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需视情案件实际情况而定。在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的基本形态表现为故意心理,即是指行为人明确知晓自身在道路上实施诸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对公共安全会带来潜在威胁,却仍然抱有希望或放任此类状况发生的心态。在犯罪构成要件之二的客观方面,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亦可构成此罪。
故意撞击他人车辆的行径,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所规定的“故意毁损财产罪”之规诫。若有意为之的车辆损毁行为已经造成了特定财物的实质性损害,且损失价值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定范围,抑或还存在着其他严重的情节表现,如此一来,此类行为便极有可能面临犯罪行为的评价与惩处。而具体到该类事件的性质判定与惩罚程度,则需结合实际状况及司法实践经验来进行最终的裁量。
故意别车属于违法行为。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均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故意别车不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稍微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前后车之间剐蹭,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并且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以及交通堵塞,还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需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还有可能违反《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若是对故意别车属于什么行为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别车属于什么行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别车就属于危险驾驶罪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