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商品房的是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1、申请人有本市的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4、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您好。按照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申请家庭成员需均为我市市内八区户口。您的配偶为外地人,不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
不光是住房面积的要求还有家庭人均收入等等因素513=17超过了人均15平米,基本申请不到
外地有房子是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2. 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3.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 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5.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1. 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2. 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3. 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4. 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5. 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6. 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7. 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不可以,两种福利房不能同时有,经适房审核批准后可以拿相关证件,到楼盘开盘时凭证去购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你满足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城市户口才能够申请的。 如果有宅基地,那么说明你不是城市户口,自然没有权利申请了。
现在买房子的话,肯定会留下你的信息,全国都能查到。你在北京的房子、车可算作家庭资产,但是如果你能买得起北京的房子,那你的家庭资产肯定超标的,你可以考虑用父母的名字购房。
现役军官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因为你有自己的部队,军队后勤来解决你的住房问题。
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5、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6、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好有谈价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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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因为您已成年并且已经结婚,和您父母是否有房就没关系了。您属于独立户口了,只要您俩符合申请经适房的标准就可以申请了。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含15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39600元 (含 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 (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 (含1320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您好。若收入超出了申请标准,是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北京市规定,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你与你姑姑是两个家庭,要么你申请,要么你姑姑申请,如果你们都符合申请标准,可以分别申请。
当然可以申请,本来经济适用房就不是给穷人住的。哪个符合条件的不是造出来的条件。真正的穷人5000一个平方买的起见鬼了才是。
2014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由街道办初审通过后,交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公示,然后交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核实通过,向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可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清楚。。
您的条件不符合呦,所以申请不了呢
您好,是可以购买的哦
不能变更申请人,如果要变更需要重新申请,申请条件如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是城市户口才能够申请的。 如果有宅基地,那么说明你不是城市户口,自然没有权利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