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判定需考虑以下几点: 1.签约时有无履行能力及诚意,若夸大能力以引诱签约,则可视为非法占有。 2.获财物后用途,如用于违法或挥霍导致还款困难,这是关键证据。 3.违约后是否积极承担责任,若未弥补过错,则可能构成犯罪。
消费者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及其界定一个行为被视为欺诈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该行为主体,也就是经营者,对欺骗具有明确的主观意图。这种意图可以表现为他或者她在知晓他人可能会受到欺骗的情况下,仍然有意去实施这个欺骗行为并期待从中获取利益。其次,经营者需要实施特定的欺骗性行为。
合同欺诈是指故意传递不实信息或隐瞒关键事实,导致对方做出非本意的决定。在认定合同欺诈时,需要考虑欺诈意图、实质行为、误解产生以及基于误解的决策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欺诈获得财产且数额较大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刑罚更重;特别严重的,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和财产罚没。
在处理合同纠纷中的欺诈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判断欺诈的关键。其次,签约时的诚意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谋利则是其中的关键。此外,虚构事实和掩盖真相也是欺诈的重要表现形式,如假主体、夸大能力、伪造文件等行为都属于欺诈。在实践中,需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全过程,并结合沟通记录等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在主观、客观和危害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通过虚假事实等手段诱使他人交付大量财物;而合同欺诈则主要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真正想要非法占有。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的手段更加狡猾和具有欺诈性。在危害方面,合同诈骗罪导致的经济损失更严重、规模更大,而合同欺诈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