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院
僧院是一种宗教机构,是供出家修行者修行、生活的地方,在许多宗教中均有此机构。
佛教
编辑道教
编辑基督教
编辑历史
编辑追溯基督教的隐居修道的传统,甚至可以上溯至犹太教的爱色尼派。2世纪-3世纪,有一些隐修士(如俄利根)在埃及的沙漠定居,过苦修生活。他们为数不多,也不为教会领导层所欢迎。隐修的生活方式是由底比斯的保罗(Paul of Thebes)(d. c. 345)和圣安东尼(Anthony the Great)(ca.251 - 356)发动的[1]。这时期主要是个人隐修。初期的隐修运动与新柏拉图主义有密切的关系。
埃及亚历山大城的主教亚他那修主张把隐修士纳入教会管理,得到了当时东方的加帕多家教父及西方的安波罗修、金口若望、耶柔米和奥古斯丁的支持。帕科缪于4世纪在埃及南部创设第一所基督教修道院。但帕科缪和巴西流的分歧非常大。帕科缪的修道院依然保持了不少苦修的传统;而巴西流则主张修士要过平静和正常的生活,免得承袭了苦修主义的那种个人主义。基本上以后的修道院都基于巴西流的主张。
卡西恩在贝特雷姆做了僧侣,385年—400年间,他旅居下埃及,并编纂了《教诲》和《讲座》,对西方(普罗旺斯)的修道机构有深远影响。[2]
6世纪,意大利的圣本笃于罗马攻读文学历史之后,退隐修道。529年,在卡西诺山(Monte Cassino)建立了本笃修道院。他为修道院所写的规章,定下了修道院的管理方针和修士道德及生活的准则。此规章在查理大帝统治期间广为传播,从此其他修道院均以此为准。本笃被封为圣徒,他所创立的圣本笃修会也是最古老的修会。将近500年时间,欧洲的修道院都遵行圣本笃规章。其后欧洲各地的本笃修道院,控有大量地产,并为封建军队供应不少武士,并且与世俗的王侯密切共管国家事务。
11世纪后期,出现教会革新和新的修道会。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包括1097年在法国创立的熙笃会、奥斯定会,13世纪的托钵僧团体方济各会和道明会等。他们主张过苦修生活,强调静默祷告,教堂简陋,没有私人财产。瘟疫横行时期,还兴建医院医治和照顾病人。
制度
编辑依照圣本笃的规章,修士的生活重点是祷告和工作。
祷告
编辑《圣经》说:“一天七次赞美你[3]”,因此每天要祷告七次,从凌晨3点起,每3小时祷告一次,依次为早祷、晨祷、第三时祷告、正午祷告、申时祷告、晚祷、夜祷,然后就寝。每日祷告时间总和约4小时。
工作
编辑圣本笃认为修道院应该自给自足,避免仰赖外界捐助。因此修道院内自行生产各种生活必需品。院内有磨坊、面包房、菜圃、酒窖、手工作坊、马厩,甚至牧场。修道院因此开辟不少良田,有的修士还精通农业技术或酿酒技术。据说法国的香槟酒就是圣本笃修会的修士Dom Perignon首先酿制的。
修士每天必须有固定时间阅读和抄写圣经典籍。这一传统既发展出了泥金装饰手抄本的卓越艺术,亦为文化的保存、传递、研究做出了莫大的贡献。
接待远方来的宾客,包括难民、流浪者和朝圣者,也是修道院的重要工作。这一职能后来发展为医院、教育和社会服务。
禁欲
编辑本笃会的会规规定会士不可婚娶。
历史评价
编辑圣本笃的法规有两个缺点:
农业
编辑教育与学术
编辑帕科缪规定,修道院必须具备一所精心保养的图书馆。
789年,查理大帝规定每座修道院都要办一所学校,由有学问的修士教导年轻人“七艺”,并阅读古典作品。这时的修道院还肩负教育功能,许多修道院甚至成了欧洲的文化与教育中心。
其他宗教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王萍丽,《营造上帝之城——中世纪的幽暗与冷艳》,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 7-301-08426-9,P-34
- ^ (法)弗雷德里克·巴比耶 著,刘阳等译,《书籍的历史》,2005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ISBN 7-5633-5005-5,P-42
- ^ 《圣经·旧约·诗篇》119:164
- ^ 李兆强,《初期教会与中古教会史》,(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40。
- 胡允桓,邱秋娟,《世界遗产之旅——上帝圣殿》,2005,中国旅游出版社,ISBN 7-5032-2481-9
- 天主教耶稣爱你网—圣方济与中世纪修道主义的变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