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乘坐高铁人员主观故意存在霸座行为,经警告拒不纠正的已经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不光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表现,还会由于涉嫌违法需要追究相应处罚责任。
强占他人席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即侵犯他人席位,应予道歉和赔偿。从治安法上来说,是违法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高铁霸座是属于一种不道德的违约行为,以及侵权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扰乱了高铁上的秩序,因此也是属于一种治安违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高铁霸座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当事人他已经购买了高铁票,那么他的座位号就是他和客运公司签订的一种合同如果当事人他购买的高铁票上面没有座位,他却要强行去霸占他人的座位,是会对我国的公共秩序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高铁霸座行为恶劣通常是罚款200元,同时要对当事人处以180天之内是不能够再购买高铁车票的处罚这里的车票不光是包含了高铁车票,还包含了其他火车票。如果当事人的情节非常的严重,态度非常的恶劣,很有可能会处5~10天的拘留,还有可能是在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