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虽然可能对量刑有好处,但并不能保证一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要根据案情来判断,比如交通事故的责任、违规驾驶的情况等等。如果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酒驾、超速、逃逸等,即使获得了谅解,也很难逃脱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责任较轻,而且积极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谅解,法院可能会减轻处罚,比如判处缓刑。
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双方签订的谅解书对肇事者的判刑结果影响极大。肇事者积极赔偿,获得谅解,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处罚。但这并不代表肇事者可以逃避刑事责任,只是在执行刑罚时,可能会从轻处理。
写谅解书虽然对刑事处罚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是不能完全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免除。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他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不过,谅解书在判刑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重要的减轻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依据。
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对案件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对审判产生积极影响,促使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从轻考虑。谅解书并非免罪金牌,但它可以在法律框架内适度减轻刑罚,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确保判决既公正又兼顾社会效果。
即使受害方出具了谅解书,在造成死亡的车祸中承担全责的人也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谅解书虽然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但它并不能取代刑事起诉,因为肇事者确实触犯了刑法。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裁决,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