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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用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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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用賓
大明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撫雲南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道亨,號毓臺
諡號襄毅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二月初十日
逝世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悟真註疏》

陳用賓(1544年—1617年),字道亨,號毓臺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雲南巡撫,在任達十六年之久。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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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鄉試第七十名舉人,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授長洲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選授試監察御史,四年三月實授廣西道御史,七月出督河東鹽課,巡按山西,八年巡按南直隸廬鳳淮揚等處,因忤逆張居正,十年二月出為四川布政使司右參議,十二年五月升浙江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升浙江按察使湖廣右布政使[1]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二十六年五月加升右副都御史。任內抵禦緬甸入侵。二十九年七月剿平雲南逆酋猛奉等,加升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照舊巡撫,十二月蕩平雲南十三寨,升俸一級,蔭子陳斗昭為錦衣衛百戶世襲注衣中所。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二月,雲南鳳夷阿克(即鳳騰霄)叛變,攻陷城郭,殘殺官民,武定府知府攜帶府印逃入省城;阿克長驅而來,索要武定府印。陳用賓率部被圍,權宜之計讓出府印。之後率部進攻逮捕阿克,並獻俘京師。八月以滇南失事,政敵挾私報復,以「失城棄印」論,陳用賓與總兵沐睿被押送京師問罪,三十七年二月下獄,九年後死於獄中,追諡襄毅[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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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有《悟真註疏》,還有《還真大旨》、《大道指南》、《道德經契心錄》、《還初筆記》、《伊川三大難事說》、《達意草》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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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惠;祖父陳遜;父陳春,前母林氏;母許氏。慈侍下[3]。子陳斗昭、陳斗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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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實錄‧神宗實錄》:萬曆二十一年正月,升湖廣右布政陳用賓為僉都御史巡撫雲南。
  2.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陳用賓,字道亨。隆慶辛未進士,授長州令,催科有方,召入為御史,巡鹽河東。改按淮湯,兼督學政,考校薦劾,一出至公。以忤張居正,出為四川參議,浙江副使,轉參政,升按察使,湖廣布政使。以都御史巡撫雲南。甫下車,察滇形勢,題設蠻哈守備。未幾,緬賊入寇,檄暹羅襲其後。猛卯蠻勾緬構亂,檄木邦以夷攻夷,殺多俺及其子,減之。事聞,敕賜齎金。又於銅壁諸處,設八關二堡,屯田養兵。緬賊欲吞蠻莫,窺思化,發兵追敗之,斬俘甚多,獲戰象、戰馬。捷聞,晉秩右副都御史,賞銀幣。順寧府土舍猛廷瑞與土官奉教之族奉學謀奪大侯州印,攻奉教,焚州治,用賓以計挫之。廷瑞計窮,斬奉學以獻。既而廷瑞復叛,分兵攻獲之,順寧以平,晉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蔭子世襲。會武定府賊阿克作亂,知府攜印避入省城。克長驅至省,焚掠民舍,索武定印。用賓徵召未至,權宜出印與之。尋徵兵分道進攻,生執阿克,印仍反覆,而柄政者挾私憾,以棄印論,劾逮系,在獄九年卒,追諡襄毅。所著《悟真註疏》等書,藏於家。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張德夫
明朝長洲縣知縣
隆慶年間-萬曆年間
繼任:
李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