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體系
凡爾賽體系是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利用和戰敗國簽訂的凡爾賽條約等條約形成的國際關係體系。有些研究也將國際聯盟及華盛頓會議列在內,因此稱為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有些研究者認為凡爾賽體系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國際和平的基礎,但因為凡爾賽條約對德國的負擔太重,這也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遠因[1]。
建立
十四點和平原則
1917年4月,美国在德国宣布实行無限制潛艇戰后不久对德宣战。当时的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认为这场战争的目的不应只是维护美国在海上的利益,更应实现的是“公正而有保障的和平局面”,而不是“新的势力均衡”。[2]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威尔逊召集了150余位地理学、历史学以及政治学方面的专家研究美国与其盟国应实行何种政策。[3]:470十四点和平原则正是基于这个专家团所制作的2000余份研究报告以及1200余份地图制定的。[4]
翌年1月8日,威尔逊在向国会致辞时正式阐述了旨在实现持久和平的十四点和平原则。[4]其内容可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5]:225-227:
- 外交上:各国确保和平条约的缔结及其他外交活动必须公开进行,保障平时与战时的公海自由航行,裁减军备,尽可能消除贸易壁垒,对于殖民地在考虑到相关居民利益基础上重新进行公正的分配(第一点至第五点);
- 领土问题上:同盟国从俄国及比利时撤军,德国将阿尔萨斯-洛林等占领地归还法国,基于民族自决原则重新划定意大利、奥匈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保证达达尼尔海峡的永久自由通行,确保巴尔干诸国以及波兰的独立(第六点至第十三点);
- 建立保障大小国政治独立及领土完整的国际联盟(第十四点)。
十四点和平原则后来成为协约国与同盟国和谈及凡尔赛条约的基础。[2][4][6]:16–20法国与意大利于1918年11月1日接受了这十四点原则。英国随后接受了除自由通航外的所有原则,并建议附加赔偿条款。[6]:16–20[7]:384同时这十四点原则被译为多种语言,通过协约国的宣传机器传送至前线阵地,促使同盟国尽早停战并接受以十四点原则为基础进行和谈。[3]:471[4]1918年11月11日,协约国接受了德国的要求签订停战协定。持续了四年零三个多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随即告终。[5]:1
条约体系的初步建立
1919年1月18日,来自27个国家的代表齐聚巴黎召开巴黎和会。各个国家的代表在会议中权力依在战争中的角色各有不同,其中美英法意“四巨头”是此次会议的主导力量。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于战败国,特别是德国,的处置以及筹建国际联盟。巴黎和会最终于1920年1月21日闭幕。[8]:363[9]
本次会议中拟定的和约,虽然战败国能对其提出书面意见,但整体而言是由战胜国强加于战败国的,并不是平等谈判而得,其所达成的是所谓“强制的和平”。最终签订的一系列条约也与十四点和平原则多有出入,比如圣日耳曼条约中禁止德奥合并这一条款即违背了民族自决原则。而凡尔赛条约中将德国在山东特权转交给日本的条款,侵犯了战胜国中国的利益,导致中国代表没有在该条约上签字。对于土耳其过于严苛的色佛尔条约最终也并没有带来近东地区的和平。以上述两点为代表的不合理条款导致这些条约产生了遗留问题。[5]:2-3, 14[10]:919
对于德国的处置
1919年6月28日,协约国一方大多数国家[a]与德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5]:1条约正文共分为10部分440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联盟的盟约以及对于德国的处置。[13]国际联盟盟约将在下文另行叙述。条约中对于德国的处置可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b]:
首先是领土的变化。德国向法国、波兰、丹麦、比利时及捷克斯洛伐克等邻国让出阿尔萨斯-洛林、波兹南省及西普鲁士省大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省北部及部分的上西里西亚等等地区。此外,将萨尔地区以及但泽地区交由之后成立的国际联盟管辖。其中萨尔区由国际联盟管辖15年,之后归属由全民公投结果决定。而但泽则成为与波兰有条约关系的自由市。德国在欧洲总共丧失了2.5万余平方英里的土地以及700余万人口。[5]:3-6
其次,德国战前在海外所拥有的殖民地悉数交由国际联盟托管。这些国际联盟托管地视开化程度不同分为两类。第一类(即第二等托管地)主要指德国在西非及中非等地拥有的殖民地。受委任统治国在保证当地宗教自由及维护社会秩序前提下对当地负行政之责,且需保证国联会员国在当地的贸易自由。第二类(即第三等托管地)则指德国所拥有的西南非洲及在太平洋上拥有的岛屿属地。受委任统治国可在这些地区全面管制。此外,德国战前在中国的胶澳租借地及在山东其他特权则转交给日本。[5]:13-14, 232-233
