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在离婚过程中,如何处理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在涉及离婚事宜的司法审判过程中,若涉案房产无有效权属证明(即所谓的“房产证”),那么法院通常并不会径行裁决该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因为,涉案房产必须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并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否则法院将无法对此类房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在此种情形下,建议双方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相关争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房产的实际居住、使用以及最终所有权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父母有能力出资购置一处房产,且这笔款项完全由他们承担,而子或女的另一半并未为此付出任何款项。然而,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却明确列入了子女的名字;其次,在父母出资的基础之上,剩余的购房资金则全部由子女自行承担。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当事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财产分割事宜。当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尚未获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存在争议,并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时,人民法院将不会直接判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而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暂时享有使用权。待相关房产完全取得所有权之后,若仍存在争议,当事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解决方案。
若您父母已将其房产明确赠予您或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则此房产即为您的个人私产。在面临离婚时,对方无法以此房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还需注意的是,假设这处房产实属您与您配偶婚后共同购买或是继承所得,则当面临离婚之时,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在离婚前若已将父母赠予之房屋出售或转让他人,所获得之金钱亦将属于您的个人私产,不因离婚行为而归于共同财产范畴。
离婚时按揭房子的分割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购房时间、首付款支付情况、还贷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般会将房子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未获得房产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