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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13973320A - 信息传输方法、装置及通信设备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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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13973320A CN202010718812.5A CN202010718812A CN113973320A CN 113973320 A CN113973320 A CN 113973320A CN 202010718812 A CN202010718812 A CN 202010718812A CN 113973320 A CN113973320 A CN 1139733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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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信息传输方法、装置及通信设备,属于无线通信领域。其中,一种信息传输方法包括: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Description

信息传输方法、装置及通信设备
技术领域
本申请属于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息传输方法、装置及通信设备。
背景技术
第五代(5th Generation,5G)新无线(New Radio,NR)系统支持载波聚合(CarrierAggregation,CA),可以为用户设备(User Equipment,UE)配置并激活多个成员载波(Component Carrier,CC)或小区,且支持载CA下跨载波调度。此外,NR也支持多传输面板(Multiple Transmission and Reception Panel,M-TRP)的场景,UE可以被多个TRP进行数据调度与收发。在目前的NR系统中,一个小区只能由一个调度小区来调度(即只能是自调度或被另一个小区调度),且主小区(Primary Cell,PCell)只能被主小区自己调度。
为了增强控制信道覆盖,一般将PCell部署在低频段的载波。另一方面,低频段载波的带宽不足,且已经大量部署给其他系统(例如LTE系统)。因此,可以将高频段载波配置为SCell并通过SCell调度PCell来解决PCell控制信道容量有限的问题,降低PCell上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hysical Downlink Control Channel,PDCCH)开销。
目前,NR为每个被调度小区维护一个盲检预算。在为CA限制(limited)的情况下,该盲检预算可能与调度小区的子载波间隔(Subcarrier Spacing,SCS)以及该调度小区调度的小区数有关。如果调度Pcell的Scell或者其所在的辅小区组(Scell group)被Pcell或者Scell的下行控制信息(Downlink Control Indicator,DCI)指示休眠(dormant),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考虑Pcell和/或Scell的配置情况,仍然按照现有的方式进行盲检预算或映射,可能会导致部分盲检数无法被使用,从而影响PDCCH容量和调度效率。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信息传输方法、装置及通信设备,能够解决未考虑Pcell和/或Scell的配置情况进行盲检预算或映射而导致部分盲检数无法被使用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信息传输方法,应用于通信设备,该方法包括: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进行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信息传输装置,包括:确定模块,用于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进行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传输模块,用于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通信设备,该终端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通信设备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终端的第二小区能够被第一小区调度时,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然后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从而可以根据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以避免不考虑Pcell和/或Scell的配置情况,进行盲检预算或映射,而导致部分盲检数无法被使用,从而影响PDCCH容量和调度效率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可应用的一种无线通信系统的框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装置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通信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网络侧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所区别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不限于长期演进型(Long TermEvolution,LTE)/LTE的演进(LTE-Advanced,LTE-A)系统,还可用于其他无线通信系统,诸如码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CDMA)、时分多址(Time DivisionMultiple Access,TDMA)、频分多址(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FDMA)、正交频分多址(Orthogonal 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OFDMA)、单载波频分多址(Single-carrier Frequency-Division Multiple Access,SC-FDMA)和其他系统。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术语“系统”和“网络”常被可互换地使用,所描述的技术既可用于以上提及的系统和无线电技术,也可用于其他系统和无线电技术。然而,以下描述出于示例目的描述了新空口(New Radio,NR)系统,并且在以下大部分描述中使用NR术语,尽管这些技术也可应用于NR系统应用以外的应用,如第6代(6th Generation,6G)通信系统。
图1示出本申请实施例可应用的一种无线通信系统的框图。无线通信系统包括终端11和网络侧设备12。其中,终端11也可以称作终端设备或者用户终端(User Equipment,UE),终端11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Tablet Personal Computer)、膝上型电脑(LaptopComputer)或称为笔记本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掌上电脑、上网本、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移动上网装置(Mobile Internet Device,MID)、可穿戴式设备(Wearable Device)或车载设备(VUE)、行人终端(PUE)等终端侧设备,可穿戴式设备包括:手环、耳机、眼镜等。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并不限定终端11的具体类型。网络侧设备12可以是基站或核心网,其中,基站可被称为节点B、演进节点B、接入点、基收发机站(Base Transceiver Station,BTS)、无线电基站、无线电收发机、基本服务集(Basic Service Set,BSS)、扩展服务集(ExtendedService Set,ESS)、B节点、演进型B节点(eNB)、家用B节点、家用演进型B节点、WLAN接入点、WiFi节点、发送接收点(Transmitting Receiving Point,TRP)或所述领域中其他某个合适的术语,只要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所述基站不限于特定技术词汇,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仅以NR系统中的基站为例,但是并不限定基站的具体类型。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方案进行详细地说明。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该方法200可以由通信设备执行。换言之,所述方法可以由安装在通信设备上的软件或硬件来执行,其中,通信设备可以为图1中所示的终端11,也可以为图1中所示的网络侧设备12,具体本实施例中不作限定。如图2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210,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进行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例如,第一小区可以为Scell,第二小区可以为Pcell。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目标盲检预算具体包括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可以根据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来确定。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其中,物理控制资源包括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调度配置可以是根据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是否满足预定条件配置的调度配置信息,例如,根据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是否休眠状态和/或是否处于非激活状态配置的调度配置信息。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包括以下任一项: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或者,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也就是说,在第一调度配置中,第二小区只能由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至少不能自调度。例如,第二小区被指示为休眠(dormant)或者被指示去激活,具体可以通过下行控制信息(Downlink Control Information,DCI)指示第二小区休眠指示去激活,或者,也可以通过媒体接入控制层(Media Access Control,MAC)控制单元(ControlUnit,CE)指示第二小区休眠指示去激活,或者,还可以通过无线资源控制(Radio ResourceControl,RRC)信令指示第二小区休眠或指示去激活,当然,并不限于此,还有可能是第二小区的第一定时器超时,第二小区进入去激活状态,或者是第二小区的BWP的第二定时器超时,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进入去激活状态。其中,第一定时器可以为小区去激活定时器(cell inactive timer),第二定时器为第一目标BWP的BWP去激活定时器(BWP inactivetimer)。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Common Search Space,CSS)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即在第二调度配置中激活去激活的第二小区的CSS自调度。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且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则第二小区的CSS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即第二小区的CSS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只能被第二小区的C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其中,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第一小区无法调度第二小区。因此,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第二小区可以或只能通过第二小区的C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其中,控制信息可以为DCI、MAC CE、PDCCH或RRC等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CSS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UE-specificSearch Space,USS)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即在第三调度配置中的第二小区的CSS和USS自调度。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则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则第二小区的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例如,PDCCH或DCI)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即第二小区的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只能被第二小区的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其中,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第一小区无法调度第二小区,因此,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第二小区可以或只能通过第二小区的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时,可以按照映射顺序,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其中,所述映射顺序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先在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再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单元,所述目标小区包括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二小区。
(2)按照控制单元标识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映射。
(3)先在所述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公共的控制单元(例如,CSS),再映射所述终端专用的控制单元(例如,USS)。
其中,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可以为一个时机(occasion),或一个持续时间(span),或者,一个时隙(slot),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S212,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
在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之后,按照该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例如,对于网络侧设备,可以按照该目标盲检预算为终端配置盲检数目,而对于终端,可以按照该目标盲检预算进行盲检,以获取每个小区的调度信息。和/或,网络侧设备按照该目标映射方式,将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上,而对于终端,可以根据该目标映射方式,在对应的物理控制资源上进行检测。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搜索空间(Search Space,SS)、PDCCH、控制信道元素(Control Channel Element,CCE)中至少一项的数目。
