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10605983B - 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及装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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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及装置,可以减少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并减少了对其进行充电的次数,提高了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所述方法包括:首先根据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然后将该有效充电时间与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进而可以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电动汽车指的是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法规以及安全法规中各项要求的车辆。电动汽车采用车载电源为动力源,减少非可再生资源—石油的消耗,已成为当今汽车工业的热点之一。
但对于现有的电动汽车来说,用户在对其进行充电时,通常会在每天的固定时间段进行充电,比如,用户会在晚上6点左右下班到家之后,利用充电枪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然后等到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上班之前拔掉充电枪,停止充电,而不会考虑电动汽车所处环境的温度或是车载电池的有效充电时间。但是,由于电动汽车上使用的动力电池主要为三元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这三种,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电池,都存在着使用寿命,且动力电池的寿命会受到充电速度、充电次数以及所处环境的影响,充电的次数过多或是充电速度过快都可能减少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如果不考虑车载电池充电次数、充电速度及所处充电环境条件,随意对其进行充电,极有可能会降低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及装置,能够结合电动汽车车载电池充电时间以及所处的环境温度,以合适的速度对其进行充电,减少不必要的充电次数,以提高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包括:
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可选的,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包括:
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小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等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
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所述充电时间范围高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
在所述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比较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可选的,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包括:
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可选的,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小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等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目标车辆所属用户在未来第一预设时间范围内的行程信息;
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可选的,所述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选取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所述充电时间范围高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
第二选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确定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及装置,首先根据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然后将该有效充电时间与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进而可以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相较于目前不考虑车载电池充电次数、充电速度,随意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来说,本申请充分考虑到充电速度和充电次数可能对车载电池造成的影响,是根据预设充电时间的大小,来调整充电速度的快慢,从而可以尽量减少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并减少了对其进行充电的次数,提高了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装置的组成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目前,用户在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往往并未考虑充电速度以及充电次数对车载电池使用寿命的影响,通常会选择在晚上6点左右下班到家之后,利用充电枪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然后等到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上班之前拔掉充电枪,停止充电,而不会考虑电动汽车所处环境的温度或是车载电池的有效充电时间。这种不考虑充电速度和充电次数,随意对电动汽车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在充电速度过快的情况下,会造成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降低车载电池的使用说明,或者,在充电次数过多的情况下,也可能会降低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为解决上述缺陷,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首先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比如从晚上7点到早上6点这段时间),然后根据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接着,将该有效充电时间与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进而可以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相较于目前不考虑车载电池充电次数、充电速度,随意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来说,本申请充分考虑到充电速度和充电次数可能对车载电池造成的影响,是根据预设充电时间的大小,来调整充电速度的快慢,从而可以尽量减少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并减少了对其进行充电的次数,提高了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第一实施例
参见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在本实施例中,将采用本实施例确定充电速度的任一电动汽车定义为目标车辆,本实施例不限制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电池类型,比如,可以是锂离子电池、或镍氢电池等。
为了准确确定出目标车辆的充电速度,并减少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充电次数,提高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首先需要获取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用以执行后续步骤S102-104。
其中,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指的是目标车辆在历史充电过程中的充电参数和所处环境参数等,比如目标车辆在历史充电过程中,与目标车辆相连接的充电枪的插拔时间(用以表征目标车辆的充电时间)等。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是,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可以包括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并且,可以将未来的某一段为目标车辆进行充电的时间定义为预设充电时间,需要说明的是,预设充电时间的具体取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本申请对此不进行限制,比如可以将预设充电时间设置为从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这段时间等。
S102:根据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步骤S101获取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后,进一步可以从中查询出目标车辆的常规充电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再结合常规充电速度和充电电量,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举例说明:假设用户对目标车辆的一次常规充电的起始时间为晚上7点,截止时间为第二天早上6点,但其中有效充电时间仅为晚上7点至凌晨1点,在凌晨1点会停止充电,当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电量放到预设电量时,再重新进行充电,直至充满电后,再停止充电,循环此过程操作至第二天早上6点,用户拔下充电枪,停止充电。
S103:将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步骤S102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以及通过步骤S101获取到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后,进一步可以将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和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用以执行后续步骤S104。
S104:根据比较结果,确定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在本实施例中,若通过步骤S103得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和预设充电时间的比较结果后,进一步可以根据比较结果,以及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电流和历史充电电量,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在预设充电时间内,通过该充电电流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具体来讲,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第一充电电流小于历史充电电流。
在本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此时,如果按常规充电方式对目标车辆进行充电,则需要在有效充电时间内充满电后,继续充电,即,需要有效充电时间内充满电后,停止充电并进行放电,然后在电池电量放到预设阈值时再进行充电,并循环这个过程至预设充电时间结束。这样,不仅增加了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充电次数,也增加了耗电量,甚至可能会降低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方式是,在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后,可以根据预设充电时间和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额定充电电量,确定出一个较小的充电电流(此时将其定义为第一充电电流),并使其小于常规的充电电流(即历史充电电流)。这样,在利用第一充电电流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时,可以有效降低充电速度,减小耗电量,并保证在预设充电时间内仅完成一次充电,减少了充电次数,从而可以提高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举例说明:假设有效充电时间为5个小时,预设充电时间为10个小时,历史充电电流为15A,即利用15A电流对目标车辆进行充电时,可在5小时后将其进行一次充满。此时,可以确定出新的充电电流为7.5A,这样,利用7.5A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时,则可以在10小时后将其进行一次充满,即,可以实现在预设充电时间(10个小时)内,完成一次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满充。而无需进行多次充放电,通过这种合理降低充电速度的方式进行充电,不仅能够减小耗电量,并且也能够保证在预设充电时间内仅完成一次充电,减少了充电次数,从而可以提高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或者,在本实施例的另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第二充电电流大于历史充电电流。
