理的液晶反應時間。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明已以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各種之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之保護範圍當視後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0、20、30、40、50、60、70、80‧‧‧顯示裝置
110‧‧‧第一基板
115‧‧‧第二基板
120‧‧‧資料線
130、230、330、430、530、630、730、830‧‧‧第一電極
140‧‧‧絕緣層
150、250、350、450、550、650、750、850‧‧‧第二電極
152、252、3532‧‧‧第一主幹
152a、152b、192a、196a、252a、292a、352a、356a、392a、396a、S154、S156、S194、S198、S254、S294、S354、S358、S394、S398‧‧‧側邊
154、254、354‧‧‧第一分支
154a、156a、194a、194b、198a、198b、254a、294a、294b、394a、394b、354a、354b、358a、358b、394a、394b、398a、398b‧‧‧端
156、358‧‧‧第三分支
160‧‧‧顯示介質層
170‧‧‧覆蓋層
180‧‧‧色彩轉換層
190、290、390、490、590、690、790、890‧‧‧第三電極
192、292、392‧‧‧第二主幹
194、294、394‧‧‧第二分支
196、356、396‧‧‧第三主幹
198、398‧‧‧第四分支
199、299、399‧‧‧連接處
A、A’‧‧‧連線端點
D‧‧‧汲極
D194、D198、D294、D394、D398、W11、W12、W13、W14、W11’、W12’、W13’、W14’、 W21、W22、W23、W24、 W31、W32、W33、W34、 W31’、W32’、W33’、W34’‧‧‧寬度
G‧‧‧閘極
L154、L156、L194、L198、L254、L294、L294’ 、L354、L358、L394、L398‧‧‧長度
O‧‧‧開口
PX‧‧‧子畫素
S‧‧‧源極
T‧‧‧切換元件
第1A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1B圖繪示第1A圖之A-A’連線的剖面圖。 第2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另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3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又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4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5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另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6圖繪示根據本揭露又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的上視圖。 第7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第二電極與第三電極之分支的側邊的斜率比值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 第8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第三電極之第二分支的寬度與相鄰兩第二分支之間的寬度之間的比值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 第9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第一主幹的側邊與第二分支的間隙長度與第一分支之長度的長度比值對於液晶反應時間及液晶效率的關係圖。 第10A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液晶偏轉情形的示意圖。 第10B圖繪示根據本揭露一比較例的顯示裝置的液晶偏轉情形的示意圖。
Claims (20)
- 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一第一基板;以及 一第二基板與該第一基板相對應設置,以容納一顯示介質層,其中,該第一基板與該第二基板具有多個子畫素,且該些子畫素至少一者包含: 一第一電極,設置於該第一基板上,且該第一電極係為塊狀電極; 一第二電極,位於該第一電極之上,其中該第二電極包括一第一主幹及複數個第一分支,其中各該第一分支之一端與該第一主幹之一側邊連接,且該第一主幹之一延伸方向與各該第一分枝之一延伸方向交錯; 至少一絕緣層,設置於該第一電極與該第二電極之間; 一第三電極,設置於該第二基板上,其中該第三電極包括一第二主幹及複數個第二分支,其中各該第二分支之一端與該第二主幹之一側邊連接,且該第二主幹之一延伸方向與各該第二分支之一延伸方向交錯,且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位於兩相鄰之該些第一分支之間;以及 至少一切換元件,設置於該第一基板上,且該至少一切換元件電性連接於該第一電極與該第二電極其中一者作為一畫素電極,而該第一電極與該第二電極其中另一者作為一共用電極。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各該第一分支之該延伸方向不同於各該第二分支之該延伸方向。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各該第一分支之該延伸方向相同於各該第二分支之該延伸方向。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第一主幹與各該第二分支部份重疊。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二分支其中一者之一側邊斜率對於最鄰近之該些第一分支其中一者之一側邊斜率的比值為-4~4。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二分支其中一者之另一端之一寬度對於兩相鄰的該些第二分支之間之一寬度的比值為11%~67%。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一長度大於該第一主幹之該側邊與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間的一間隙長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第一主幹之該側邊與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間的該間隙長度對於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該長度的比值為0%~24%。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減及/或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減。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一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增及/或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二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增。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第二電極更包括複數個第三分支,且該第三電極更包括一第三主幹與複數個第四分支,其中,該第三分支之一端連接於該第一主幹之另一側邊,各該第四分支之一端連接該第三主幹之一側邊,且各該第二分支之另一端對應且連接於各該第四分支之另一端,以構成一連接處。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第一主幹位於該第二主幹與該第三主幹之間,且該第一主幹之該延伸方向經過該些連接處。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減及/或該些第四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四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減。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第二電極更包括一第三主幹與複數個第三分支,且該第三電極包括一第四主幹與複數個第四分支,其中,各該第三分支之一端連接於該第三主幹之一側邊,各該第一分支之另一端對應且連接於各該第三分支之另一端,各該第四分支之一端連接於該第四主幹之一側邊,且各該第二分支之另一端對應且連接於各該第四分支之另一端,以構成一連接處。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第一主幹與該第三主幹位於該第二主幹與該第四主幹之間,且該第一主幹之該延伸方向與該第三主幹之該延伸方向不經過該些連接處。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減及/或該些第四分支任一者之一寬度往該些第四分支任一者之該延伸方向遞增。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或第14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四分支其中一者之一側邊斜率對於最鄰近之該些第三分支其中一者之一側邊斜率的比值為-4~4。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或第14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四分支其中一者之該另一端之一寬度對於兩相鄰的該些第四分支之間之一寬度的比值為11%~67%。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或第14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在垂直投影於該第一基板方向上,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一長度大於該第一主幹之該側邊與該些第三分支任一者之間之一間隙長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9項所述之顯示裝置,其中該長度對於該間隙長度的比值為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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