通过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在终端的第二小区能够被第一小区调度时,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然后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从而可以根据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以避免不考虑Pcell和/或Scell的配置情况,进行盲检预算或映射,而导致部分盲检数无法被使用,从而影响PDCCH容量和调度效率的问题。
下面分别针对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对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以及目标映射方式的确定进行说明。
一、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的情况下,通信设备可以确定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
(1)所述传输第一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其中,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例如,第一控制信息可以为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即通过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的休眠指示信息(dormancy indication)指示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和/者,第一控制信息可以也为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即通过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的休眠指示信息(dormancy indication)指示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
其中,上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行控制信息(Downlink ControlInformation,DCI)、通过媒体接入控制层(Media Access Control,MAC)控制单元ControlUnit,CE)传输的控制信息或无线资源控制(Radio Resource Control,RRC)信令配置的控制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小区能够调度第二小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或网络侧配置:a)只(可以)支持通过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b)只(可以)支持通过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c)(可以)同时支持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和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indication。通信设备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或网络侧配置传输第一控制信息的小区。
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通信设备为网络侧设备,则传输第一控制信息是指网络侧设备向所述终端发送所述第一控制信息,若通信设备为终端,则传输第一控制信息是指终端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息。
(2)所述第二小区去激活。
例如,未配置第二小区的去激活定时器,或者,第二小区的去激活定时器超时,或者,通过MAC CE、RRC或DCI指示第二小区去激活。
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通过MAC CE、RRC或DCI指示第二小区去激的情况下,若通信设备为网络侧设备,则可以向所述终端发送去激活的指令,指示第二小区去激活。若通信设备为终端,则通信设备为终端,则可以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去激活的指令。
(3)所述第二小区的带宽部分(Bandwidth Part,BWP)切换到了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例如,从可调度第二小区的BWP切换到了不能调度第二小区的BWP。
(4)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去激活。
例如,第二小区没有配置BWP去激活定时器(inactive Timer)或者第二小区的BWP的inactive Timer过期。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上述(1)~(4)中任一项时,通信设备认为当前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或者,转换到第一调度配置,在这种情况下,认为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但是可以调度其他小区),或者,认为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其中,在满足上述(1)或(2)时,第二小区为休眠或去激活状态,终端无法在第二小区上监听网络侧的控制信息,也不能在第二小区上调度控制单元,因此,通信设备认为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在满足上述(3)或(4)时,第二小区的BWP不能调度第二小区的BWP,但可以在第二小区上监听网络侧的控制信息,因此,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但是可以调度其他小区。
其中,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是指网络侧设备不会在第二小区发送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而终端不需要在第二小区监控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但网络侧设备可以在第二小区发送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信息,终端需要在第二小区监控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信息;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是指网络侧设备不会在第二小区发送调度任何小区的控制信息,而终端不需要在第二小区监控调度任何小区的控制信息。
在满足上述(1)~(4)时,与第二小区对应的部分盲检数可能并不会被用到,可以考虑将终端的这部分盲检能力进行重新分配。例如,如果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则可以减少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如果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cell,则可以减少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还可以减少的这部分盲检数分配给第一小区。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第一小区能够调度第二小区的情况下,本申请实施例在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时,考虑的搜索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项:
1)第二小区上自调度的SS,其中,该SS可能是CSS或USS,也可能CSS和USS都存在;
2)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
3)第一小区调度其他小区(为了便于区分,在本实施例中称为第三小区)的SS。其中,可以包含用于第一小区自调度的SS,和或,用于调度第三小区的SS,用于第一小区自调度的SS和用于调度第三小区的SS可能是相同的SS也可能不同,第一小区调度其他小区的SS中可能有CSS,也可能只有USS。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选地,第三小区可以为与第一小区同类型的小区,例如,第三小区和第一小区均为辅小区。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针对每个UE,配置至少一套最大盲检参数,每套最大盲检参数中可以配置以下至少之一:
1)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
2)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self;
3)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
4)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
5)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
6)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other
7)第一小区调度自己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
8)第二小区和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T。
下面分别对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目标映射方式进行说明。
(一)目标盲检预算的确定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上述(1)~(4)中任一项时,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二小区的盲检份额,即将CR作为P的一部分。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S210中,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二最大盲检数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置为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当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cell,可以将预先分配给第二小区的最大盲检数作为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以充分利用终端的盲检能力。和/或,当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时,也可以将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置为0,以避免由于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而导致预先分配给第二小区自调度的盲检数无法被用到的问题。
在另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S210中,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一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针对一个终端,可以配置多套最大盲检参数,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一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针对所述终端还可以配置有第二最大盲检参数,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其中,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即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为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配置相对于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更多的盲检数,或者,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为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配置相对于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更多的盲检数。即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由于在第一调度配置下,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因此,第二小区对应配置的盲检数将不会被用到。因此,可以增加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对应的最大盲检数和/或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对应的最大盲检数,以提高下行控制信道的容量。
在上述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二最大盲检参数可以为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且可以调度其它小区,以及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情况下,使用的最大盲检参数,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在另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上述(1)~(4)中任一项时,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一小区的盲检份额,即将CR作为S的一部分。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确定目标盲检预算还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四盲检上限为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确定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为0。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满足上述(1)~(4)中任一条件,则认为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因此,将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0,以避免终端最大盲检能力的浪费。
或者,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针对一个终端,可以配置多套最大盲检参数,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针对所述终端还可以配置有第四最大盲检参数,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为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为0。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因此,将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0,以避免终端最大盲检能力的浪费。
(2)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
