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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在开庭前多长时间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

法院应在开庭前多长时间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6-03 15:48:10 已帮助10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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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在开庭前多长时间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
根据相关法规,本院需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辩护律师开庭的具体日期与时间。
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开庭审理环节中,有义务提前向当事人以及所有其他诉讼参与者发出通知。
针对需要公示的案件,则应在开庭前额外三个工作日内在社会范围内发布开庭通告。
民法院在确定了合适的开庭日期后,必须及时地将召开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等信息告知人民检察院,并且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相关人士。
此外,传票和通知书必须最晚于开庭前三个工作日送到受众手中。
而在涉及到公开审判的案件中,则需要在开庭前三个工作日提前公布案情的简要介绍及其性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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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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