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公积金乃属于职工缴费所构成的长期性住房储备资金,具备社会保障性质,并不等同于私人拥有之独特资产,可任意挥霍处理。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房产时,只能填写一位或两位(即夫妻双方)的户名。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方式在签订两人共同租住房屋的合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填写合同中的签署者姓名,也可以选择单独由其中一位签署。然而,为了确保租务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出租方权益的保障,若甲方或乙方是多名共有人,则需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向对方出示并提供所有共有人对该房屋出租的书面许可证明。
在没有结婚证明的前提下,房产证书上可允许注明两个人的名字,然而,如果没有结婚证明而试图加注姓名的话,将会引发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房产加名的必要手续以及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每平米2.5元的交易费用。2、根据房产证发放之日起到交易日为止这段时间的年限,需额外征收5.5%的营业税和1%个人所得税(如不满5年);倘若房产已满5年,则无需另行缴纳此项费用。
处理离婚时,涉及到房贷的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达成共识,由房贷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将房产过户给另一方,或者双方都不保留房产,将房产出售以清偿贷款,余款按照协商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过户、债务转移或售房清偿等手续。
在领取结婚证书前,购房合同可以签署双方名字,房产登记簿上姓名取决于双方意愿,法律无限制。若登记双方名下,则视为共同所有,无论是否结婚,均可按权益分割。若最终结婚,则该房产成为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