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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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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2088人看过
导读:可以。1、当事人可以协议抚养子女一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带孩子一方对孩子进行抚养的,另外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

一、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

可以。

1、当事人可以协议抚养子女一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带孩子一方对孩子进行抚养的,另外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带子女一方可多分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抚养未成年人孩子的一方,通常情况下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然而,在此种情况之外可能存在另外的特殊约定。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夫妻若决定离婚,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自行划分财产;

如果未能达成共识,则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不得进行分割,而对于共同拥有的资产,审判机关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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