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由于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份额,因此,需要增加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3)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第二小区对应的盲检预算可以重新分配到第一小区自调度上。因此,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设置为大于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4)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第二小区对应的盲检预算可以重新分配到第一小区自调度上。因此,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设置为大于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5)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第二小区对应的盲检预算可以重新分配到第一小区自调度上。因此,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设置为大于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上述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四最大盲检参数可以为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且可以调度其它小区,以及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情况下,使用的最大盲检参数,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在又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也可以算入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盲检的联合份额,即将CR作为T的一部分。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定可以包括以下任一项:
(1)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七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七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3)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八盲检上限等于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八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以及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或者,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确定在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针对一个终端,可以配置多套最大盲检参数,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针对所述终端还可以配置有第六最大盲检参数,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大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CR。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第二小区对应的盲检预算可以重新分配到第一小区自调度上。因此,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设置为大于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大于或小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九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T’大于或小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T。
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第二小区对应的盲检预算可以重新分配到第一小区自调度上。因此,若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可以设置为大于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或者,由于第二小区无法调度任何小区,则一种可能的情况是需要调度的数据减少,因此,为了有效的分配终端的最大盲检能力,可以将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下调。
在上述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六最大盲检参数可以为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或者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且可以调度其它小区,以及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情况下,使用的最大盲检参数,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在上述各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的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可以是所述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
(1)在确定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的第一预定时间内或第二预定时间后。
例如,在第二小区或者第二小区组被第一控制信息指示为休眠(dormant)的第一预定时间内,或第二预定时间后。
(2)在传输第二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二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非休眠,其中,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其中,与第一控制信息类似,第二控制信息可以是DCI,也可以是MAC CE或RRC指示的控制信息,具体本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传输第二控制信息,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3)在所述第二小区被激活之前。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二小区被激活,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4)在所述第二小区被重配置之前。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二小区被重配置,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在第二小区被重配置后,可以按照重配置后的第二小区的状态,确定对应的调度配置。
(5)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定时器启动之前。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二小区的第一定时器启动,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其中,第一定时器可以为小区去激活定时器(cell inactive Timer)。可选地,在第一定时器启动后,开始进入第二小区去激活倒计时,在第一定时器超时后,第二小区去激活。
(6)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一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一目标BWP被激活,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7)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一目标BWP被重置,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8)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的第二定时器启动之前。
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确定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除非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的第二定时启动,否则,均采用上述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进行信息传输。
其中,第二定时器可以为BWP去激活定时器(BWP inactive Timer)。可选地,在第二定时器启动后,开始进入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去激活倒计时,在第一定时器超时后,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去激活。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下面(二)中确定的目标映射方式也可能适用于上述时间,但也可能不止适用于上述时间,具体本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二).目标映射方式的确定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时,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二小区的盲检份额,即将CR作为P的一部分。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之外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也就是说,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映射第二小区自调度之外的控制单元。
例如,第二小区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0/1/2/3/5,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搜索空间为SS#4,第二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搜索空间为SS#5/6,若在第二小区或第一小区上指示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cell group)为dormant、或第二小区去激活、或第二小区的(可以调度第二小区)BWP发生切换、或第二小区的(可以调度第二小区)BWP去激活,则按照上述映射顺序,先在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SS#4,然后在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SS#5/6。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的最大盲检数,即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和/或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第二小区的最大盲检数。即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上,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第二小区的最大盲检数的控制单元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控制单元,则不再继续映射。
其中,所述第二小区的最大盲检数可以按照上述的目标盲检预算确定。具体本申请中不作限定。
在另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时,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一小区的盲检份额,即将CR作为S的一部分。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和/或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最大盲检数。即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上,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第一小区的最大盲检数的控制单元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控制单元,则不再继续映射。
例如,第一小区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6,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搜索空间为SS#5,若在第二小区或第一小区上指示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所在的cell group为dormant或第二小区去激活或第二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发生切换或第二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去激活,则在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先映射SS#5,然后映射SS#6。
在又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也可以算入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盲检的联合份额,即将CR作为T的一部分。
因此,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属于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预算,而第二小区至少不能自调度,因此,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调度第二小区的映射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时,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和/或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由于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属于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预算,因此,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二.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的情况下,若满足第一条件,则确定第一小区不能调度第二小区,或者确定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上述各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之一:
(1)传输第三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三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一小区组为所述第一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例如,第三控制信息可以为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即通过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的休眠指示信息(dormancy indication)指示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组为休眠;和/者,第三控制信息可以也为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即通过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的休眠指示信息(dormancy indication)指示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组为休眠。
其中,上述第三控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DCI、通过MAC CE传输的控制信息或RRC信令配置的控制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小区能够调度第二小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或网络侧配置:a)只(可以)支持通过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b)只(可以)支持通过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c)(可以)同时支持第二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 indication和第一小区的控制信息指示dormancyindication。通信设备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或网络侧配置传输第三控制信息的小区。
