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于交通费的赔偿乃属必然之举。所谓“交通费”,指的乃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方及其家属以及参与处置事故之相关人员因其需赴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救治、入院治疗及处理与事故有关事务时所发生的各类交通费用,由涉及事故责任方依据特定标准对该类费用实施相应的赔偿。在众多交通事故带来的后果之中,交通费的出现实属无法避免者,理应得到赔偿。
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若没有人员伤亡,通常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这个费用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还有因车辆维修而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比如车辆在维修期间,受害人因为需要出行而产生的费用。只要是合理的交通费用,全责方都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责任依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判定。若对方全责,需赔偿您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关于您因治疗而去世,若医学鉴定证明与事故直接相关,对方应赔偿。即使非直接原因,若事故影响健康加速死亡,对方也应在一定范围内赔偿。赔偿范围和金额需依法确定,包括治疗费、丧葬费等,直系亲属可要求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当交通事故被告方全责且不履行赔偿时,当事人可向投保的保险机构申请代位求偿。若保险机构不受理,当事人可持证据向法院起诉追索赔偿。法院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受害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当交通事故被告方全责且不履行赔偿时,当事人可向投保的保险机构申请代位求偿。若保险机构不受理,当事人可持证据向法院起诉追索赔偿。法院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受害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