在本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此时,如果按常规充电方式对目标车辆进行充电,则无法将其充满,基于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采用的方式是,在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后,可以根据预设充电时间和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额定充电电量,确定出一个较大的充电电流(此时将其定义为第二充电电流),并使其大于常规的充电电流(即历史充电电流)。这样,在利用第二充电电流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时,可以快速将其充满,保证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可以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实现满充。
举例说明:假设有效充电时间为5个小时,预设充电时间为2.5个小时,历史充电电流为15A,即利用15A电流对目标车辆进行充电时,无法在2.5小时后将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充满。此时,可以确定出新的充电电流为30A,这样,利用30A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时,则可以在2.5小时后将其进行一次充满,即,可以实现在预设充电时间(2.5个小时)内,完成一次目标车辆车载电池的满充。
但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充电电流的取值要小于限定的电流阈值,即,不能将第二充电电流取为过大的数值,以免在利用第二充电电流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时,过快的充电速度对电池内部化学物质造成损害,影响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再或者,在本实施例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第三充电电流等于历史充电电流。
在本实现方式中,若判断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可以按常规充电方式对目标车辆进行充电,具体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进一步的,为了更加准确的确定出目标车辆的充电速度,减少耗电量,提高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在获取到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后,还可以获取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具体的,可以利用现有或未来出现的温度获取方法,如天气预测软件等,预测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进而可以将预测出的环境温度与通过步骤S103得到的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和预设充电时间的比较结果,更加准确的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具体实现过程可以包括下述步骤A-C:
步骤A:根据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其中,充电时间范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
由于不同温度对电池充电过程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在温度适宜的天气下,电池充电较快,但是在同等耗电量的情况下,若天气的温度很低,则可能导致电池的充电速度变慢。比如,在温度较为适宜的常规情况下,可能3个小时即可将车载电池充满,但在同等耗电量的情况下,若处于温度较低的天气下,则可能只能将车载电池充到50%。
因此,在本实现方式中,在获取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后,首先可以根据该环境温度,选取出一个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用以执行后续步骤B。其中,充电时间范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例如,在获取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天内所处的环境温度情况为:上午和晚上较低,但下午的环境温度较高,此时,则可以将下午这个时间段作为一个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
步骤B:在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在通过步骤A选取出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后,可在该范围内,选取出与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用以执行后续步骤C。例如:基于步骤A中的举例,若将下午这个时间段作为一个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且预设充电时间为3小时,则可以将下午1点到4点这个时间段作为充电时间段。
步骤C:根据比较结果,确定目标车辆在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充电时间段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通过步骤B确定出充电时间段后,进一步可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目标车辆在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充电时间段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充电速度的确定方法可参见上述步骤S104,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首先根据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然后将该有效充电时间与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进而可以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相较于目前不考虑车载电池充电次数、充电速度,随意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来说,本申请充分考虑到充电速度和充电次数可能对车载电池造成的影响,是根据预设充电时间的大小,来调整充电速度的快慢,从而可以尽量减少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并减少了对其进行充电的次数,提高了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第二实施例
本实施例将对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装置进行介绍,相关内容请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
参见图2,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装置的组成示意图,该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201,用于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计算单元202,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比较单元203,用于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确定单元204,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包括:
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单元204具体用于:
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小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等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目标车辆所属用户在未来第一预设时间范围内的行程信息;
所述确定单元204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单元204包括:
第一选取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所述充电时间范围高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
第二选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确定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综上,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装置,首先根据获取到的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出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然后将该有效充电时间与目标车辆的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出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进而可以利用根据该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预设充电时间内,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相较于目前不考虑车载电池充电次数、充电速度,随意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来说,本申请充分考虑到充电速度和充电次数可能对车载电池造成的影响,是根据预设充电时间的大小,来调整充电速度的快慢,从而可以尽量减少对目标车辆车载电池内部化学物质的损伤,并减少了对其进行充电的次数,提高了车载电池的使用寿命。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诸如媒体网关等网络通信设备,等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申请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Claims (6)
1.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包括:
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小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等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
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所述充电时间范围高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
在所述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4.一种电动汽车充电速度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和预设充电时间;
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计算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
比较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进行比较,得到比较结果;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所述目标车辆的历史充电数据包括:
目标车辆历史充电时间、历史充电量和历史充电电流;
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低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一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小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高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二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或者,若判断出所述目标车辆的有效充电时间等于预设充电时间,则确定出第三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其中,所述第三充电电流等于所述历史充电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目标车辆所属用户在未来第一预设时间范围内的行程信息;
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比较结果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的充电速度,在所述预设充电时间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选取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在预设充电时间所属的未来一段时间内所处的环境温度,选取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所述充电时间范围高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
第二选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合适的充电时间范围内,选取与所述预设充电时间相同的充电时间段;
确定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并利用根据所述充电电流对应的充电速度,在所述充电时间段内,对所述目标车辆车载电池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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