然后是对于战争罪责的认定。依条约的第231条,德国须对战争及战争所造成的损失负责[13]:Article 231。依条约的第227条,德皇威廉二世对国际道义及条约神圣性的破坏负最高责任,协约国将向其当时所在地荷兰提出引渡要求,对其进行审判[13]:Article 227。此外,依条约的第228条至第230条,德国需承认协约国对“从事违反战争法及惯例行为的个人”有起诉的权利,应向协约国移交涉事的所有人员并承诺提供所有文件及各种信息,而相关人员可以指定自己的律师[13]:Article 228-230。[5]:36-38
之后是对德国裁军及非军事化的要求。德国陆军被限制在10万人之内,海军只能拥有战列舰、巡洋舰及驱逐舰各6艘,并不得拥有潜水艇、军用飞机及重炮,不得修建防御工事,而且战争物资的生产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同时,莱茵兰地区将永久非军事化。德国虽仍拥有对该地区的民政的管理权,但协约国军队将占领该地15年,且可以“为确保给养、安全和必需品供应等需要”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告。[5]:38-39
最后是有关赔偿的问题。虽然条约的第231条规定德国须对战争及战争所造成的损失负责,但条约本身并没有给定具体的赔款数额。具体数额将由协约国委任的赔款委员会于1921年5月1日前决定[13]:Article 233。在此之前,德国“为使协约国能够立即进行工业及经济重建”需以任何形式(包括黄金、大宗货品、船只以及证券等形式)先行赔付等价于200亿金马克的款项[13]:Article 235。[5]:41-42
凡尔赛条约以其对于德国要求之苛刻而被德国人称为“强制的和平”。这不仅指条约本身严苛的条款,还包括其拟定及签订过程并没有遵守正常的社交礼节。首先除了递交草案及签订条约这两个场合,德国代表与协约国代表并没有进行面对面的谈判。其次,德国虽被协约国允许对条约草案提交书面意见,但在收到修改后的条约正文后即被协约国威胁如果在五天之内不签订条约,将重启战事。而在签订过程中,德国代表未被允许与协约国代表一样坐在桌边,而是如同战犯一般被押送到被告席签字画押。同时,条约条款并没有完全按照十四点和平原则制定,比如协约国完全剥夺了德国海外殖民地,以及在中国代表提出反对的情况下,将胶澳租借地转交于日本。[5]:2-3, 14[10]:919对于德国处置的后续发展以及对德国的影响将在后文再行叙述。
对于其他同盟国的处置
协约国对奥地利、保加利亚、匈牙利以及奥斯曼帝国的和约则分别于1919年9月10日、1919年11月27日、1920年6月2日以及1920年8月10日签订[c]。[5]:1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解体。内莱塔尼亚中的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以及斯洛文尼亚等地在条约签订时均已事实独立。圣日耳曼条约对于这些既成事实进行了确认。条约还要求奥地利将的里亚斯特及南蒂罗尔等地让予意大利。除了领土方面的要求外,圣日耳曼条约还禁止奥地利与德国合并,并且对奥地利提出了裁军要求以及追究战争罪责的要求,而且还设立了赔款委员会。不过由于奥地利当时濒于崩溃的经济的经济状况,以及防止当时奥地利国内与德国合并运动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协约国并没有认真执行条约中除领土变化以外的条款。[16]:536–540[5]:6-7[17]
国际联盟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建立
遗留问题
近东问题的解决
华盛顿会议
维系
欧洲
法国及其盟国
德国
多瑙河国家
意大利
苏联
远东
国际联盟
反战运动
危机
经济大萧条
远东危机
法西斯主义
毁约
在二戰快開始時,希特拉在英法兩國同意下毁約。
走向战争
在毁約後不久,德國開始開戰。
注释
參考資料
全局参考
- E·H·卡尔; 徐蓝(译).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重印版.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2. ISBN 978-7-100-07024-9 (中文(简体)).
脚注
- ^ 祝田秀全. 超世界史 走進歷史現場, 記住每一個轉變關鍵!. 易博士, 城邦出版. 2015. ISBN 978-986-6434-74-7.
- ^ 2.0 2.1 MILESTONES: 1914–1920. Office of the Historian, Bureau of Public Affair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6-08-06] (英语).
- ^ 3.0 3.1 Heckscher, August. Woodrow Wilson reprinted. Scribner. 1993. ISBN 978-0-020-03871-9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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