(2)所述第一小区去激活。
例如,未配置第一小区的去激活定时器,或者,第一小区的去激活定时器过期,或者,通过MAC CE、RRC或DCI指示第一小区去激活。
(3)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切换到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例如,从第一小区的可以调度第二小区的BWP切换到不可以调度第二小区的BWP
(4)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去激活。
例如,第一小区没有配置BWP去激活定时器(inactive Timer)或者第一小区的BWP的inactive Timer过期。
在满足上述第一条件中的任一项时,可以认为第一小区不能调度第二小区,但可以调度自己和其它小区,或者,也可以认为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其中,在满足上述(1)或(2)时,第一小区为休眠或去激活状态,终端无法在第一小区上监听网络侧的控制信息,也不能在第一小区上调度控制单元,因此,通信设备认为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在满足上述(3)或(4)时,第一小区的BWP不能调度第二小区的BWP,但可以在第一小区上监听网络侧的控制信息,因此,第一小区不能调度第二小区,但是可以调度自己和其他小区。
因此,与第一小区对应的部分盲检数可能并不会被用到,可以考虑将终端的这部分盲检能力进行重新分配。例如,如果第一小区不能调度第二小区,则可以减少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如果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cell,则可以减少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还可以减少的这部分盲检数分配给第二小区。因此,需要对终端的盲检预算进行重新分配和/或映射方式进行调整。下面分别对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目标映射方式进行说明。
(一)目标盲检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的情况下,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作为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由于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也就是说,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数量为0,因此,可以将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中的第六最大盲检数(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0。并且,由于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作为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而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数量为0,因此,可以将目标盲检预算中的第七最大盲检数(即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以充分使用物理资源。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作为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的情况下,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采用第七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即采用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作为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在该可选的实现方式中,可以为终端配置多套最大盲检参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与终端的目标状态对应,其中,该目标状态即为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且满足上述第一条件。
在上述可选实现方式中,还可以配置第八最大盲检参数,其中,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也就是说,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self’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self。
由于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作为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而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数量为0,因此,可以将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预算重新分配一部分给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因此,在该实现方式中,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大于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
由于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作为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而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数量为0,因此,可以将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预算重新分配一部分给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因此,在该实现方式中,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大于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八最大盲检参数可以为终端的正常情况下的目标盲检预算,例如,第一小区可以调度第二小区,且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
采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由于第一小区此时不能再调度第二小区,因此第二小区只能通过第二小区自己的控制信息进行自调度,因此,可以对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进行调整,例如,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为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第二小区自调度,以充分利用空闲出来的盲检数。
可选地,上述第二小区自调度(或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可以包括终端的CSS,例如,group common PDCCH。
在另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的情况下,若满足第一条件,也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视为第一小区的预算。
因此,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五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六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三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采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由于第一小区不能再调度第二小区,因此,第一小区只能调度第二小区之外的小区(例如第一小区),因此,可以对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最大盲检数进行调整,例如,将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最大盲检数配置为第一小区支持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第一小区自调度,以充分利用空闲出来的盲检数。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各项可以进行相互组合,例如,可以将第一盲检上限设置为0,将第五盲检上限设置为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将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预算全部作为第一小区自调度的盲检预算。
或者,也可以将第一盲检上限设置为0,第六盲检上限设置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将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预算全部作为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盲检预算。由于第一小区不能再调度第二小区,因此第一小区只能调度第二小区之外的小区(例如第一小区自己和或第三小区,即其他小区),因此在CA limited的时候,第一小区调度的小区数会发生变化,因此,可以S-selfandother的最大盲检数可以进行调整,例如为第一小区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第一小区及第三小区的调度。
或者,在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的情况下,当指示第一小区为dormant或第一小区去激活或第一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发生切换或第一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去激活,则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cell时,则也可以直接将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0,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属于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则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也可以包括:采用第九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即采用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作为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在该可选的实现方式中,可以为终端配置多套最大盲检参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与终端的目标状态对应,其中,该目标状态即为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且满足上述第一条件。
可选地,还可以为终端配置有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十最大盲检参数可以为终端的正常情况下的目标盲检预算,例如,第一小区可以调度第二小区,且第二小区可以自调度。
在又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也可以属于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盲检预算。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可以包括:确定第十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十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由于第一小区已不能再调度第二小区,因此,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设置为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以充分利用空闲的盲检数。
在上述各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可以为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
(1)在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后的第三预定时间内或第四预定时间后。
(2)传输第四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四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组为非休眠。
其中,与第一控制信息、第二控制信息和第三控制信息类型,第四控制信息可以为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上的DCI,或通过MAC CE指示的控制信息,或通过RRC信令配置的控制信息,具体本申请中不作限定。
(3)在所述第一小区被激活之前。
(4)在所述第一小区被重配置之前。
(5)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三定时器启动之前。
其中,第三定时器可以为小区去激活定时器(cell inactive timer)。可选地,在第三定时器启动后,开始进入第一小区去激活倒计时,在第三定时器超时后,第一小区去激活。
(6)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二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7)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
(8)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的第四定时器启动之前。
其中,第四定时器可以为第二目标BWP的BWP去激活定时器(BWP inactivetimer)。可选地,在第四定时器启动后,开始进入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去激活倒计时,在第四定时器超时后,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去激活。
通过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可以在第一小区切换到非激活或非休眠状态,或者切换到第一小区的能够调度第二小区的BWP上后,重新确定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以实现对目标盲检预算的调整。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下面(二)中确定的目标映射方式也可能适用于上述时间,但也可能不止适用于上述时间,具体本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二)目标映射方式的确定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终端配置或切换到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后,如果满足上述第一条件中的至少一种时,可以对终端的映射方式进行调整。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算作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则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也就是说,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例如,第二小区的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0/1/2/3/5/6,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搜索空间为SS#4。若在第二小区或第一小区的上指示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所在的Scellgroup为dormant、或第一小区去激活、或第一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发生切换、或第一小区的BWP(可以调度第二小区)去激活,则在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按照上述映射顺序,先映射SS#0/1/2/3,然后映射SS#5/6。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即在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就是说,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的搜索空间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搜索空间,不再继续映射。
