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事领域内的合法行为必须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方为生效:1.行为人为达成该行为所需具备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旨表示真诚且真实;3.不违犯相关法律及行政规章制度的硬性规定,且不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冲突。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三、双方就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甲方:乙方:鉴于:某某(事实经过)。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
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尾部、附项四部分组成。首部含标题、诉讼内容和当事人信息等;正文阐述请求及事实、理由;尾部标明致送机构、具状人签名、日期和代理人信息;附项列明副本份数、证据和证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