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上面上的内容,并没有涉及到陪嫁的钱和彩礼的钱有多少,到底应该归谁,法律上只是针对结婚时的一些限制,所以关于婚礼上的一些事情就没有涉及到。按照常理来说,陪嫁的钱一般都是由女方来出的,而彩礼钱一般都是男方来出的。也就是说男方在结婚之前先把这个彩礼钱给谈下来,然后把钱送到女方家里,女方收纳了这笔钱之后,然后用这笔钱去置办一部分的嫁妆,然后以陪嫁的方式送到男方家里。
因为国家从来没有制定过有关彩礼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也就没有取消彩礼这个说法的法律规定条文。2021年如果打算结婚,我觉得关于彩礼这个问题,男方可以跟女方家里商量一下,因为彩礼钱是男方出的,要是说女方家里同意男方不去彩礼钱,那么这对男方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能够节省很大的一笔资金,正常情况下彩礼钱的费用是不会低于88,000的,而像一些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城市,彩礼钱基本上会高达288,000左右。
目前我国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消费者和开发商自行协商的,你可以按照你购房时的合同里面相关规定来退款,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然后决定一个退款的时间,只要决定好了时间,那么必须等到规定的时间到了,开发商就会给你退款的。在买房子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要把这个房子的具体信息看清楚,然后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对彩礼钱这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所以彩礼钱到底出多少比较合适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说法。彩礼钱到底要给女方去多少,这个问题其实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去进行决定,如果说男方的经济情况比较不错,那么可以给女方去18万 8元或者是28万 8元,要是说经济情况并不是特别的乐观,那么可以去8万 8元或者是10万 8元,总之一定要量力而行。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关于结婚彩礼的退款问题,还得看这个结婚彩礼是领证前给的还是领证后给的。如果是领证前给的结婚彩礼,那么就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两个人已经有了事实的夫妻关系,结婚的时间超过一年以上,那么照理说,这个结婚彩礼钱是不需要退的。但如果两人结婚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因为这个结婚彩礼导致男方的经济困难,那么男方就可以向女方索要这个结婚彩礼,而且结婚彩礼也是合情合法的,但是全部都应该不太可能,最多只能退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