其中,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可以为上述(一)中的各个实现方式中确定的目标盲检预算中的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也可以采用其它方式确定的,具体本申请中不作限定。
在另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以将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SS)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第一小区的盲检份额,即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属于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进行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时,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例如,第一小区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4/6,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搜索空间为SS#5,若满足上述第一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在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按照上述映射顺序,先映射SS#4,然后映射SS#6。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例如,在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可选地,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以在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可选地,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数量不能超过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可选地,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其中一种映射顺序是:先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如果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数量未超过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则可以再映射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
也就是说,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的搜索空间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搜索空间,不再继续映射。
在又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盲检也可以算入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盲检的联合份额,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属于第一小区和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
因此,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S210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可以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也就是说,在该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内进行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映射第二小区自调度和/或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在上述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选地,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对于在第一小区上映射控制单元时,除了可能有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以及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之外,可能还有第一小区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单元。在本申请中,并没有针对第一小区调度其他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进行说明,因为本申请中,主要针对第一小区上是否需要映射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以及第一小区调度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至于是否有第一小区调度其他小区的控制单元在本申请中并不做限制。
下面以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通信设备为终端为例,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在以下实施例中,在Scell#1调度Pcell时,涉及的搜索空间包括但不限于:
1)Pcell上自调度的SS,记为P-Self-SS,其中,该SS可能是CSS或USS,也可能都有;
2)Scell#1调度Pcell的SS,记为SP-CR-SS;
3)Scell#1其他的SS,记为O-SS,该SS包含用于Scell#1自调度O-self-SS,和/或,用于调度其他Scell的O-otherS-SS,其中,O-self-SS和O-otherS-SS可能是相同的SS也可能不同,O-SS中可能有CSS,也可能只有USS;
在以下实施例中,在Scell#1调度Pcell时,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项(即盲检预算中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a)Pcell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的最大盲检数P;
b)Pcell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最大盲检数P-self;
c)Scell#1调度Pcell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最大盲检数CR;
d)Scell#1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最大盲检数S;
e)Scell#1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最大盲检数S-self;
f)Scell#1调度其他Scell(即除Scell#1之外的Scell,例如,Scell#2)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最大盲检数S-other;
g)Scell#1调度自己和其他Scell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的最大盲检数S-selfandother
h)Pcell和Scell#1的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PDCCH、CCE或SS)的联合最大盲检数T。
对于SP-CR-SS中的控制单元,或者,SP-CR-SS中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盲检数,是作为Scell#1或作为Pcell的预算,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a)SP-CR-SS中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Pcell盲检的份额,可以认为CR是P的一部分;
b)SP-CR-SS中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调度小区(Schedulingcell,即Scell#1)的盲检份额,可以认为CR是S的一部分;
c)SP-CR-SS中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盲检算入Pcell和Schedulingcell(即Scell#1)的联合盲检份额,可以认为CR是T的一部分
可选地,可以通过协议规定、网络侧设备配置或终端选择是采用上述方式a)、b)或c),具体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存在三种调度配置,即上述的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具体到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的情况下,这种三调度配置分别为:
第一调度配置:Pcell不能自调度+Scell#1调度Pcell
第二调度配置:Pcell CSS中的控制信息可以自调度Pcell+Scell#1调度Pcell(即激活去激活CSS自调度);
可选地,在第二调度配置下,如果Scell#1被去激活,则Pcell CSS中的控制信息(例如,PDCCH)可以自调度Pcell,或者,Pcell只能被Pcell C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第三调度配置:Pcell 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可以自调度Pcell+Scell#1调度Pcell(即激活去激活USS自调度)
可选地,在第三调度配置下,如果Scell#1被去激活,则Pcell 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可以自调度Pcell,或者,Pcell只能被Pcell CSS和USS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一)在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的,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的情况下,盲检预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以下情况中的至少一项时,认为配置或者转换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时,即确定Pcell不能自调度Pcell(但是可以调度其他Scell),或者,Pcell可能不能调度任何cell:
1)Pcell或者Pcell所在cell group被MAC CE、RRC或DCI指示dormant后。
2)Pcell去激活。例如,没有配置Pcell的inactive Timer,或者,Pcell的inactiveTimer过期,或者,被MAC CE、RRC或DCI指示去激活。
3)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例如,切换到不可以调度Pcell的BWP。
4)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例如Pcell的BWP没有配置BWP inactiveTimer或者inactive Timer过期等。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a)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Pcell或Pcell所在的cell group为非dormant的控制信息之前,或者,在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CR=P,和/或,P-self=0
2.基站配置新的CR’和/或S’,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CR’和/或S’。
可选地,CR’>=CR,和/或,S’>=S,其中,CR和S为基站为UE配置的另一套盲检预算参数中的值。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Pcell或Pcell所在的cell group为非dormant的控制信息之前,或者,在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设置Pcell的最大盲检数P为0;
2.基站配置新的P’和/或S’;和/或,基站配置新的S-self’和/或CR’;和/或,S-selfandother’,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P’、S’、S-self’、CR’和S-selfandother’中的至少一个。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P’、S’、S-self’、CR’和S-selfandother’可以满足以下至少一项:P'=0;S’>=S;S-self’>=S-self;CR’>CR;S-selfandother’>=S-selfandother。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c)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Pcell或Pcell所在的cell group为非dormant的控制信息之前,或者,在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为T;
2.Scell#1调度Pcell和Scell#1调度自己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为T;
3.Scell#1调度Pcell和Scell#1调度自己和Scell#1调度其他Scell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为T;
4.基站配置新的CR’和/或T’,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CR’和/或T’。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CR’>=CR,和/或,T’>T或T’<T
(二)在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的,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的情况下,映射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a)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Pcell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例如,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Pcell的控制信息映射时,映射Pcell自调度之外的控制信息。例如,Pcell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0/1/2/3/5,Scell#1调度Pcell的搜索空间为SS#4,Pcell调度Scell#2的搜索空间为SS#5/6,若终端收到Pcell或Scell#1指示Pcell或Pcell所在的cell group为dormant、或Pcell去激活、或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的控制信息时,终端可以先在Scell#1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SS#4,然后在Pcell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SS#5/6.
