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刑事诉讼的判缓事宜上,需多因素综合判断。
被隐瞒在看守所三个月仅是案件办理中的一种情形。
2.若
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
缓刑对社区无大影响,就可能判缓,不过得看
犯罪性质、危害程度及被告人个人情况等。
3.像轻微
盗窃等犯罪,满足条件可能判缓,可要是严重
暴力犯罪等,即便有看守所经历,也难判缓。
4.总之,不能仅依在看守所时间定能否判缓,得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全面考量。
案情回顾:小李因涉嫌
盗窃罪被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李称自己已在看守所被关押三个月,认为基于此就应被判处缓刑。而
公诉机关认为,不能仅依据在看守所的时间来判定,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双方就小李是否符合
缓刑条件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刑事诉讼的判缓事宜,需多因素综合判断。被关押在看守所三个月只是案件办理中的一个情况,不能作为判定能否判缓的唯一依据。
2、对于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缓刑对社区无大影响的,
结合犯罪性质、危害程度及被告人个人情况等,才可能判缓。若为严重暴力犯罪,即便有看守所经历也难判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