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
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因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
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
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
孳息,包括
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
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