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摘要《通知》提出5方面26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支撑绿色转型。

  【仪表网 行业政策】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5方面26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支撑绿色转型。
 
  在加力推进设备更新方面,《通知》提出7项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补助支持力度。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设备更新基础上,新增支持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统筹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物业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加快对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鼓励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鼓励对“小而散”项目以区域为单位打捆实施。进一步简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做好项目筛选把关。
 
  (二)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金,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外贴息基础上,省财政通过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同一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央地贴息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加力扩围优化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突出“免申、直达、普惠”导向,简化贴息流程,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和信息系统赋能应用。用好用足“设备担”政策,为中小微企业获取设备更新贷款提供优惠费率的融资担保服务,省财政按照担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持续推动城新贷、交运贷、环基贷、设施农业等贷款贴息政策,有效降低设备更新资金成本。
 
  (三)加强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要求,深入开展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年度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对符合要求的储备项目入库管理并作为项目申报的依据。优化完善设备更新相关激励和约束政策,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四)加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实施。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提前报废并新建燃油动力营运船舶、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三类情况,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与2024年保持一致。根据国家要求,提前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储备,经审核后分批次纳入年度项目清单,及时跟踪调度,推动精准高效实施。
 
  (五)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类情况,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与2024年保持一致。报废更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补助资金实施限额管理,按申请提交先后次序,年度计划额度用完即止。
 
  (六)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提高补贴至12万元(含动力电池);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超出质保期动力电池更换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不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如国家对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从其规定。
 
  (七)继续加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在《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苏农机〔2024〕17号)基础上,将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色选机、磨粉机等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我省根据工作实际,自选部分机具按程序备案后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水稻抛秧机等部分区域应用机械可参照同种类机械进行报废并给予补贴,推动农机智能设备替代。补贴标准、我省自选补贴机具等细则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另行制定。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