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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誤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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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洋基內野手德瑞克·基特的一次失誤

失誤(英語:Error),縮寫為E,是棒球運動中的一個名詞,指防守員有機會處理而未確實處理該打者所擊出的球。球員失誤次數是棒球的統計數據之一,由記錄員依據棒球規則而認定,但有時候在記錄上會被記成安打而未被記為失誤,這樣的失誤被稱為無形的失誤隱形的失誤

棒球記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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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守場員的過失行為(接球不穩或失接或暴傳等),致使應出局的擊球員繼續擊球,或應出局的跑壘員未出局(包括擊球員)使跑壘員進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2. 守場員沒有把容易接住的界外高飛球接住,使擊球員能繼續擊球時,不論擊球員由此安全到達一壘或被判出局。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3. 守場員接傳來的球或擊出的地滾球後可能把擊跑員殺出局,但未持球觸踏一壘或觸殺擊跑員而使擊跑員安全進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4. 守場員接傳來的球或擊出的地滾球後可能把被迫進壘的跑壘員封殺出局,但未持球觸壘或觸及跑壘員而使跑壘員安全進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5. 守場員的暴傳致使跑壘員安全進壘,而記錄員認為如該球傳好能使跑壘員出局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6. 守場員為了防止跑壘員進壘傳球造成暴傳,致使跑壘員或其他任一跑壘員進壘。如果進壘數比傳球傳好時的進壘數多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7. 守場員的傳球如果發生不自然的彈跳或碰觸壘包、投手板、跑壘員、守場員或裁判員致使跑壘員安全進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
  8. 守場員如未能接住或未試圖接住準確傳來的球致使跑壘員進壘時,記該守場員一次「失誤」。[1]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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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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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棒球規則:第10章 記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