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电动车驾驶人已经尽到了诸如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以及留意路况等合理的注意义务,可要是小孩突然窜出进而引发了事故,此时小孩的
监护人应当承担
主要责任。
这是因为监护人有责任对小孩进行监管,确保小孩的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危险。
然而,倘若电动车驾驶人没有依照规定行驶,像是
超速或者
逆行等情况,当小孩突然窜出时,电动车驾驶人便无法及时做出避让动作从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电动车驾驶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比如事故发生地点的交通状况,是繁华路段还是较为空旷的道路;还有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
交通规则,电动车驾驶人的
违规行为程度以及小孩突然窜出的具体情形等,都要综合起来进行判定。
倘若双方对于责任的划分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
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已尽到按规定速度、留意路况等注意义务。突然,小丽家小孩小胡窜出,发生事故。小丽认为自己
无责,小朱认为小丽作为监护人应担主责。但小丽指出小朱可能存在超速等违规行为,双方就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无违规行为,按照规定,小胡突然窜出,小丽作为监护人有监管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
2、若小朱存在超速或逆行等违规行为,导致无法及时避让小胡而发生事故,小朱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综合交通状况、双方行为是否合规等判定,双方可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