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借款后,起诉后发现房产是借款人代持的?
[律师回复] 你好!我有个案件,抵押房产借款后,到期不还,起诉后发现房产是借款人代持的,法院判决借款由房产实际所有人承担,判决结果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置该房产。执行时是否可以要求执行这套房产?
好的,我现在需要处理用户的问题:抵押房产借款后,到期不还,起诉后发现房产是借款人代持的,法院判决借款由实际所有人承担,但未涉及房产处置。执行时能否要求执行这套房产?
首先,用户的关键点在于执行阶段能否处理代持的房产。根据搜索结果,我需要分析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
搜索结果提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查封。但用户的情况是房产登记在代持人名下,而实际所有人是被执行人,但判决未涉及房产处置。
另外,不同案例显示,法院处理方式不一。有的直接查封,由案外人提出异议;有的需要申请执行人提起撤销权之诉。还有观点认为,若代持房产被用于规避执行,可能被执行,但需证明这一点。
用户的情况中,抵押房产是代持的,但判决由实际所有人承担债务。执行时,需确认房产是否属于实际所有人的责任财产。根据部分案例,实际持有人可能无法排除执行,尤其是如果代持被认定为规避执行。
需要综合判断:是否有证据证明代持关系,法院是否认可该房产属于实际所有人的财产,以及是否存在规避执行的情况。用户可能需要申请执行,但可能面临案外人异议,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代持关系及实际归属。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及法律规定,执行时能否要求执行该套代持房产需结合以下要点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执行可能性
代持房产能否执行的基本原则
若代持关系被法院确认,且房产实际归属于被执行人(即实际所有人),则可以申请执行该房产。
但需注意:房产登记在代持人名下,执行时可能需先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其实际权属(如提交代持协议、资金流水等证据)。
关键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若代持人书面确认房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可直接查封。
司法实践分歧:
直接查封:部分法院会先查封房产,由代持人(案外人)提出异议(需其举证代持关系真实性)。
需另案起诉:若代持人未确认权属,您可能需要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或代位权之诉,确认房产归属后再申请执行。
二、您的案件具体操作建议
申请执行代持房产
向执行法院提交判决书(确认债务由实际所有人承担)及代持关系的证据(如代持协议、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请求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注意:若代持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将审查代持关系是否真实。您需提前准备充分证据(如书面代持协议、资金往来记录等)。
应对代持人异议的策略
若代持人主张房产归其所有,需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解决。此时,法院会重点审查:
代持原因是否合理(如规避限购、债务等非法目的可能影响代持效力)。
您作为债权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若您放贷时已知房产代持,可能影响执行优先级)。
抵押权的特殊影响
若该房产曾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抵押人是代持人,抵押权效力可能及于房产。但需注意:
若抵押合同因主合同无效(如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而无效,抵押权可能无法主张,需结合案件细节判断。
三、风险提示与救济途径
执行风险
若代持人无书面确认且您无法充分证明代持关系,法院可能不予直接执行,需另案诉讼确认权属。
若代持房产是实际所有人唯一住房,法院可能查封但暂不拍卖(需保障基本居住权)。
救济途径
提起代位权诉讼:若实际所有人怠于行使对代持人的房产返还请求权,您可代位起诉,确认房产归属后执行。
补充证据:收集代持人与实际所有人的沟通记录、物业费缴纳凭证等,强化代持关系证明。
四、总结与步骤
立即行动: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申请,附判决书及代持证据,请求查封房产。
准备异议应对:若代持人提出异议,积极举证代持关系真实性及非规避执行目的。
必要时另案诉讼:若执行受阻,考虑提起债权人撤销权或代位权诉讼,确认房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