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外观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1993年4月29日 |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海基会)辜振甫董事长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以下简称海协)汪道涵会长代表两会于本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进行会谈。本次会议为民间性、经济性、事务性与功能性之会谈,海基会邱进益副董事长与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副会长兼秘书长邹哲开等参加会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年度协商议题
双方确定今年内就"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有关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两岸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及"两岸司法机关之相互协助(两岸有关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暂定)等议题进行事务性协商。
二、经济交流
双方均认为应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互补互利。双方同意就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问题,择时择地继续进行商谈。
三、能源资源开发与交流
双方同意就加强能源、资源之开发与交流进行磋商。
四、文教科技交流
双方同意积极促进青少年互访交流、两岸新闻界交流以及科技交流。在年内举办青少年才艺竞赛及互访。促成青年交流、新闻媒体负责人及资深记者互访。促进科技人员互访、交换科技研究出版物以及探讨科技名词统一与产品规格标准化问题,共同促进电脑及其他产业科技之交流,相关事宜再行商谈。
五、签署生效
本共同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三十日生效实施。
本共同协议于四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唐树备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邱进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