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承揽关系中,搬运工碰伤他人的责任承担有差别。
通常,承揽人在工作中致他
人损害,定作人无需担责。
-但若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有过错,就应承担责任。
像明知搬运
工资质不足或有隐患却不制止,定作人可能要负责。
-要是承揽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同样得承担责任。
总之,得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定作人有无过错及承揽人的过错程度,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主体。
案情回顾:小胡请小李帮忙搬运货物,二人约定为承揽关系。搬运过程中,小李不小心碰伤了路过的小静。小胡认为自己无需担责,因是承揽关系;小李则称小胡明知自己没相关资质仍让搬运,小胡也有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小静将小胡与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1、在承揽关系中,一般承揽人在工作中致他人损害,定作人无需担责。但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有过错,需承担责任。此案件中小胡明知小李资质不足仍让其搬运,存在选任过错。
2、若承揽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要担责,小李搬运时不小心碰伤小静,存在一定过失。故最终责任承担需综合判断双方过错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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