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
起诉书被交到法院之后,如果双方
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在
立案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在15天之内着手进行调解工作。
不过,具体的这个开始调解的时间可不是固定的,这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像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如果案件特别复杂,那调解可能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梳理和协商;
还有法院的工作安排也很关键,要是法院当时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可能调解的开始时间就会往后推一推。
要是法院觉得这个案件不太适合调解,或者当事人本身就不同意进行调解,那法院就不会进行调解,而是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在调解的过程中,通常是比较灵活的,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有可能会进行多次的调解,就是为了能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总而言之,从起诉书交到法院,到真正开始调解的这个时间,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的,得要看具体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
递交起诉书
起诉小李。法院受理立案后,小胡和小丽分别作为小朱和小李的
代理人,双方均同意调解。但法院未在15天内开始调解。小朱方认为法院违反规定,小胡称案件复杂且法院工作安排紧,小丽也觉得情有可原。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同意调解,法院应在立案起15天内着手调解,但存在案件复杂和法院工作安排等影响因素。
2、小朱方依据规定认为法院未按时调解不合理,而从小胡和小丽的角度,由于特殊情况使得调解延迟也存在一定合理性,需要综合权衡案件情况与规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