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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是否能兼得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其工伤赔偿权益与经济补偿权利可以同时享有。
其中,经济补偿是指雇佣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雇主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
而工伤赔偿则是由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职业性伤害,从而引发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依循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为被害员工提供的针对其身体伤害及劳动能力损害的一种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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