可选地,在上述映射方案中,映射的控制单元到不超过且最接近P的控制单元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控制单元,不再继续映射。其中,Pcell的最大盲检数P可以是按照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盲检预算中的Pcell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Scell#1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映射除了Pcell自调度的搜索空间。例如,Scell#1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6,Scell#1调度Pcell的搜索空间为SS#5,若收到Pcell或Scell#1指示Pcell或Pcell所在的cell group为dormant、或Pcell去激活、或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Pcell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的控制信息时,终端在Scell#1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先映射SS#5,然后映射SS#6。
可选地,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S的搜索空间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搜索空间,不再继续映射。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c)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联合预算,则在出现1)~4)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Pcell和/或Pcell的控制单元映射时,映射Scell#1自调度和/或Scell#1调度Pcell的控制单元。
(三)在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的,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目标设备配置的情况下,盲检预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对于配置或者转换到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目标设备配置后,在发生以下情况中的至少一项时,Scell#1不能调度Pcell(但是可以调度自己和或其他Scell),或者,Scell#1可能不能调度任何cell:
(a)Scell#1或者Scell#1所在Scell group被DCI指示dormant;
(b)Scell#1去激活,例如没有配置Scell#1的inactive Timer,或者,Scell#1的inactive Timer过期,或者,被MAC CE、RRC或DCI指示去激活;
(c)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例如,切换到不可以调度Pcell的BWP;
(d)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例如没有配置BWP inactive Timer或者inactive Timer过期。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a)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Pcell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Scell#1或Scell#1所在的Scellgroup为非dormant的DCI之前,或者,在Scell#1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Scell#1的(可以调度Pcell)BWP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CR=0,和/或,P-self=P
2.基站配置新的P-self’和/或P’,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P-self’和/或P’。
可选地,P-self’>=P-self,和/或,P’>=P其中,P-self和P为基站为UE配置的另一套盲检预算参数中的值。
由于在出现上述(a)~(d)中任一种情况时,Scell#1不能再调度Pcell,因此,Pcell只能通过Pcell自己的控制信息进行自调度,因此,可以对P-self的最大盲检数进行调整,例如,为Pcell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Pcell自调度,以将此时空闲出来的盲检数充分利用起来。
可选地,Pcell自调度或P-self包含CSS#3,即group common PDCCH。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Scell#1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Scell#1或Scell#1所在的Scellgroup为非dormant的DCI之前,或者,在Scell#1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Scell#1的(可以调度Pcell)BWP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以下方式1、方式2或方式3中的任一项。
其中,方式1可以包括以下任一项:
(a)CR=0,和/或,S-self=S。可选地,当指示Scell#1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则指示Scell#1不能调度Pcell,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b)基站配置新的S-self’,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目标调度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S-self’。
可选地,S-self’>=S-self。
可选地,当指示Scell#1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则指示Scell#1不能调度Pcell,可以采用方式1。
由于Scell#1此时不能再调度Pcell,因此Scell#1只能调度Pcell之外的小区(例如Scell#1自己),因此,在方式1中对S-self的最大盲检数进行调整,例如,为Scell#1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Scell#1自调度,以充分利用空闲出来的盲检数。
其中,方式2可以包括以下任一项:
(a)CR=0,和/或,S-selfandother=S;
(b)基站配置新的S-selfandother’,即基站为终端配置一套与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目标调度对应的盲检预算参数,其中包括S-selfandother’。可选地,S-selfandother’>=S-selfandother。
可选地,当指示Scell#1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则指示Scell#1不能调度Pcell,可以采用方式2。
由于Scell#1此时不能再调度Pcell,因此,Scell#1只能调度Pcell之外的小区(例如Scell#1自己和或其他Scell),因此,在CA limited的时候,Scell#1调度的小区数会发生变化,因此,在方式二中,对S-selfandother进行调整,例如,调整为Scell#1的最大盲检数,即允许更多的Scell#1自调度,以将此时空闲出来的盲检数充分利用起来。
其中,方式3可以包括:S=0,即将Scell#1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S调整为0。
可选地,当指示Scell#1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意味着Scell#1不能调度任何cell时,适用方式3。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联合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则确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后,或者,在收到指示Scell#1或Scell#1所在的Scell group为非dormant的DCI之前,或者,在Scell#1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或者,在Scell#1的(可以调度Pcell)BWP被激活/被重配/timer启动之前,终端的盲检预算可以包括:Scell#1调度Pcell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cell和Scell#1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T。
(四)在第一小区为Scell#1,第二小区为Pcell的,调度配置为第二调度配置或第三调度配置的情况下,映射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a)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Pcell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例如,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Pcell的控制信息映射时,映射Pcell自调度的搜索空间。例如,Pcell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0/1/2/3/5/6,Scell#1调度Pcell的搜索空间为SS#4,若收到Pcell或Scell#1的指示Scell#1或Scell#1所在的Scell group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的控制信息,终端在Pcell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先映射SS#0/1/2/3,然后映射SS#5/6。
可选地,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Pcell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P的控制单元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控制单元,不再继续映射。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Scell#1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Scell#1的控制单元映射时,映射Scell#1自调度的控制单元。例如,Scell#1自调度搜索空间为SS#4/6,Scell#1调度Pcell的搜索空间为SS#5,若收到Pcell或Scell#1的指示Scell#1或Scell#1所在的Scellgroup为dormant、或Scell#1去激活、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发生切换、或Scell#1的BWP(可以调度Pcell)去激活的控制信息时,终端在Scell#1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搜索空间时,先映射SS#4,然后映射SS#6
可选地,映射到不超过且最接近S的控制单元为止,如果还有未映射的控制单元,不再继续映射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如果采用上述方式b)确定Scell#1调度Pcell所属的盲检预算,即Scell#1调度Pcell属于联合预算,则在出现(a)~(d)中描述情况中至少一种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映射方式:
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occasion/span/slot)进行调度Scell#1和/或Pcell的控制单元映射时,映射Pcell自调度和/或Scell#1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通过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技术方案,可以提供灵活的盲检能力分配,保证省电时的下行控制信息的容量。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信息传输装置,或者,该信息传输装置中的用于执行信息传输方法的控制模块。本申请实施例中以信息传输装置执行信息传输方法为例,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装置。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装置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信息传输装置300可以包括:确定模块301,用于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进行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传输模块302,用于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小区和/或所述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包括以下任一项: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其中,所述第一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或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且若满足第一条件,则: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者,所述第二小区只能被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且若满足第一条件,则: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者,所述第二小区只能被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的情况下,所述确定模块301确定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传输第一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所述第二小区去激活;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切换到了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去激活。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二最大盲检数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一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其中,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四盲检上限为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或者,
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还配置有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为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任一项: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七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七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八盲检上限等于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八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以及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配置有第六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大于或小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九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确定的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为所述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在确定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的第一预定时间内或第二预定时间后;在接收第二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二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非休眠,其中,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在所述第二小区被激活之前;在所述第二小区被重配置之前;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定时器启动之前;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一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的第二定时器启动之前。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还用于: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或所述第三调度配置,在满足第一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
