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熹年
外观
傅熹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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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北京市 | 1933年1月2日
教育程度 | |
职业 | 建筑历史学家、文物鉴定专家 |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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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熹年(1933年1月2日—),男,四川江安人,生于北京,中国建筑历史学家、文物鉴定专家,现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荣誉
[编辑]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院士。[1]
学术贡献
[编辑]傅熹年主要从事中国建筑史研究工作,重点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和宫殿、坛庙等大建筑群的规划设计。此外,由于家学渊源,傅熹年对古籍版本目录学以及书画、玉器等文物鉴定也颇有研究。[2]
著作
[编辑]- 傅熹年建筑史论文集. 文物出版社. 1998. ISBN 9787501009381.
- 古建腾辉:傅熹年建筑画选.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8. ISBN 9787112035724.
- 古玉精英. 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 1998. ISBN 9789622315549.
- 傅熹年书画鉴定集. 河南美术出版社. 1999. ISBN 9787540107536.
- 中国古代建筑史(第2卷).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ISBN 9787112031238.
-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ISBN 9787112045624.
- 中国古代建筑十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ISBN 9787309039702.
- 傅熹年建筑史论文选. 百花文艺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30648285.
家庭
[编辑]祖父傅增湘是民国时期收藏家。
祖父遗产的诉讼
[编辑]傅熹年的祖父傅增湘去世后遗有大量的古籍、字画、文物等。1966年文革时傅家被抄家,1971年国家开始逐步归还傅家财产。这些财产后来主要由傅熹年掌管。2005年堂妹傅钰年等人提出上诉,要求分割总估价过亿元的祖产。由于涉诉金额极大,被称为“中国内地最大遗产案”。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只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驳回了傅钰年的其他诉讼请求[3][4]。2010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5]
参考文献
[编辑]- ^ 傅熹年. 中国玉网. [201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7).
- ^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傅熹年. 中央文史研究馆. [201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22).
- ^ 被指隐瞒巨额祖产院士傅熹年成被告. 网易,原载东方早报.[永久失效連結]
- ^ 全國最大遺產案二審開庭. 中國評論新聞網. [201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1).
- ^ 收藏家傅增湘后人争家产 历时27年终审维持原判. 网易,原载京华时报. [201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