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明白,
申请破产后并不代表已无需偿还相关贷款;
相反,仍需面临一系列还款任务。
根据相关条例,首先应遵从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
债务的原则,其次依照如下顺序进行按比例还款:
即对于员工的薪资、
医保款、
伤残补贴及抚恤费用等给予优先保障;
其次是对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事宜做出安排;
紧随其后的便是针对法律、行政
法规要求必须给予
劳动者补偿金的部分。
最后才会涉及到普通
破产债权的
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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