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采用第七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八最大盲检参数,其中,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五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六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三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采用第九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目标盲检预算。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还包括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确定第十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十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确定的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为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在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后的第三预定时间内或第四预定时间后;传输第四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四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组为非休眠;在所述第一小区被激活之前;在所述第一小区被重配置之前;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三定时器启动之前;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二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的第四定时器启动之前。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传输第三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三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一小区组为所述第一小区所在的小区组;所述第一小区去激活;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切换到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去激活。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之外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支持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模块301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模块301还用于在确定目标映射方式时,按照映射顺序,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其中,所述映射顺序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先在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再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单元,所述目标小区包括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二小区;按照控制单元标识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映射;先在所述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公共的控制单元,再映射所述终端专用的控制单元。
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小区为辅小区,所述第二小区为主小区。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信息传输装置可以是装置,也可以是终端或网络侧设备中的部件、集成电路、或芯片。该终端可以是移动终端,也可以为非移动终端。示例性的,移动终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终端11的类型,非移动终端可以为服务器、网络附属存储器(Network Attached Storage,NAS)、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电视机(television,TV)、柜员机或者自助机等,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网络侧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网络侧设备12的类型。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信息传输装置可以为具有操作系统的装置。该操作系统可以为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为ios操作系统,还可以为其他可能的操作系统,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传输装置能够实现图2的方法实施例实现的各个过程,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可选的,如图4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通信设备400,包括处理器401,存储器402,存储在存储器402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401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例如,该通信设备400为终端或网络侧设备时,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401执行时实现上述信息传输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图5为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终端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该终端500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单元501、网络模块502、音频输出单元503、输入单元504、传感器505、显示单元506、用户输入单元507、接口单元508、存储器509、以及处理器510等部件。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终端5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比如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51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图5中示出的终端结构并不构成对终端的限定,终端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此不再赘述。
应理解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输入单元504可以包括图形处理器(GraphicsProcessing Unit,GPU)5041和麦克风5042,图形处理器5041对在视频捕获模式或图像捕获模式中由图像捕获装置(如摄像头)获得的静态图片或视频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显示单元506可包括显示面板5061,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等形式来配置显示面板5061。用户输入单元507包括触控面板507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5072。触控面板5071,也称为触摸屏。触控面板507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他输入设备507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中,射频单元501将来自网络侧设备的下行数据接收后,给处理器510处理;另外,将上行的数据发送给网络侧设备。通常,射频单元501包括但不限于天线、至少一个放大器、收发信机、耦合器、低噪声放大器、双工器等。
存储器509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或指令以及各种数据。存储器509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或指令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或指令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或指令(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此外,存储器509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其中,非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OM,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PROM,EEPROM)或闪存。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处理器5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可选的,处理器510可集成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或指令等,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如基带处理器。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510中。
其中,处理器510,用于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进行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所述目标映射方式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的终端还包括:存储在存储器509上并可在处理器510上运行的指令或程序,处理器510调用存储器509中的指令或程序执行图3所示各模块执行的方法,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故不在此赘述。
具体地,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网络侧设备。如图6所示,该网络设备600包括:天线601、射频装置602、基带装置603。天线601与射频装置602连接。在上行方向上,射频装置602通过天线601接收信息,将接收的信息发送给基带装置603进行处理。在下行方向上,基带装置603对要发送的信息进行处理,并发送给射频装置602,射频装置602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后经过天线601发送出去。
上述频带处理装置可以位于基带装置603中,以上实施例中网络侧设备执行的方法可以在基带装置603中实现,该基带装置603包括处理器604和存储器605。
基带装置603例如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基带板,该基带板上设置有多个芯片,如图6所示,其中一个芯片例如为处理器604,与存储器605连接,以调用存储器605中的程序,执行以上方法实施例中所示的网络设备操作。
该基带装置603还可以包括网络接口606,用于与射频装置602交互信息,该接口例如为通用公共无线接口(common public radio interface,简称CPRI)。
具体地,本发明实施例的网络侧设备还包括:存储在存储器605上并可在处理器604上运行的指令或程序,处理器604调用存储器605中的指令或程序执行图3所示各模块执行的方法,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故不在此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信息传输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其中,所述处理器为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终端中的处理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计算机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本申请实施例另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网络侧设备程序或指令,实现上述信息传输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应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到的芯片还可以称为系统级芯片,系统芯片,芯片系统或片上系统芯片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申请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和装置的范围不限按示出或讨论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还可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例如,可以按不同于所描述的次序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并且还可以添加、省去、或组合各种步骤。另外,参照某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在其他示例中被组合。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申请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申请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申请的保护之内。

Claims (57)

1.一种信息传输方法,应用于通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
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
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
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
所述目标映射方式包括: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或所述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包括以下任一项: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其中,
所述第一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
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且满足第一条件,则:
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者,
所述第二小区只能被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且若满足第一条件,则:
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者,
所述第二小区只能被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调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
传输第一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所述第二小区去激活;
所述第二小区的带宽部分BWP切换到了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所述第二小区的BWP去激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一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一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二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其中,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四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或者,
