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拆迁协议中一般有具体的补偿方式 、补偿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一般拆迁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安置房位置、面积、违约责任等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拆迁一般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签订补偿协议需要协议内容是否完整、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正确等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农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相关部门是会发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的建议看看补偿安置方案
你好,建议进行详细描述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但原则上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签订补偿协议时要注意拆迁协议中有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房位置、朝向、面积等,如果没有明确那该协议就不合法,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公租房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房屋拆迁一般按拆一还一的面积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农村宅基地怎样补偿标准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2、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3、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一)拆迁办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这个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了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公式: 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住宅房屋未经批准改变使用性质的,拆迁时仍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者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
是不是作为安置对象,看房子的产权以及使用情况,房子的所有人以及使用房子的房子所有人的亲属都是安置对象。从法律上讲,户口不在本地,但如果是房子所有人的亲属并且长期使用该房子,也是要安置的。你讲的如果是超生且没有办户口的小孩,就麻烦了,通常是不享受安置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