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传旧居
外观
刘铭传旧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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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Ⅴ-84 |
认定时间 | 2006年 |
刘铭传旧居,位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大潜山北麓2公里处,始建于清代同治七年(1868年),为清代淮军将领庄园之一。刘铭传旧居为现存唯一的刘铭传旧居地。光绪十七年(1891年),刘铭传因病离任台湾巡抚,返乡后居住于此地。后经由国家文物局和肥西县共同出资进行修缮。[1][2]并在2006年被定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参考文献
[编辑]- ^ 肥西刘铭传旧居主体面貌已初步亮相 十一或整体开放.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 ^ 刘铭传旧居十一或开放 合肥晚报 2014-04-29. [201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 ^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18-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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