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三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三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四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任一项: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七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七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八盲检上限等于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八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以及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六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一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五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大于或小于所述第六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九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九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14.根据权利要求6至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确定的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为所述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
在确定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的第一预定时间内或第二预定时间后;
在接收第二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二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二小区或第二小区组为非休眠,其中,所述第二小区组为所述第二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在所述第二小区被激活之前;
在所述第二小区被重配置之前;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定时器启动之前;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第一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一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所述第一目标BWP的第二定时器启动之前。
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或所述第三调度配置,在满足第一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
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采用第七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八最大盲检参数,其中,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二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七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八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四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五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六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三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采用第九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目标盲检预算。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配置有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和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满足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五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所述第九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大于所述第十最大盲检参数中的第六盲检上限,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2.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确定第十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十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23.根据权利要求16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的所述目标盲检预算为终端在以下任一时间的盲检预算:
在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后的第三预定时间内或第四预定时间后;
传输第四控制信息之前,所述第四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组为非休眠;
在所述第一小区被激活之前;
在所述第一小区被重配置之前;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三定时器启动之前;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激活之前,其中,所述第二目标BWP为能够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被重配置之前;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第二目标BWP的第四定时器启动之前。
24.根据权利要求3、4和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传输第三控制信息,其中,所述第三控制信息指示所述第一小区或第一小区组为休眠,所述第一小区组为所述第一小区所在的小区组;
所述第一小区去激活;
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切换到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BWP;
所述第一小区的BWP去激活。
25.根据权利要求2至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之外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支持的最大盲检数。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最大盲检数。
28.根据权利要求2至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30.根据权利要求15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32.根据权利要求15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的控制单元的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34.根据权利要求15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内,总数不超过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
36.根据权利要求1至13、15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目标映射方式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按照映射顺序,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
其中,所述映射顺序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先在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再映射所述目标小区调度其它小区的控制单元,所述目标小区包括所述第一小区或所述第二小区;
按照控制单元标识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映射;
先在所述目标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公共的控制单元,再映射所述终端专用的控制单元。
37.根据权利要求1至13、15至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小区为辅小区,所述第二小区为主小区。
38.一种信息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按照终端的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终端的目标盲检预算和/或目标映射方式,其中,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自调度且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
传输模块,用于按照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和/或所述目标映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
其中,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盲检预算;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盲检预算;
在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联合盲检预算;
所述目标映射方式包括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映射到物理控制资源的映射方式。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包括以下任一项:第一调度配置、第二调度配置和第三调度配置,其中,
所述第一调度配置为所述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第一小区调度以及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自调度,或者,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以及所述第二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所述第二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
所述第三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小区的公共搜索空间和终端专用搜索空间中的控制信息能自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二小区支持被所述第一小区调度。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二最大盲检数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41.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一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42.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四盲检上限为0,其中,所述第四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为;或者,
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三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43.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任一项: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七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七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确定第八盲检上限等于为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八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所述第一小区、以及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44.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则采用与所述第一调度配置对应的第五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45.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所述第二调度配置或所述第三调度配置,在满足第一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所述第二小区,或所述第一小区不能调度任何小区。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和/或,
确定第二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二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47.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采用第七最大盲检参数,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
48.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确定第一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一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五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五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六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六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一小区和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确定第三盲检上限等于0,其中,所述第三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49.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采用第九最大盲检参数,确定目标盲检预算。
50.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所述目标盲检预算,包括:
确定第十盲检上限等于所述第一小区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联合最大盲检数,其中,所述第十盲检上限为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之外的控制单元的最大盲检数。
51.根据权利要求39至44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
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之外的控制单元;和/或,
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52.根据权利要求39至44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一调度配置,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和/或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
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
53.根据权利要求39至44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54.根据权利要求45至50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调度第三小区的控制单元。
55.根据权利要求45至50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按照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调度配置,确定目标映射方式,包括:
若所述调度配置为第二目标配置或第三目标配置,且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在一个调度时间单元进行所述第一小区和/或第二小区的控制单元的映射时,在所述第二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二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和/或在所述第一小区的物理控制资源上映射所述第一小区自调度的控制单元。
56.一种通信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37任一项所述的信息传输方法的步骤。
57.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37任一项所述的信息传输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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