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而占地面积是指项目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所载面积指标。 建筑面积中地上部分面积÷占地面积=该土地的容.积率。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辅助生活所占的净面积,例如居住建筑物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所占的面积。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
公共建筑面积,指各套(单元)以外为各户共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可分为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不能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其中,公共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公共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基础不计算建筑面积,只有基础上面有建筑物才能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客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内部的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要计入使用面积。3.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是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均要计入到使用面积里。4.内墙面的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